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業務員忽悠投保,出險後拒賠40萬,保險公司:這不是意外

白熊保 發佈 2020-02-12T16:23:33+00:00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保險的銷售方式也隨之改變,多數人會選擇線上或者面對面購買保險,以及通過電話方式購買保險,雖然電話投保簡單便利,但也有不足之處。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保險的銷售方式也隨之改變,多數人會選擇線上或者面對面購買保險,以及通過電話方式購買保險,雖然電話投保簡單便利,但也有不足之處。


接下來,管家將通過一則「電話銷售」引起的保險理賠糾紛案例,來和大家講講遇到保險糾紛,該如何處理。


01案例詳情


2016年9月底,43歲的胡某(化名)通過電話聯繫的方式,在某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壽意外險,保額為20萬元,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保額是翻倍的。



今年六月初,胡某駕駛一輛無牌且無制動措施的三輪車,在紅綠燈拐角處和一輛大貨車相撞,不幸當場身亡。


經交通部門認定,胡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此次事故是由胡某駕駛無證、無制動措施的三輪車導致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引發事故的慘劇。


處理完胡某後事後,胡某的家屬整理好相關的理賠向保險公司索賠40玩賠償金,令人不解的是,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給出的理由是事故不屬於意外,所以保險公司無權賠償。


胡某的家屬對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感到不服,於是選擇通過法律途徑援助,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


02法院判決


在法庭上,保險公司辯稱,此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胡某駕駛的無牌、無制動措施的三輪車,駕駛的車輛屬於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範圍,所以保險公司沒有義務進行賠償。



一般來說,如果投保人存在無牌的駕車行為,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進行理賠,但法院卻不認同保險公司的說法。


法院審理後,認為保險公司沒有盡到提示告知義務,法院通過胡某家屬提供的電話錄音材料證明的核實,保險公司的多條回訪通話錄音中,均向胡某告知合同里的免責條款,所以該合同屬於無效條款。


最終,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向胡某家屬賠付40萬元保險金。


03保險糾紛處理的方法


此次案例中,胡某駕駛的無牌三輪車,是不屬於保險理賠範圍,但是業務員在電話里沒有盡到明確提示義務,該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賠付相應的保險金。


無論我們通過哪種渠道購買保險,一定要留下相關的理賠證據,比如電話購買保險的話,可以通過錄音筆保存業務員的通話記錄。


下面管家為你科普,投保人遇到保險糾紛,可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1. 協商和解


首先,當我們購買保險後,如果發生相關的理賠糾紛後,可以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來進行溝通,雙方協商和解,多次爭議無效後,還可以通過其他方法來解決。


  1. 向銀保局投訴



如果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協商不順利的話,可以向銀保局投訴,保監會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後,會對涉事保險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理以及反饋。


  1. 法律援助


最後,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援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是會站在弱勢群體,會對相關的理賠材料進行核查,在查明事實,法院會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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