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自費把固體廢物退運回外國 山東青島: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助力環境保護

寧波江北檢察 發佈 2019-12-30T16:19:22+00:00

來源:浙江法制報近日,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走私廢物案中,成功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讓被告人在起訴前主動自費將243.69噸廢物運回了韓國。  2018年9月,青島海關緝私局組織開展打擊廢物走私專項行動。

來源:浙江法制報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走私廢物案中,成功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讓被告人在起訴前主動自費將243.69噸廢物運回了韓國。

  2018年9月,青島海關緝私局組織開展打擊廢物走私專項行動。大港海關緝私分局在初查中發現,青島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經查實,該局提請檢察機關對公司負責人小元批准逮捕。到案後,小元如實供述了將廢粉末塗料偽報為粉末塗料走私進口,並在江蘇揚州銷售的犯罪事實。該局又聯繫汕頭海關緝私局將小元供述的10個貨櫃內243.69噸廢粉末塗料依法扣押,並對此前小元銷售到揚州尚未處理的廢粉末塗料查扣。隨後,該案移送青島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件事實弄清楚了,可是檢察官心中並沒有一絲輕鬆。10個貨櫃仍堆在碼頭上,長期存放不但有高昂的保管費用,還有潛在的危害環境風險,而對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每噸又需要數千元,這一切都要由國家來「買單」。

  為調動小元退運廢物的積極性,檢察官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審前主導作用。提審時,承辦檢察官多次介紹了檢察機關生態環境修復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結合的辦案理念,闡明國家對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的刑事司法政策,鼓勵小元通過主動退運爭取從輕減輕處理。承辦檢察官和海關辦案人員積極溝通,按照規定取樣留樣作為證據,剩餘的部分及時辦理退運。經過勸導,小元表示願意自費退運廢物。為了讓小元在審查起訴環節順利實現退運,檢察機關又與海關緝私分局多次溝通協調,最終小元花了70萬元將貨物退回了韓國。

  經綜合考慮,辦案檢察官提出判處被告單位罰金80萬元;判處被告人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的量刑建議。在律師的見證下,小元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日前,青島市中級法院採納青島市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對被告人小元減輕處罰,以走私廢物罪判處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

  青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光介紹,「之前一些案件,被告人認為反正要被判刑,退回運費那麼高,不如把錢留著交罰金。在此案中,我們成功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這個『催化劑』,既提高了犯罪嫌疑人退運的積極性,又避免了『洋垃圾』長期堆放對環境的影響,符合雙贏多贏共贏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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