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詞人歐陽修的生平

悠悠文學歲月才女 發佈 2020-01-11T13:31:35+00:00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40歲時自號醉翁,晚年又自號六一居士,江西廬陵人,官至參知政事是北宋名臣,又是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其道德文章,俱為一代山斗,贏得後人無限景仰。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40歲時自號醉翁,晚年又自號六一居士,江西廬陵人,官至參知政事是北宋名臣,又是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其道德文章,俱為一代山斗,贏得後人無限景仰。歐陽修4歲喪父,生活貧困,其母鄭氏以蘆荻作筆,沙地當紙教子認字習書,進而學習古人詩文,練習寫作,這就是「歐母畫荻」的故事。

24歲時,歐陽修中進士,當時的主考官是晏殊。經過殿試,永叔被任命為西京留守推官,後來又至京城任館閣校勘。景祐三年(1036),著名直臣、權知開封府的范仲淹與當朝宰相呂夷簡發生矛盾,呂夷簡誣衊范「越職言事,離間君臣」,范被貶至饒州做地方官。此事震動朝廷,余靖尹洙、歐陽修等人均支持范仲淹。但左司諫高若訥卻附和呂夷簡,公然說范當貶,為此,歐陽修寫了一篇千古傳誦的文章《與高司諫書》文中痛快淋漓地諷刺和揭露了高若訥的虛偽行徑,說他「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怒,上其書,永叔被誣以「託附有私,詆欺罔罪,妄形書牘,移責諫臣。恣陳訕上之言,顯露朋奸之跡」,貶為夷陵令。

這一年,歐陽修正好30歲。數年之後,當范仲淹重新被起用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時,想招歐陽修為掌書記,歐卻婉辭拒絕說:「昔者之舉,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宋史歐陽修傳》)足見其忠心為國、不謀個人私利的高風亮節歐陽修擔任諫官期間,先後向仁宗獻上六七十篇奏議,提出許多重要的政見,如加強邊備,建議重用范仲淹、韓琦、富弼等。在權知開封府任上、任參知政事及地方官時,也做了不少利國利民的好事,其生平可用范鎮所評的「諒直骨鯁」(范鎮《祭歐陽文忠公文》)4字概括。曾鞏則稱讚他:「公在廟堂,總持紀律。一用公直,兩忘猜昵。不挾朋比,不虞訕嫉。獨立不回,其剛仡仡。愛養人才,獎成誘掖。甄拔寒素,振興滯屈。」(曾鞏《祭歐陽少師文》)

歐陽修的文學事業,同樣能體現他剛毅、正直、端莊的個性。他對北宋初年的浮艷文風深惡痛絕,得到韓愈文集後,遂以學習、宣傳韓文為己任,敢於與流俗抗爭。仁宗嘉祐二年(1057)知貢舉時,利用主考之便倡導文章改革,將那些形式樸素古雅、內容充實、有益於時政的作品選為上乘,而將那些奇澀、雕刻的時文「太學體」盡情黜去,葉夢得《石林燕語》記此事云:「至和、嘉祐間,場屋舉子為文奇澀,讀或不能成句。歐公力欲革其弊,凡文涉雕刻者,皆黜之。」《宋史歐陽修傳》云:「知嘉祐二年貢舉。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輒黜。畢事,向之囂薄者伺修出,聚噪於馬首,街邏不能制;然場屋之習,從是遂變。」歐陽修扭轉文章風氣之功,由此可見。此次考試,蘇軾被取為第二名,曾鞏、蘇轍皆在榜中,時稱得人。歐陽修的詩歌也能獨樹一幟,成為那個時代最傑出的詩人,葉夢得《石林詩話》說:「歐陽文忠公詩始矯體,專以氣格為主。」

《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二十三胡仔說:「歐公作詩,蓋欲自出胸臆,不肯蹈襲前人,亦其才高,故不見牽強之跡耳。」《兩江詩話》則贊成王安石將歐陽修的詩置於李白之上,並云:「文忠公天分既高,而於古人無所不熟;故能具體百氏,自成一家……公詩字字珠璣,篇篇錦繡,如昔人所論杜詩,無可揀汰,亦無可稱讚。荊公云:『近代詩人,無出歐公右者」歐陽修與蘇舜欽、梅堯臣一道,共同完成了北宋詩風的改革。歐公著《六一詩話》,對北宋初期流行的白體、西崑體、晚唐體均致不滿,而倡導「意新語工」與「意在言外」的新詩體。其詩在藝術上取得很大成功,內容相當充實,對現實十分關注,魏泰《臨漢隱居詩話》記載的一則故事頗能見其為人及為詩的特點:

