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類常用抗菌藥物的不良反應匯總

胃腸病科普 發佈 2020-01-21T20:07:40+00:00

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的藥物,包括各種抗生素、磺胺類、咪唑類、硝基咪唑類、喹諾酮類等化學合成藥物。


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的藥物,包括各種抗生素、磺胺類、咪唑類、硝基咪唑類、喹諾酮類等化學合成藥物。目前,抗菌藥物幾百種,使用過程中至少要記住以下常見的或嚴重的不良反應。


一、青黴素類:青黴素、阿莫西林等

1.過敏反應:可發生過敏性休克(Ⅰ型變態反應)和血清病型反應(Ⅲ型變態反應)。其它過敏反應尚有溶血性貧血(Ⅱ型變態反應)、藥疹、接觸性皮炎、間質性腎炎、哮喘發作等。

中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規定:患者在使用青黴素類抗生素前均需做青黴素皮膚試驗。因此,無論成人或兒童,無論口服、靜滴或肌注等不同給藥途徑,應用青黴素類藥物前均應進行皮試。停藥72h以上,應重新皮試。

2.赫氏反應:赫氏反應的誘發原因是由於藥物對梅毒螺旋體的殺滅作用太強,導致梅毒螺旋體大量死亡,大量有害物質從死亡的梅毒螺旋體內溢出以及機體內部的變態反應引起機體出現的不適反應。

3.毒性反應:青黴素肌注區可發生周圍神經炎。鞘內注射超過2萬單位或靜脈滴注大劑量本品可引起青黴素腦病(肌肉陣攣、抽搐、昏迷等反應)。

4.二重感染:治療期間可出現耐青黴素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或白念珠菌感染,念珠菌過度繁殖可使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所有抗菌藥物都可引起二重感染。

二、頭孢菌素類:頭孢氨苄、頭孢地尼等

1.過敏反應:說明書明確要求皮試的頭孢菌素有:頭孢替安、頭孢甲肟、頭孢米諾鈉、頭孢替唑鈉、頭孢噻肟鈉舒巴坦鈉、頭孢噻吩鈉等

2.凝血功能障礙:所有頭孢菌素都能抑制腸道菌群產生維生素K,因此具有潛在的導致出血的不良反應,部分頭孢菌素尚能在體內干擾維生素K循環,阻礙凝血酶原的合成,擾亂凝血機制,而導致比較明顯的出血傾向。

3.雙硫侖樣反應:使用含有甲硫四唑側鏈的頭孢菌素數日之後,如果飲用酒精類飲料,有時會出現潮紅、噁心、嘔吐、出汗、心動過速、呼吸加快,偶有低血壓和意識模糊的臨床表現,這就是所謂的「雙硫侖樣反應」。

頭孢菌素中的頭孢哌酮、頭孢曲松、頭孢唑林、頭孢拉定、拉氧頭孢等均可導致雙硫侖樣反應,其中頭孢哌酮的報告最多,而頭孢噻肟、頭孢他啶等無甲硫四唑側鏈,所以這類頭孢菌素不會導致雙硫侖樣反應。

4.頭孢類抗生素腦病:頭孢類抗生素的一種並不少見的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在慢性腎功能不全病人,用量過大,靜滴速度過快,療程過長時,藥物迅速進入腦組織,即腦脊液中藥物的濃度快速升高,干擾正常的神經細胞功能,致嚴重的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欣快、幻覺、知覺障礙、反射亢進,甚至抽搐、昏睡、昏迷等一系列神經系統症狀。


三、喹諾酮類: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

1.重症肌無力加重:所有氟喹諾酮類藥品都有神經肌肉阻斷活性並可能加劇重症肌無力患者肌無力症狀。重症肌無力患者使用氟喹諾酮類藥品可能導致死亡或需要輔助呼吸,重症肌無力患者應慎用此類藥品。

2.周圍神經病變:如果患者出現周圍神經病變的症狀,如疼痛、灼燒感、刺痛感、麻木感、和/或虛弱或其他感覺方面的改變如輕觸感、疼痛感、溫度感覺、位置感覺和震動感覺等應停用氟喹諾酮。

3.影響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洛美沙星、莫西沙星、氧氟沙星等氟喹諾酮類藥品可能影響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其中莫西沙星的風險最高。

4.神經、精神系統損害:因分子結構含氟,氟喹諾酮具有一定脂溶性,能透過血腦屏障進入腦組織,阻斷抑制性神經遞質γ-氨基丁酸(GABA)與受體結合,產生中樞神經系統興奮。主要表現為頭痛、頭暈、震顫、抽搐、椎體外系外反應、幻覺等,嚴重者出現癲癇大發作、精神分裂樣反應、意識障礙等。

5.光敏反應:主要表現為手、顏面及其他暴露於光下的皮膚出現紅腫,伴瘙癢或灼熱感,嚴重者出現皮膚脫落。光敏反應是氟喹諾酮類藥物的類反應,與氟喹諾酮類的化學結構有關。因此,在使用氟喹諾酮類藥物時,應避免接觸日光及紫外光,可使用防曬霜、穿戴遮光衣物預防。

四、大環內酯類:紅黴素、阿奇黴素等

1.心臟毒性: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的心臟毒性主要表現為QT間期延長和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來勢兇險,臨床上患者可出現昏迷和猝死,以紅黴素誘發為多。

