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花幾萬元回購,違建就能不拆?城管:買的是使用權,花了錢就合法

江蘇新聞 發佈 2020-01-06T02:10:19+00:00

最近,高郵市紡織服裝城的許多業主反映,從2011年開始,服裝城被業主們陸續加蓋了不少違建,七八年間都無人過問。現在,當地相關部門突然要對這些違建進行整治,而且只要肯交錢回購,這些違建不但可以不拆,還能變合法。

最近,高郵市紡織服裝城的許多業主反映,從2011年開始,服裝城被業主們陸續加蓋了不少違建,七八年間都無人過問。現在,當地相關部門突然要對這些違建進行整治,而且只要肯交錢回購,這些違建不但可以不拆,還能變合法

商鋪變住宅 高郵服裝城違建成風

位於高郵市開發區的紡織服裝城開業於2007年,因為當時地勢較為偏僻,而且交通不便,整個服裝城的生意都很冷清,不少商戶陸續搬走,原先的許多商鋪都變成了住宅。

由於當初設計的是商鋪,並不適合居住,因此房屋的陽光、通風都成了問題,從2011年開始,不少業主開始在原先的三層樓上加蓋違建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在現場看到,服裝城原先三層的樓房有的被蓋成了四層,有的還在加蓋的四層上建了陽光房,成了五層的建築。這些違建有磚瓦結構的,也有彩鋼板搭成的臨時建築。

有業主表示,服裝城近1400戶人家之中,有700戶左右都加蓋了

違建竟有"規劃圖" 城管為何不過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大規模的違建,當初在建設時,當地城管部門難道不知情嗎?

業主們告訴記者,當初他們在蓋這些違建的時候,都是經過服裝城物業許可的,而且每戶還交了2000塊錢保證金,如果是按照物業規定建設的,蓋好了之後,這2000塊錢保證金就會退還。而且,當地城管部門也是知情的。

為保住違建 業主花錢"回購"

一位業主說,當初購買了服裝城的房子後,她就一直在裡面居住,後來隔壁一戶在三樓上加蓋了四樓,她家的房子就開始漏水,請了物業前來維修也沒用。於是,她按照物業提供的圖紙,在自家的三樓加蓋了44平方米的違建

2019年初,服裝城換了物業。當年8月,高郵市成立了專門處理服裝城違建的整治指揮部,並且發出了一紙公告通知服裝城業主,要對這些違建進行整治,但四樓的違建只要業主願意花錢回購,就可以不拆除

擔心自己加蓋的四樓會被拆掉,這位業主前去交了3萬多元,對自家的違建進行了回購。交款時,違建整治指揮部給這位業主開具了一張收據,但這張收據並沒交到她手上,只是讓她拍了一張照片。從照片上可以看到,收款項目一欄上寫的是暫收款,收款單位則是高郵市城管局

交錢就能區別對待?如此治違惹爭議

同樣是違建,交了錢就可以區別對待,這種做法讓業主們覺得無法理解。有業主甚至認為,當初建違建的時候沒人管,現在過去這麼多年,小區已經違建成風,造成今天的局面再讓大家回購,明顯是相關部門不作為造成的。

該拆不拆 違建豈能如此買賣?

同樣是違建,為什麼交錢回購和不交錢就會被區別對待呢?

帶著這樣的疑問,記者來到了高郵市紡織服裝城違建整治指揮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之所以讓業主們回購四樓的違建,主要是考慮為儘量為業主們減少損失,「全部拆掉老百姓肯定接受不了,回購以後這個違章建築終結了」,雖然辦不了房產證,但對以後的房屋買賣會有一定的好處

記者了解到,目前,服裝城有產權的房屋均價大約在3000多元一平方,而相關部門給出的回購價格顯然是購買不了產權房的。對此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回購,買的是違建的使用權

高郵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一大隊大隊長葛慧表示,如果沒收了服裝城的違法建築物,既不能放在原處,也無法實施拍賣,所以按照《罰沒財物變價處置辦法》,讓業主們回購。如果不願意回購也可以放棄,最終城管部門將依法實施拆除。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交錢就能"保平安"?如此治違要不得!

按照高郵市城管局這位工作人員的說法,交錢回購的違建就可以不拆,而不交錢,違建就必須要拆除。可見,服裝城的這些違建明顯是可以進行拆除的。

按照《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只有對不能拆除的違建,才能採取沒收的方法進行處理,可現在高郵市相關部門卻把明明可以拆除的違建沒收了再讓業主回購。有工作人員還說,回購過的違建就變相地合法了,這種做法顯然不合適。

另外,這些違建當初建設的時候,相關部門為什麼就沒關呢?對於回購違建的價格究竟是怎麼定價的,相關部門也沒有拿出依據。難怪有業主質疑,這樣整治違建有斂財之嫌。

高郵市服裝城的這些違建最終究竟會如何處理,這種讓業主花錢"回購"的整治方法究竟又是否涉嫌違規、違法呢?我們將對此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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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 / 關瑋瑋 韋少華

編輯 / 小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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