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日記 | 律師徐輝:不計報酬盡己所能

深圳晚報 發佈 2020-03-02T05:30:19+00:00

2020年 2 月 23 日,晴1 月 26 日,我連夜從江蘇老家趕回深圳,本著"呆在家也是為國家作貢獻"的想法,宅了好幾天。

2020 年 2 月 23 日,晴

1 月 26 日,我連夜從江蘇老家趕回深圳,本著"呆在家也是為國家作貢獻"的想法,宅了好幾天。那時候的自己,心裡還沒有什麼其他想法。

疫情仍在繼續,物資逐漸緊缺,人們恐慌的情緒隨之蔓延。在這緊要關頭,許多人伸出了援手,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竭盡所能為社會盡一份力。這時候,我問自己:作為一名律師,我可以做些什麼?

▲徐輝律師(右一)與企業管理者深入溝通。

2 月初,我開始收集有關疫情的防範措施,以及疫情中企業可能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幾天幾夜的構思和撰寫,於 2 月 6 日整理成文《企業應對疫情法律指引與防控措施提示》,為企業如何處理疫情期間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指導和建議。之後,我把編寫好的資料通過微信發給熟悉的企業,並在朋友圈提示義務提供該資料,希望自己的綿薄之力,能在這個"寒冬"給廣大企業帶來溫暖,哪怕只是一點兒。

為給企業提供更多的幫助,我與多家公司負責人、管理人進行溝通,併到復工企業實地查看,了解企業復工的具體情況和復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很多次,我對企業進行現場指導,同時就疫情防控等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為疫情期間勞動關係如何梳理,工資如何支付,民事合同履行困難如何應對,部分人員不配合疫情防控如何要求與處理等法律問題進行了解答。

▲徐輝(右一)實地查看復工企業情況。

很多企業都遇到了同樣的困惑,比如湖北之外的員工,雖多次通知要求復工,但均稱地方封堵無法回深,其勞動關係與工資如何處理?重點疫情地區如何劃分,非湖北籍員工是否也要強制醫學觀察,在此期間工資如何發放?對於員工工資、房租、上下游供應商款項等該如何協商,若協商不成,應如何處理?針對上述法律問題,我一一解答,還形成書面建議《關於企業防控措施檢查幾點建議》,方便企業參考。

在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我又寫了《控疫情,保生產》,建議企業內部管控一刻也不能放鬆,直至全國宣布解除一級疫情響應,而且要把衛生健康管理作為企業今後日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我還建議企業集思廣益,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員工復工參加生產,同時積極採取生產自救措施,保證生產暢通,最大程度降低經營困難的風險。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在國家與社會有困難時,每一個人都不能做"旁觀者"。雖然我未能站在戰疫一線,但我願意不計報酬,盡己所能,向社會傳播正能量,擔當起一名律師應有的責任。

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通訊員 司新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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