晏元獻殊作樞密使,一日雪中退朝,客次有二客,乃永叔與學士陸經。元獻喜曰:「雪中詩人見過,不可不飲酒也。」因置酒共賞,即席賦詩。是時西師未解,永叔句有:「主人與國共休戚,不惟喜樂將豐登。須憐鐵甲冷透骨,四十餘萬屯邊兵。」元獻快然不悅。後嘗語人曰:「裴度也曾宴賓客,韓愈也會作文章,但言:園林窮勝事,鐘鼓樂清時。卻不曾恁地作鬧。」慶曆三年三月,晏殊任平章事兼樞密使,代呂夷簡掌握軍政大權,歐陽修此時在朝以太常丞知諫院,此時宋朝與西夏連年征戰,互有勝負,以諸人行實考之,此故事的真實性很大,不應以小說家言而忽視之。作為晏殊的門生與下屬,按常理,在這種師生歡宴的場合,歐陽修應作歌頌之詞,至少是流連光景之語,但他卻出人意料而又語意切直地在詩中勸晏殊應關心西北數十萬邊兵之寒冷,不可只顧賞雪預祝豐收。結果惹得晏殊很不高興,舉韓愈赴裴度會所作「園林窮勝事,鐘鼓樂清時」的歌舞昇平之語,批評歐陽修煞風景、「作鬧」。

歐詩的特點於此亦可見一斑。在學術上,歐陽修也開疑經之先河,敢於懷疑《河圖》《洛書》的正統性,認為《十翼》非孔子之言,論《周禮》以為非孔子所作;又撰《毛詩本義》,批評前人頂禮膜拜的毛、鄭之說,他不愧為「宋學」的奠基人。他曾撰《新五代史》,與宋祁合修《新唐書》用「春秋筆法」著史,對司馬光撰《資治通鑑》有積極的影響。歐陽修的為人,以儒家思想為指南,曾鞏說他「學為儒宗,材不世出」(曾鞏《祭歐陽少師文》),范鎮說他「老釋之辟,賁育之猛;拒塞邪說,尊崇元聖」(范鎮《祭歐陽文忠公文》)。可以說歐公是一位光明磊落、公正無私、以天下為己任的真君子。在這種人格力量的指導下,其為文為學呈現出兩個特點:一是文章、學術能宣揚道德,為政治服務,表現出一種剛正之氣;二是其詩文學術均得時代風氣之先,具有領袖地位。

王安石結合其人品學問評其文章曰:「如公器質之深厚,智識之高遠,而輔以學術之精微,故充於文章,見於議論,豪健俊偉,怪巧瑰琦。其積於中者,浩如江河之停蓄;其發於外者,爛如日星之光輝。其清音幽韻,淒如飄風急雨之驟至;其雄辭閎辯,快如輕車駿馬之奔馳。」(王安石《祭歐陽文忠公文》)蘇軾說歐陽修「論大道似韓愈,詩賦似李白」。王士禎《古詩選·凡例》稱讚其詩云:「宋承唐季衰陋之後,至歐陽文忠公,始拔流俗,七言長句高處直追昌黎,自王介甫輩,皆不及也。」另外,對其學術文章與史傳之文,後人評價也很高。非常有趣的是,歐陽修小詞的面目卻與詩文大不相同,它體現了歐陽修人格與生活的另一面,其成就與地位也遠遠不能與其詩文相比。歐公今存詞200餘首(《全宋詞》錄239首)在宋初詞壇上,這個數目並不算少,但他的詞,卻未能跳出南唐的範圍。

如前所述,其詞主要受到馮延的影響,是唐五代詞向宋詞高峰過渡的一個中間環節。其詞多溫柔旖旎,風花雪月,以寫女性、愛情見長,與其為人之莊重剛毅,詩文之正大嚴肅,大相逕庭。於是,後世文人出於對歐陽修的「愛護」(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對封建禮教的維護),編造出各種故事,說這些詞不是歐陽修所作,而是「仇人無名子所為」,嫁禍歐陽修,意在為歐公臉上抹黑的。宋人王灼《碧雞漫志》說:「歐陽永叔所集歌詞,自作者三之一耳。其間他人數章,群小因指為永叔,起曖昧之謗。」歐陽修為官正直,得罪了權貴,權貴們誣陷歐與其外甥女張氏關係曖昧,圖謀張家財產,歐曾被下到開封府審訊,數月後,因無證據而結案,歐因此被貶至滁州。歐陽修有一首《望江南雙調》云:「江南柳,葉小未成陰。人為絲輕那忍折,鶯憐枝嫩不勝吟,留取待春深。十四五,閒抱琵琶尋。階上簸鉞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此詞可能是詠柳兼詠少女,故被後人說成淫詞。

