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禁野生動物交易,動保人士:還應公布處罰措施

新京報 發佈 2020-01-27T01:16:24+00:00

針對這一公告,有動保人士認為,目前只禁止交易威懾力度不夠,其間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也應一起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助理秘書長蘇菲也認可這一觀點,她表示,疫情結束以後,野生動物的交易是否會繼續泛濫讓人擔心,「野生動物買賣有法律條例,但執行力度不夠,此次公告發布,更需要

新京報訊(記者 劉經宇)1月26日,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共同發布公告稱,自26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針對這一公告,有動保人士認為,目前只禁止交易威懾力度不夠,其間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也應一起發布。

1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共同發文禁止全國野生動物交易。

公告稱,各地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各地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台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昨天下午,中國疾控中心病毒所首次從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高度懷疑此次疫情與野生動物交易有關。

記者注意到,公告發布前後,廣東湖南等地也開始嚴查野味交易。截至1月24日,在防控疫情過程中,湖南省共檢查野生動物、活禽交易市場1377家,關閉活禽交易市場13家、其他活禽經營點49個。但近期記者調查發現,此類交易在武漢周邊及廣東佛山等地仍在進行,有些商販甚至轉戰網絡。

1月22日,新京報記者在佛山探訪發現,多家私售「野味」的店鋪表面上為水產店鋪。新京報記者 劉浩南 攝

動保組織「讓候鳥飛」志願者天將明提到,武漢疫情發生後,志願者5天內在浙江舉報了10個持證商販,這些商販長期非法收購、出售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根據我們暗訪的情況,市面上出售的野生動物,絕大多數的野味都來源於非法獵捕,宰殺以後直接出售。沒有檢疫沒有保障,哪怕是從養殖場內出來的,也很少有檢驗檢疫證明。」

針對此次公告,天將明認為,公告內容缺少對違法行為的具體懲處措施,商販違反公告內容,將如何進行處罰,也需公開。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助理秘書長蘇菲也認可這一觀點,她表示,疫情結束以後,野生動物的交易是否會繼續泛濫讓人擔心,「野生動物買賣有法律條例,但執行力度不夠,此次公告發布,更需要同時發布相應的處罰措施。」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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