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法院巡迴審理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甕安法院 發佈 2020-01-14T13:48:40+00:00

1月14日,織金縣人民法院到織金縣珠藏鎮巡迴審結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當庭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並賠償其非法獵捕行為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6500元。

1月14日,織金縣人民法院到織金縣珠藏鎮巡迴審結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當庭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並賠償其非法獵捕行為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6500元。

庭審現場

2019年10月19日21時許,被告人羅某與羅某貴(另案)在織金縣珠藏鎮鳳凰山處採用夜間照明的方式捕獵野生鳥類4隻,後被公安民警查獲。經鑑定,被獵捕的4隻候鳥的物種分別為普通鵪鶉、紅翅鳳頭鵑、紅腹錦雞、池鷺,共計經濟價值7000元,其中紅腹錦雞為國家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普通鵪鶉、紅翅鳳頭鵑、池鷺雖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被列入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被告人羅某

案發後,羅某非法獵捕獵的紅腹錦雞、紅翅鳳頭鵑、普通鵪鶉已死亡,存活的池鷺已被公安民警放歸自然。因羅某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現場

旁聽群眾紛紛稱讚織金法院巡迴審判的做法,希望法院以後多開展巡迴審判活動,把庭審現場搬到群眾家門口,以發生在身邊的案例讓大家更直觀的學法、懂法、守法,將生態保護理念深入民心,進一步教育和警示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旁聽群眾

來源:織金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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