消費爭議別急著踢爆 爭取協商賠償率才高

欣新聞 發佈 2013-06-03T18:20:12+00:00

圖說:在餐加團購、美食展或旅展時搶購美食優惠券要注意看使用限制。(欣傳媒資料照片)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團購好便宜,旅展、美容展優惠券超好康,很多民眾都會趁機搶便宜,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常會附加許多使用條件,也因此惹來不少消費

圖說:在餐加團購、美食展或旅展時搶購美食優惠券要注意看使用限制。(欣傳媒資料照片)

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

團購好便宜,旅展、美容展優惠券超好康,很多民眾都會趁機搶便宜,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常會附加許多使用條件,也因此惹來不少消費爭議,甚至還訴諸媒體告上法院,興訟許久仍無法得到想要的結果,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先不要爭執,尋求協商才能達到彼此滿意的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今(3)日公布去年接獲的消費爭議事件,高達418件包括食品、藥物、化粧品及瘦身美容等之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其中以食品、餐飲服務最多,共259件佔62%,瘦身美容103件佔25%居次。


很多人買了優惠券無法使用就開始採取激烈的反擊手段,例如在Facebook等網路上謾罵,或找來媒體踢爆,不但造成彼此更加對立,無法有效保障個人消費權益,反招致誤觸法網危機。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建議民眾,有消費爭議時,可透過電子信箱、電話、現場及郵寄傳真等各種管道,如臺北市1999市民熱線轉7105、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的網頁申訴檢舉專區、專線電話27208777等,提出消費爭議協商申請。


提出申訴時,要提供申訴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訴對象、具體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及訴求內容…等資料,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會以中立立場,提供溝通平台,協助雙方進行理性對等爭議協商。


衛生局提供兩個成功協商的案例給民眾參考,第一個是市民在旅展中購買優惠餐券,卻發現拿券消費時,無法在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日使用,還需要預先訂位等限制因素,導致餐券逾期,遭受餐廳拒絕履行優惠服務,經過衛生局消費爭議協商申訴,成功爭取回餐券使用權。


第二個例子是消費者先行購買臉部美容課程,但是在接受服務時,業者另以體驗券方式強迫消費者加購其他產品,消費者當場迫於無奈及欲解脫糾纏下,只好再次簽署契約,但事後通知業者要取消交易卻被拒絕,消費者藉由消費爭議協商申訴管道,促使業者主動與消費者達成協商,順利解約成功及取回產品費用。


邱秀儀提醒,消費者應養成做好準備功課再行消費,購買消費券時必須與業者充分溝通及訂定合理、有效之定型化契約,千萬勿輕信直銷、電視或網路等誇大不實宣傳或廣告衝動購買消費,若購買後有商品或服務等問題發生爭議時,一定要保留所購買的產品、收據、購買契約、就醫或相關損害等資料。


若發生消費爭議,可先行逕向業者反應,如無法獲得適切處理時,再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各權管單位申訴,必要時可直接提出消費訴訟。衛生局去年全年申訴案件中有218件可以成功達成協商,成功率達52%,較民國100年提升5%。

原文網址:http://www.xinmedia.com/n/news_article.aspx?newsid=297618&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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