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血脂要注意哪些方面?本文本文一些提醒讓你安全降脂

糖尿病康復之路 發佈 2020-01-12T05:25:29+00:00

對於繼發性高脂血症患者,應以治療原發疾病為主,原發疾病得到控制或治療後,血脂多能恢復正常水平,不必再服降脂藥。

降血脂藥的服用時間(療程)應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對於繼發性高脂血症患者,應以治療原發疾病為主,原發疾病得到控制或治療後,血脂多能恢復正常水平,不必再服降脂藥。對於原發性高脂血症患者,通過一段時間的藥物治療後,血脂能恢復到正常水平,但停藥後血脂可以迅速升高至用藥前的水平,這是因為血脂受患者的飲食、運動等生活習慣和自身代謝、遺傳等的長期影響。因此,高脂血症患者的血脂經藥物治療後下降至正常水平時,不適合停藥,應適當減小用藥劑量,小劑量長期維持治療,這樣才能獲得臨床益處。

降血脂藥物的服用時間應根據藥物的作用特點(如降血脂作用機制、半衰期的長短等)、血脂產生的機制和規律等綜合考慮後決定。相關的研究發現,其實,人體膽固醇的合成有屬於自己的規律,一般來講肝臟在晚上合成膽固醇的能力會比白天更強一些,所以,要是你希望在服用降脂藥物以後可以達到比較理想的效果,那麼,建議選擇在晚上或者是睡覺之前來服用這類型的藥物,從而幫助起到抑制膽固醇合成效果。

應用降血脂藥物應注意哪些問題?

是藥三分毒,降血脂的藥物也不例外。就拿我們最常見的降血脂藥物他汀類藥物來說,服用他汀類藥物,通常是安全的,但同樣也要注意可能發生的肝功能損傷,肌肉痛,血糖升高等方面的不良反應風險。高脂血症的治療需要長期堅持,方可獲得明顯的臨床效果。由於不同個體對同一降脂藥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有相當大的差別,所以患者在服藥期間應定期隨診。藥物治療開始後4-8周複查血脂,如能達到目標值,慢慢改為6-12個月複查一次,如果血脂未能降至目標值,則應增加 藥物的劑量或改用其他降脂藥物,必要時也可考慮聯合用藥。

在藥物治療過程中,一定要監測不良反應,主要是定期(4~8周)檢測肝功能,包括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也稱穀草轉氨酶,AST、GO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也稱谷丙轉氨酶,ALT、GPT)和血磷酸肌酸激酶(也稱肌酸激酶,CK)。如AST或ALT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的3倍,需暫時停止給藥。停藥後還要每周複查肝功能,直到恢復正常。在用藥過程中應詢問患者有無肌痛、肌壓痛、肌無力、乏力和發熱等症狀,血CK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的5倍應停藥。用藥期間如有其他可能引起肌溶解的急性或嚴重情況,如敗血症、創傷、大手術、低血壓和抽搐等,需暫時停止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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