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啦!HR和用人部門經理打起來啦

壹職有你 發佈 2020-01-15T10:20:38+00:00

這話聽起來好像用人經理是甲方、HR是乙方,招人是HR的職責,招不到人全怪HR,招的人不滿意也怪HR。


給我招幾個人吧,再不來人就揭不開鍋了。」

HR每次聽到這句話都是下面這個表情!



這話聽起來好像用人經理是甲方、HR是乙方,招人是HR的職責,招不到人全怪HR,招的人不滿意也怪HR。


其實這是不對的,如果用人部門不夠重視,任HR拼盡全力也沒能招到適合的人。



我們根據招聘的流程來看看,HR與用人部門到底該如何分工與協作,這個關係如果沒有理順,招聘效果會大打折扣,左右手打架,受傷的還是企業。


面試前

一起確定用人標準和面試資格


1、需求分析(人是誰要的?)

HR要主動找用人經理進行溝通討論並達成一致的意見,溝通確定招聘過程中的角色分工、招聘時間計劃等。


2、人才尋訪


1

---用人部門該做什麼?


1、用人經理為HR提供候選人的來源或目標候選人;

2、幫助HR深入了解崗位專業知識;

3、定期與HR溝通尋訪過程中的信息和問題。

2

---HR需要做什麼?


1、HR要通過各種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如果有人才庫,可以從人才庫中進行搜尋;

2、高端人才可以通過獵頭、朋友圈、內部人員舉薦等方式進行定點挖掘;

3、要在規定時間內給用人經理提供候選人簡歷;

4、定期與用人經理匯報尋訪進度,討論尋訪問題和對策。


簡歷篩選

HR初篩,用人部門復篩


第一步,HR在給用人經理推薦簡歷前,先要進行初步篩選,初步判斷是否與目標崗位匹配;

第二步,HR確定人選後,將簡歷推薦給用人經理,並跟進用人經理的反饋意見,聽取用人經理意見,修正並統一篩選標準;

第三步,用人經理一定要按照崗位勝任力標準來進行篩選,而不是憑感覺和喜好」。


面試中

HR建議權,用人部門決定權


面試前,用人經理與HR共同確定面試官、面試分工、面試時間地點及流程,詳細閱讀候選人簡歷,按照崗位勝任力標準設計面試問題,最好能和HR共同制定面試指南,供所有面試官參考。



HR參與面試,HR要收集面試官的面試評估表,在3個工作日給候選人反饋面試結果,對於未錄用的候選人要保持聯繫,並納入公司人才庫.


錄用後

HR與用人部門制定工作標準及考核標準



HR按照公司入職流程,給候選人辦理入職手續,尤其要注意的是核對候選人的體檢結果、身份信息、學歷證書等資料。同時,要定期與候選人進行溝通,幫助他儘快適應公司和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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