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宅重購退稅 下月清查至6月
舊屋換新屋,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後,五年內再移轉或未做自用住宅使用,將會被追繳已退還的土增稅。稅捐機關自4月1日起,將以三個月清查重購退稅案件,不符規定者一律追回退稅。
舊屋換新屋,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後,五年內再移轉或未做自用住宅使用,將會被追繳已退還的土增稅。稅捐機關自4月1日起,將以三個月清查重購退稅案件,不符規定者一律追回退稅。
民眾土地出售以買賣方式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但土地移轉如以「贈與」方式,則縱使其他條件均符合規定,仍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換屋族在購買第2間房子時,若新居的地價,加上賣舊居所繳交的增值稅,大於舊居土地地價,即可申請重購退稅,最多可退稅金額為已繳納土增稅之稅額,而且前提買賣交易需在「2年內」。
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地上建物經變更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後,將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適用,其後註銷營業或出租終止,再供自用住宅使用者,仍應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量化寬鬆(QE)退場效應持續擴散,牽動國銀收緊房貸業務。據金管會最新發布的自用住宅購屋貸款餘額統計,38家國銀有近半數銀行8月房貸業務較7月衰退,包括合庫、一銀、彰銀、國泰世華銀、台新銀等房貸業務量名列前茅的指標型公、民營銀行均在其中。
從今年第一季開始,有大量新聞報導全台房市逐漸回溫,許多地區推案量創新高等,但根據東森房屋調持數據顯示,高達9成民眾仍然認為房價或房租過高,其中被認為可以用來抑制房屋價格的實價登錄系統,評價也相當兩極。
財政部建議地方政府加徵囤屋稅,鎖定多屋族,針對第二戶以上房屋提高房屋稅率,台北市府回應,目前房屋稅條例尚未規範「自住房屋」定義,如由各地方自行界定,可能產生適用對象、稅率、戶數不同等問題,造成一國多制的課稅不公現象,因此囤屋稅應由中央訂定一
雖然地價稅11月才開徵,民眾可要記得,若土地所有權人有變更,土地仍是「自用住宅用地」,新所有權人應在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否則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兩者稅率相差4倍之多,如果收到稅單才申請,必須隔年延至適用,千萬別當冤大頭,白白多繳稅。
福興鄉廖小姐問: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項目,有何相關規定?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應注意是否具備以下三項要件,以確保自身權益
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而今年9月23日前都可申請地價稅減免,有些民眾因誤以為不能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或忘記申報,幾年下來都以一般稅率申報,但其實包括網拍SOHO 族或以自家透店開業的民眾,都有可能有符合優惠稅率的資格。
房地產走了8~9年的多頭,這波漲勢之中,讓許多媽媽級「資深買家」進場置產,買房的理由時常是「幫小孩買」、「孩子以後要成家總要間房子」,堪稱是房市超級買家。由於高資產族群資金豐沛,衍伸出家庭資產配置的需求,往往幫小孩買房置產,就是最佳的節稅方
行政院9日通過奢侈稅部分修正草案,主要內容有三點。一、先將非都市工業地納入課稅範圍,防止炒作發生。二、增訂「其他」授權條款,放寬豁免範圍,避免傷及無辜。三、明定利用自用住宅炒房者,將由稅捐稽徵機關加強查核認定,才可以免課奢侈稅。
備受矚目的奢侈稅修正案,立院新會期將闖關,儘管財政部定調奢侈稅「只修不廢」,但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巨威卻批評太消極,主張改以利得課稅取代。曾巨威說,他理解一定有阻力,但還是要發聲、在稅改戰場留下紀錄。
每年到了11月又是地價稅開徵的時節,地價稅分為一般用地以及自用住宅兩種類別來計價,一般房子的房屋稅大多直接適用於「自用住宅」稅目,然而,房屋稅與地價稅不同的點是,地價稅需經過特別申請否則將會自定義為「一般用地」,而兩者的稅率差了近五倍之多!
