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旅行社品牌化 觀光局提供低利補貼

欣新聞 發佈 2013-07-30T20:24:01+00:00

圖說:為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觀光局將提供旅行社低利貸款,鼓勵創新旅遊產品,以及品牌知名度。(欣傳媒資料照片)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為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交通部觀光局將提供旅行社最高1千萬元的低利貸款,鼓勵業者創新旅遊產品,提升

圖說:為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觀光局將提供旅行社低利貸款,鼓勵創新旅遊產品,以及品牌知名度。(欣傳媒資料照片)

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為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交通部觀光局將提供旅行社最高1千萬元的低利貸款,鼓勵業者創新旅遊產品,提升旅遊信賴度,以及品牌知名度,進而促進產業轉型及升級。


據了解,對於推動旅行社品牌化,低利補貼「只是一個起步」,觀光局已經形成政策,將會逐步檢視和進一步推動相關措施。


觀光局近日公告輔導建立品牌獎勵要點,將透過財務補助措施,輔導業者健全財務結構、調整企業體質,並且藉由貸款利息補貼措施,最長不得超過5年。


根據這項規定,綜合旅行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新臺幣1千萬元,甲種及乙種旅行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新臺幣5百萬元。


旅行業因為建立品牌所需,向金融機構貸款,可依此要點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觀光局將依貸款利率補貼1.5%,但貸款利率如果低於1.5%,則將依據實際貸款利率進行補貼。


旅行業在申請後,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辦理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並於簽證後3個月內,向觀光局申請。


申請貸款利息補貼時,要檢附旅行業品牌化經營計畫書等附件,觀光局也將隨時員查核,如果有虛報、浮報、貸款用途不符目的等情形,將限定繳回部分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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