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家被商家投訴,一封就是980年

果粉之家 發佈 2020-01-17T17:09:00+00:00

​據了解,朱先生淘寶帳戶違規詳情頁面寫著「限制下單」,上面還明確標註了違規日期2019年12月29日8點49分,以及違規結束日期2999年1月1日。

據媒體報導消息,近日有淘寶用戶朱先生髮現自己用了十幾年的淘寶帳戶被系統封了,而且一封就是980年,朱先生一臉懵逼地表示:「這要是真等到帳戶解封,淘寶也倒閉了吧?」隨後不久,朱先生想起來可能是因為幾天前的一個淘寶訂單導致的結果。

據了解,朱先生淘寶帳戶違規詳情頁面寫著「限制下單」,上面還明確標註了違規日期2019年12月29日8點49分,以及違規結束日期2999年1月1日(在一年就30世紀了)。而違規原因寫著:「帳戶存在濫用購買商品、申請退款、發起投訴等會員權利,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妨害了淘寶運營秩序,故淘寶限制了帳戶權限」。

據朱先生表示,在封號的當天他有過一筆交易,可能與這一筆交易有關。他表示說:「那天我購買了一款3萬多的手錶,但下單後不久覺得衝動消費了,因此1分鐘不到就申請退款了,而違規時間下單時間僅差了一分鐘。」

隨後,記者諮詢了淘寶客服,給出的答案是朱先生應該是被賣家投訴了,且是多次被投訴惡意退款而導致的。而淘寶系統對於惡意退款的簡單定義就是「買了就退」,至於多次惡意退款是否會導致帳號被封,淘寶客服並沒有給出明確回應。

對此,朱先生表示無法理解,自己是正常購物,而且我退單時賣家也還未發貨,為什麼會認定我違規?而且就算商家發貨,消費者不是都可以發起退款嗎?這不是應有的權益嗎?

對此,有律師表示,淘寶的做法在法律上缺乏這種限制的依據,而消費者長期消費中難免會遇到退款退貨事件,次數很難有個合理的尺度去約束。而淘寶這樣的行為涉嫌隨意侵害消費者利益,是可以向消協提出投訴的。

該事件被曝光之後,不少網友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1:買了不喜歡退款不行嗎?

網友2:我都操作好幾次了,還沒被封啊!

網友3:有時候腦袋一熱就買了,理智後就後悔了,趁著賣家還沒發貨,退款這不是很正常嗎?難道要賣家都發出後再退款嗎?

網友4:嚇得我都不敢退貨了。

網友5:嚇得我都不敢下單了。

對於消費者來說,淘寶的封號行為的確傷害到消費者的利益。那麼消費者「買了就退」的行為又會對商家造成什麼影響呢?據一位內部人士透露,目前國內大部分電商為了提升發貨速度引進了自動打單發貨的倉儲系統,如果有客戶付款下單,並確認發貨,系統就會以最快速度下單發貨。

如果有客戶後下單後退貨,那麼電商將會無條件退款的。然而往往這些電商的發貨量都相對較大,找不到之前打單的包裹,因此正常都是整倉發出後再從快遞件中攔截,當然幫忙攔截的話一單也是需要幾元錢的。最坑的是,到貨後用戶直接就拒收,這樣來回運費都需要電商承擔(商家運費險不知道能賠多少)。正常下單後還要改地址的,也是會跟電商收費的。因此對於那些薄利多銷的電商來說,往往出現一單有問題的訂單都是差不多要賠本的。

因此,淘寶方面不僅給予了用戶差評、投訴商家的權力,同樣也給予商家在特定情況下舉報用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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