台新金控首席顧問吳統雄、世新大學資管系副教授吳統雄聯合發表一篇名為《打二房別亂了套》的文章,兩位吳統雄均強調,央行不能為了打擊投機客,不分對象一起打,結果讓自用住宅需求者陷入困境,把台灣的中產階級打成新弱勢。
房屋稅雖是每年5月為繳納期間,課徵期間是7月至隔年6月30日,但是今年若錯過節稅的民眾,平時得留意是否符合節稅條件,稅捐單位就舉出了3項民眾可節省房屋稅的項目。
財政部部長張盛和23日邀請公股金控、銀行高層等進行業務會報,會議中主要聚焦解決地上權貸款擔保品問題,另外則是銀行釋出不良債權遭限,不良債權市場萎縮,各大金控旗下AMC公司留存問題;針對第一項決議,財政部已請金管會評估將「使用權」比照「所有權
有媒體報導,財政部擬對一年內多次出售的自用住宅課徵奢侈稅,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8)日在立法院嚴正否認,買賣自用住宅可豁免於奢侈稅,但若假借自住宅炒房規避課稅,則是逃漏稅的問題,財政部會嚴加查核,並以實質課稅原則處理,沒必要為此修正奢侈稅。
配合中央「住宅法」上路,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定「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訂承租資格、租金、租期等。只要年滿20歲、設籍北市無自宅,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即可申請,租期最長12年。
政府打房,銀行降低貸款成數,銀行有意要求貸款人提資本的風險權數,風險權數是銀行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決定銀行必須計提多少資本的標準,風險愈高的貸款業務,風險權數就愈高,銀行須計提更多的資本,才足以承擔可能的風險。
地價稅在每年11月開徵,隨著公告地價3年1次的調整,也讓大多行政區的公告地價上漲,如此即代表小老百姓須繳的地價稅勢必增加,由於地價稅自用住宅認定標準寬鬆,稅捐單位就發現,不少民眾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卻仍有出租行為,如此行為可能將面臨連補帶罰。
沒有建物權狀的老舊房屋,還是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
部分公股行庫向財政部反映,非自用住宅定義已出爐,若要對非自用住宅貸款條件從嚴,實務上執行會很麻煩,以房屋稅稅單為準最簡單,但也要等到明年,打炒房緩不濟急。
「第2戶以上」是被課徵奢侈稅的前提,但如果只持有一戶,可是名下登記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需不需要繳交奢侈稅呢?問題的關鍵點在於土地是不是「素地」,假設其他條件都在免徵奢侈稅的範圍,如果土地上面並沒有建築物,就不在奢侈稅的課徵範圍內;但如果土地
奢侈稅的自用住宅定義,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並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不得出租或營業使用。」但卻有人以為只要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僅擁有1戶房產就可豁免奢侈稅,卻忘了「戶籍遷入」的動作,如此只要持有房產未滿2年出售還是會
房屋稅條例修正過關,地方政府準備提高課稅稅率。台北市、新北市稅捐處表示,最快7月向議會提出房屋稅徵收率修正案,將對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採差別稅率,並宣示課稅稅率將從高訂定,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民眾要繳的稅負將變重。
中央研究院昨(6)日提出稅改框架,包括兩稅分離等6項具體建議,計畫召集人中研院士王平表示,稅改政策最重要是解決「國家沒錢」的問題。中研院稅改研究小組認為,第一步若可作到恢復兩稅分離及房地稅調整,將會各多出1,200億元和800億元的稅收,目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昨(5)日表示,不動產稅制改革,應從長計議通盤檢討,並成立跨部會,召開稅改會議,不應淪為選舉議題操作,也不應只有政府官員與學者悶著頭制訂,應多納入業界意見。
鹽水區歐陽先生問:我目前單身,名下有一戶自住房地,一年多前父親贈與另一戶房地給我後擁有兩戶房地,我已將戶籍遷入受贈房地,受贈房地沒有作營業或出租使用,最近想把受贈的房地賣掉,要不要課奢侈稅?
高房價讓學界看不下去了!300位不動產、財政學者,昨宣布成立「房市改革行動聯盟」,下月起將拜會財政部長張盛和、央行總裁彭淮南等5大中央部會首長,以及雙北市市長候選人,要求針對自用與非自用住宅實施差別利率、差別貸款成數,並提高房屋持有稅率,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