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變化!2020年長豐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來啦!

幸福長豐 發佈 2020-02-14T12:48:33+00:00

2020年,長豐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了新變化!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您參保後有繳費,那麼您還享有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總額÷139③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

2020年,長豐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了新變化!養老金、繳費檔次……都發生了哪些變化,一起來看看~

養老金有提高

2020年,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統一提高到145元/月。您的養老金如下:

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①當前基礎養老金是145元(如果您屬於2011年到達領取齡並且沒有繳費,養老金就只有這麼多),對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每超過一年,增發標準為每人每月2元。

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您參保後有繳費,那麼您還享有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139

③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加發標準為: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元、4元。

繳費檔次有調整

20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統一提高到400元繳費檔次調整為400元至6000元13個檔次。預存保費的時候請一定要足額哦!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的繳費水平,鼓勵城鄉居民多繳多得。每年按時繳費的,政府給予補貼,繳費檔次不同,政府補貼標準不同。具體的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為:

對已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自願選擇往前補繳一定年限,但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參保繳費後有中斷繳費年限的,允許補繳斷繳年限。補繳期間政府不予補貼。

政府代繳人群有增加

2020年,為落實國家的社保扶貧政策,我縣在以往代繳政策的基礎上,代繳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到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代繳標準為200元/人/年。符合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條件的參保人,可自願在政府代繳的基礎上再繳費,繳費疊加計算,並且按照疊加的繳費檔次進行補貼。

如果你想搞清楚

自己的繳費標準,

這份長豐縣城鄉居民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測算表請收好!

來源:縣人社局

編輯:薛戎 核稿 :胡成村 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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