為減少或避免心臟毒性的發生,臨床醫師在應用本類藥物前需了解其誘發心臟毒性的可能性,根據患者病情和合用藥物情況謹慎選藥,用藥期間注意觀察,必要時監測心電圖。

2.肝臟毒性:在常用劑量下,肝毒性較小。肝毒性反應,主要表現為膽汁淤積、肝功能異常等, 一般停藥後可恢復 。如阿奇黴素可引起肝功能改變,使ALT和AST升高,羅紅黴素在較短療程中應用也可導致黃疸和肝功能異常 。

附:抑制茶鹼代謝:

本類藥物可抑制茶鹼的正常代謝(阿奇黴素除外),故不宜和氨茶鹼類藥聯合用藥,以防茶鹼濃度異常升高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必須使用時應到醫院進行茶鹼濃度監測,以防意外。


五、四環素類:米諾環素、多西環素等

1.影響牙齒和骨骼的發育:主要是對胎兒和嬰幼兒的影響,四環素類抗生素能在胚胎和幼兒的骨骼和牙齒中沉積,並與鈣結合,從而可引起牙齒釉質變黃(俗稱四環素牙)和發育不全。孕婦、哺乳期婦女及8歲以下小兒禁用。

2.胃腸道反應:如噁心、嘔吐、上腹不適、腹脹、腹瀉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導,多發生於服藥後立即臥床的患者。

3.中樞神經系統: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可表現為頭痛、嘔吐、視神經乳頭水腫等。

六、氨基糖苷類:慶大黴素、阿米卡星等

1.耳毒性:包括前庭功能障礙和耳蝸聽神經損傷。前庭功能障礙表現為頭昏、視力減退、眼球震顫、眩暈、噁心、嘔吐和共濟失調;耳蝸聽神經損傷表現為耳鳴、聽力減退和永久性耳聾。臨床上應避免與高效利尿藥或順鉑等其他有耳毒性的藥物合用。

2.腎毒性: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主要以原形由腎臟排泄,並可通過細胞膜吞飲作用使藥物大量蓄積在腎皮質,故可引起腎毒性。輕則引起腎小管腫脹,重則產生腎小管急性壞死,但一般不損傷腎小球。腎毒性通常表現為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等,嚴重時可產生氮質血症和導致腎功能降低。

3.神經肌肉阻斷:最常見於大劑量腹膜內或胸膜內應用後,也偶見於肌內或靜脈注射後。其原因可能是藥物與Ca2+絡合,使體液內的Ca2+含量降低,或與Ca2+競爭,抑制神經末梢Ach的釋放,並降低突觸後膜對Ach敏感性,造成神經肌肉接頭傳遞阻斷,引起呼吸肌麻痹,可致呼吸停止。

七、硝基咪唑類:甲硝唑、替硝唑等

1.神經毒性:硝基咪唑類藥物能透過血腦屏障,具有神經毒性作用,用藥時可能出現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頭疼、頭暈等,如療程加長則容易出現神經毒性造成精神異常。

2.雙硫侖樣反應:可抑制乙醇代謝,引起體內乙醇蓄積,干擾乙醇的氧化過程。合用可出現雙硫侖樣反應(面部潮紅、頭痛、眩暈、腹痛、胃痛、噁心、嘔吐、氣促、心率加快、血壓降低、嗜睡、幻覺等)。在治療期間及停藥後7日內,應避免接觸含酒精飲品。

3.胃腸道反應:如噁心、食慾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腹部絞痛、味覺改變、口乾、口腔金屬味等,一般不影響治療。


八、磺胺類:複方新諾明等

1.交叉過敏:對一種磺胺藥過敏的患者對其它磺胺藥可能過敏。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劑過敏的患者,亦可過敏。

2.結晶尿:治療中如發現結晶尿或血尿時即可給予碳酸氫鈉及飲用大量水,直至結晶尿和血尿消失。應用療程長,劑量大時宜同服碳酸氫鈉並多飲水,不可與維生素C合用。

九、氯黴素類:氯黴素、甲碸黴素等

1.與劑量無關的骨髓毒性:嚴重的、不可逆性再障,病死率高,少數存活者可發展為粒細胞性白血病。發生再障者可有數周至數月的潛伏期,不易早期發現,其臨床表現有血小板減少引起的出血傾向,並發瘀點、瘀斑和鼻衄等。

氯黴素局部使用時如療程長、反覆應用,亦可有一定吸收,偶也可發生血液系統毒性反應。

2.灰嬰綜合徵:臨床表現為腹脹、嘔吐、進行性蒼白、紫紺、微循環障礙、體溫不升、呼吸不規則。常發生在早產兒或新生兒應用大劑量氯黴素時。

3.肝毒性:原有肝病者應用氯黴素有引起黃疸、肝脂肪浸潤、甚至急性肝壞死的可能。

4.神經毒性:長期用藥後可出現周圍神經炎和視神經炎,聽力減退、失眠、幻視、譫妄等症狀,多屬可逆性。也有長期用藥後發生視神經萎縮而致盲的報導。


十、林可黴素類:林可黴素、克林黴素等

1.可引起偽膜性腸炎:發生率較高,可能超過2%。如出現偽膜炎腸炎,選用萬古黴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進行治療。

2.具有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可引起呼吸抑制,可能會提高其他神經肌肉阻滯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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