清人徐《詞苑叢談》卷十《辨證》曰:「歐公詞(按:指上面這首詞)出《錢氏私志》,蓋錢世昭因公《五代史》中多毀越,故詆之,此詞不足信也。」另一個流傳相當廣的說法是:歐公知貢舉時,力斥險怪的「太學體」,落第舉子劉輝等人不平,故意作了污穢的小詞,託名歐公。《錢氏私志》云:「歐知貢舉時,落第舉人作《醉蓬萊》以譏,詞極醜詆。」清人吳衡照《蓮子居詞話》云:「歐陽公知貢舉,為下第舉子劉輝等所忌,作《醉蓬萊》、《望江南》誣之。」《望江南》即前引「江南柳」一詞,《醉蓬萊》是一首寫男女幽會的詞。加上歐詞常與馮延巳、晏殊詞相混,因此,歐詞的真偽問題成為一大懸案,持「歐詞多偽作」觀點的大有人在。然而,我們若結合詞的發展史、歐之生平、歐詞創作實踐來看將歐陽修的艷詞(或曰愛情詞)都指為偽作是不符合事實的。歐詞風格與唐五代詞一脈相承,詞本為應歌而作,女性、愛情主題占了相當大的比重,這是無庸諱言的,也是宋詞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若二百餘首歐詞沒有或極少女性詞,那倒是咄咄怪事了。

歐陽修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名臣,其年輕時卻也不乏風流倜儻之舉,如他24歲中進士後,被任命為西京(今河南洛陽)留守推官,在洛陽度過了3年詩酒風流的生活,他與上司西京留守錢惟演,朋友尹洙、梅堯臣、蘇舜欽、謝絳等多有唱和,其時歐陽修少年風流,據《錢氏私志》載:「歐陽文忠任河南推官,親一妓。時先文僖(按:即錢惟演)罷政,為西京留守,梅聖俞、謝希深、尹師魯同在幕下。惜歐有才無行,共白於公,屬諷而不之恤。一日,宴於後園,客集而歐與妓俱不至,移時方來,在坐相視以目。公責妓云:『末至何也?』妓云:『中暑往涼堂睡著,覺失金釵,猶未見。』公曰:『若得歐推官一詞,當為償汝。』歐即席云:『柳外輕雷池上雨,雨聲滴碎荷聲。小樓西角斷虹明。闌干倚處,待得月華生。燕子飛來窺畫棟,玉鉤垂下簾旌。涼波不動簟紋平。水精雙枕,旁有墮釵橫。』坐客皆稱善,遂命妓滿酌觴甌,而令公庫償釵。」

(據《宋詞紀事》)此則故事相當生動地反映了歐陽修生活的一個側面,同時也說明他的詞在當時已頗有名氣,在同輩中是出類拔萃的,再則也表現了當時文人以詞作為娛賓遣興工具的作法。歐陽修的另一韻事發生在其居潁州時,宋人趙令畤《侯鯖錄》載:「歐公閒居汝陰時,一妓甚穎,文忠歌詞盡記之,筵上戲約,他年當來作守,後數年,公自維揚果移汝陰,其人已不復見矣。視事之明日,飲同官湖上,種黃楊樹子,有詩留題擷芳亭云:『柳絮已將春色去,海棠應恨我來遲。』後三十年東坡作守,見詩笑曰:『杜牧之綠樹成陰之句耶?』」《侯鯖錄》記載此事的時間順序不確,歐陽修平生三至潁州,第一次是仁宗皇祐元年43歲時知潁州,並移家於此。第二次是皇祐四年46歲時歐母鄭夫人去世,歐歸潁州守制,次年送母柩歸葬吉州後,復回潁州。

第三次是熙寧四年65歲致仕後歸定居,直至次年去世。並未先在潁閒居,後官太守,但所記情事並不見得是虛構,故東坡以杜牧在湖州的風流韻事作比。除此二事之外,《宋人軼事彙編》錄《隱居詩話》記某大臣以邑娼自隨並贈以金釵事,丁傳靖認為是指歐陽修,因無旁證,姑存疑。從歐陽修現存詞作看,寫女性、詠愛情的占半數以上,若均以偽作視之,顯然是說不過去的。關於這個問題,孫望、常國武先生主編的《宋代文學史》(中國文學通史系列)分三點進行辨析,所論言之有理,

茲轉引如下:「其一,認為歐公系『一代儒宗』,不應寫側艷之詞,因而斷言集中所有艷詞均屬偽作。其實北宋文人寫艷調並不犯禁,范仲淹、司馬光也都有此類詞作,歐陽修何以不能為之。其二,歐詞中有些艷詞寫得較為發露,並不足怪。當時士大夫於官署娛賓宴客有官妓侑觴,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歐陽修在那種環境下寫幾首艷詞,透露一點私生活中的真情性真面目,只要不有意渲染色情,那是無可厚非的。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封建禮教禁錮人們正常情慾的違離。其三,全集本系統的歐詞(《六一詞》,《全宋詞》用吉州本),源流較清楚。​《醉翁琴趣外編》收詞200餘首,除與《近體樂府》相同者120餘首外,另有通俗艷詞70餘首。這兩部分詞中都混有五代初詞人的作品,說明歐詞編纂較雜。尤其後一部分詞作,風格及詞語多有不類於《近體樂府》者。因此,不能排除歐公詞集中羼入偽作,更不能把其中所有輕浮的艷詞都斷為歐詞。」依筆者愚見,歐公艷詞多數為自作,偽作當是極少數。基於以上認識來分析歐詞,方可得出較為科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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