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民工安心過年,法院用行動踐行諾言

北方法制報 發佈 2020-01-14T09:02:17+00:00

一個農民工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既要養活一家老小,又要負擔兒女來年學費,可以說農民工工資牽動著一個個家庭的神經。

歲末年初,正值大批農民工返鄉過年的高峰時期。

每年的此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就成為各大新聞媒體的頭條,今年同樣沒能例外。一個農民工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既要養活一家老小,又要負擔兒女來年學費,可以說農民工工資牽動著一個個家庭的神經。

近期,通化縣人民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2011年,被告人李某某僱傭37名某村農民為其做飼養家畜、建院舍、五味子地除草、打藥等工作,並提出按工作種類按日結算工資。但其後,被告人李某某沒有結算37人工資,並一直拖欠應付工資款。

2018年中旬,37名村民將李某某告上法庭,法庭判處李某某於五日內支付全額工資款。但接到判決後,被告人李某某仍不履行給付義務,於是村民們申請通化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卻發現被執行人李某某已於執行立案前出境,並且至今未歸。其名下除了一處住宅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該住宅存在諸多爭議,不便執行。至此陷入執行難的困境之中。

與此同時,執行案件的承辦法官張春雷了解到,因該案涉及農民工的切身利益且人數眾多,37名申請執行人均為同村村民,家中除了種地,只有打零工維持生活。年關將近,為了大家能過上一個好年,張法官一方面做大家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想通過執行救助的途徑將大家的困難予以解決。

經審批,37名農民工符合執行救助的條件,張法官第一時間將這個好消息電話告知了申請執行人的代表,同時考慮到申請執行人人數眾多,路程較遠,且大部分當事人年歲較長。為方便當事人,張法官請代表聯繫大家在村民家中領款,將救助金親手發放給37名申請執行人。

在此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儘管遇到各種阻礙,但真正的信仰,是用良知守護的生命熱情和詩意嚮往,是在責任與擔當中砥礪前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單單是一句誓言,通化縣人民法院將用行動來踐行這一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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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北方法制報

作者 | 通訊員 孫明磊 王旭光

內容審核 | 趙宏凱

新媒體編輯 | 牛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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