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保險合同里的這些「術語」,你可能會踩坑

南方plus客戶端 發佈 2020-01-06T05:47:38+00:00

二次核保、保費豁免是什麼意思?啥叫不可抗辯條款和保險復效?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對保險消費者有什麼意義?相信大家在購買保險時都會遇到看不懂保險術語的時候。新年伊始,不少人開始做個人或家庭的保險配置計劃,但購買之前首先要對一些基本保險知識有一個系統的了解,避免被銷售誤導。

二次核保、保費豁免是什麼意思?啥叫不可抗辯條款和保險復效?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對保險消費者有什麼意義?相信大家在購買保險時都會遇到看不懂保險術語的時候。新年伊始,不少人開始做個人或家庭的保險配置計劃,但購買之前首先要對一些基本保險知識有一個系統的了解,避免被銷售誤導。

為了幫助廣大保險消費者快速弄懂那些聽起來生澀難懂的保險專業術語,筆者在2020年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之際,仔細梳理了十大保險重要知識點,這些保險知識在我們投保過程中隨處可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特意通過對話的形式,希望通過深入淺出地講解這些保險知識,可以讓大家在實際生活中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儘可能避免保險糾紛,讓自己和家人受益。

如實告知

甲:我有先天性心臟病,只要我不說,保險公司就不知道!

乙:這可不行,「說實話」可是投保人的基本義務!

投保人不告知實際情況就以為保險公司不知道,現實生活中,不少保險糾紛來源於這樣的理解誤區。如實告知,是指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必須要將與保險有關的重要事項全部告知保險公司。有的人害怕被拒保,就在投保時有所隱瞞,其實這樣做是給自己「埋坑」。如果在理賠時,保險公司發現你在投保前有所隱瞞或者說了假話,按合同上的「如實告知」條款可以直接拒賠。

不可抗辯條款

甲:我只要隱瞞病情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不能跟我解除合同了!

乙:又說錯了。投保前就被初次確診過的疾病不能理賠。

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超過兩年之後,保險公司就不能找理由解除合同。但這並不代表只要隱瞞情況熬過兩年保險公司就會賠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投保前就確診有重大疾病而沒有告知,超過兩年後因為同一個疾病申請賠償,則會被保險公司拒賠:合同生效後第一次確診的疾病才能得到賠償。

除外責任條款

甲:前天晚上喝多了開車,一不小心住院了,咋賠啊?

乙:你不知道嗎,酒駕不給賠。

除外責任條款,是指就算是在保障範圍內的重疾,也不一定會得到賠償。例如自殺行為、吸食毒品導致的疾病,以及酒駕或無證駕駛導致的車禍而致殘等,保險公司都是免責的。

猶豫期

甲:我又不想買了,保險能不能「申請退款」啊?

乙:只要在猶豫期內,就還有反悔機會!

猶豫期就是指在收到保險合同後的十天內,如果投保人又反悔不想買這個保險了,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請,保險公司在扣除成本費、體檢費等費用後,要退還保險費。在期限結算上,不同地區存在差異。如果有異議,一定要儘早與保險公司溝通協調。

等待期

甲:合同都簽完了,我現在萬一生病了,已經能賠了吧!

乙:等待期還沒過完呢,拿不到賠償。

等待期是指投保內容並不是立即生效的,根據合同規定需要等待一段時間,這是保險公司為了避免騙保等問題所採取的手段。在等待期內,哪怕發生了應該被賠付的事故,受益人也拿不到賠償。每個險種的等待期都是不同的,依據合同來定。

寬限期

甲:糟了,最近太忙了,竟然忘記繳保費了!

乙:沒關係,只要在60天寬限期內就沒事!

保險法規定,假如投保人沒有按時繳費,保險公司需給予60天的寬限期。在60天內,如果投保人繳納了保費,那就沒有任何影響,在這60天內,如果發生了相關事故,即使投保人還沒有繳納保費,保險公司仍然要進行賠償。但一定要注意,過了60天,如果還是沒有繳納保費的話,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保險復效

甲:60天都過了還忘了繳保費,保險是不是作廢了?

乙:你可以嘗試一下保險復效!

當過了繳費寬限期後,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重新交費「激活」保單,不過,保險公司很可能要求你重新檢查身體狀況或者繳納滯納金,甚至還會重新計算觀察期。一般情況而言,保險復效的期限是未繳保費的三年至五年內。

免賠額

甲:我這次住院在保障範圍內,花了8千多,為啥不能報銷呢?

乙:看看你到沒到保險免賠額!

保險免賠額是指事先約定好在某額度以下的費用由投保人自行負擔。保險免賠額分兩種:絕對免賠額和相對免賠額。如果採用相對免賠額,則可以得到發生費用的全部賠償。如果採用絕對免賠額,則只能得到免賠額以上的剩餘部分。

輕症豁免

甲:輕症豁免是什麼意思?

乙:就是按合同約定罹患某些輕症後,不用交後面的保費啦!

所謂輕症豁免,是指達到了事先約定的條件後可以免除剩餘的保費。以重疾險為例,豁免條件達到後,就再也不用交剩餘的重疾險保費,而依舊可以享有這份重疾險的保障。

二次核保

甲:我的重疾險保費豁免了,醫療險要續保的時候還要重新體檢?

乙:對,這就叫做二次核保!

投保時需要核保,想必很多人都清楚,但說起二次核保,不少人也許就開始疑惑了。那麼,二次核保究竟是什麼?什麼情況下,會發生二次核保?二次核保的結論,會影響最終理賠嗎?

有些人投保時,因擔心如實告知疾病史,可能會導致保費更貴或是被拒保,於是在健康告知部分有所保留。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理賠糾紛,也是因此而起,換一種說法是「帶病投保」。二次核保,便與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直接相關。

二次核保是指,投保人核保時沒如實告知,當被保險人申請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調取到其投保前的相關病歷,於是會再次徵詢核保的承保意見,繼而做出新的核保結果,這個過程即為二次核保。

那什麼情況,會進行二次核保呢?

招商信諾人壽保險專家告訴記者,出於保障更全面的考慮,部分保民購買重疾險時會附加一份醫療險,以便重疾與醫療問題都可以解決。二次核保就發生在附加的醫療險續保的時候。舉個例子,陳先生買了份重疾險附加一份住院醫療險。陳先生已持續繳費5年,第6年因病住院,通過這份醫療險,獲得了幾千元的理賠金。第7年,陳先生打算續交保費之際,保險公司告知他,附加的醫療險在出險後,需要二次核保,否則無法再次續保。

那麼,二次核保結論,會影響理賠結果嗎?招商信諾人壽保險專家指出,二次核保結論本身並不具備法律效力,是用作保險公司核保的參考。不過,二次核保是投保人在投保前,保險公司調取到被保險人疾病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投保前的這些病歷資料是法律認可的依據,核保人做出的二次核保結論,是核賠人員做出賠付結果的重要參考,很有可能因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如實告知而影響理賠。

【記者】譚冰梅

【作者】 譚冰梅

【來源】 保險進萬家南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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