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搬」進家 彰顯人性化執法

2020-01-23T10:45:47+00:00

因案件事實清楚,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檢察官建議法官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了本案,短短十分鐘庭審結束,當庭宣判楊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