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團解約 觀光局:扣除已付必要費用後退還

欣新聞 發佈 2013-07-04T16:58:27+00:00

圖說:埃及團如要解約,旅行社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擷自維基,作者Bakha)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外部發布埃及「紅色」旅遊警示燈號,目前在埃及的旅遊團約有7團、186人,另後續原擬於9

圖說:埃及團如要解約,旅行社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擷自維基,作者Bakha)

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外部發布埃及「紅色」旅遊警示燈號,目前在埃及的旅遊團約有7團、186人,另後續原擬於9月底前出團的約有37團、800人,觀光局今(4)日公布退費原則,旅行社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


除解約取消行程,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可洽商旅行社辦理,以減少雙方損失。


埃及旅遊警示燈號自「橙色」(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在今日調升為「紅色」(不宜前往),外交部建議,國人近期不宜前往埃及商旅。


觀光局經與消保處、全聯會及品保協會,商定前往埃及旅遊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辦理,即扣除已支付費用後退費。


除解約取消行程,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可洽商旅行社辦理,以減少雙方損失。


有關埃及最新情勢發展,觀光局將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消保處、全聯會及品保協會保持密切聯繫,以採取有效的因應措施,確保消費者權益。


觀光局也提醒,旅客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品保協會(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558185)或觀光局(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1734)申訴,以排調處解決。

原文網址:http://www.xinmedia.com/n/news_article.aspx?newsid=315184&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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