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
去醫院看病還要不要查健康碼?
還要不要測核酸?
是不是沒那麼嚴格的要求了?
昨天上午,東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告》一發布,莞小衛就收到不少市民的諮詢。
現在,權威回應來了,對於就醫患者而言,根據我省現階段防控工作需要和我市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到醫院就診時,請您配合醫療機構做好以下事項。
一
非急診患者請儘量在網上預約挂號,並按預約的時間段到醫療機構就診,以避免人員聚集。
二
所有就診患者及其陪同人員到醫院就醫請佩戴口罩,並請配合醫療機構進行測量體溫、詢問並填寫流行病學史問卷等工作,一定要如實告知流行病學史和症狀。(需要採取「粵康碼」等健康碼管理方式的醫療機構,對無法出示「粵康碼」等健康碼的人員可憑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或7日內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或有效身份證明並做好個人信息登記且體溫檢測正常後即可進入預檢分診環節)
三
為落實「應檢盡檢、願檢盡檢」的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中外就診患者嚴格落實無差別的核酸檢測排查工作: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含急診留觀患者及陪護人員)全員核酸檢測;
(二)發熱門診患者全員核酸檢測(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等);
(三)有流行病學史的普通門急診患者要進行核酸檢測,流行病學史包括:
1
14天內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屬有境外旅居史、國內高中風險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居史;
2
14天內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屬接觸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
3
14天內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屬接觸過來自境外或國內高中風險地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4
14天內本人曾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留觀;
5
聚集性發病(2周內在小範圍如家庭、辦公室、學校班級等場所出現2例及以上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的病例)。
(四)門診手術,或在耳鼻喉科、眼科、婦產科、口腔科內鏡室等科室進行有創操作,或開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療前要進行核酸檢測;
(五)其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認為有必要檢測的患者要進行核酸檢測。
四
對於住院患者,在疫情期間若病情允許原則上禁止探視和陪護,鼓勵採用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進行探視和慰問,必須陪護時儘量固定一對一陪護,不得隨意更換。探視和陪護人員應正確佩戴口罩,注意手衛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進入醫護人員工作場所,遵守醫院的相關管理規定。
五
持有7天內由有資質檢測機構(含醫療機構、疾控部門獨立檢測機構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就診時,其檢測結果可供醫療機構作為參考。但同時醫生還會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和新冠肺炎相關臨床表現,如果醫療機構和醫生認為有必要的應重新進行核酸檢測。
六
醫療機構對所有就診患者落實一視同仁無差別的醫療服務,請積極主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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