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新政化解租房問題,當前長租公寓市場紛爭到底會怎麼發展?

瀚海觀察 發佈 2020-03-05T21:11:35+00:00

1、減租金強調協商原則政策明確,租賃中介企業應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與出租人協商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延緩支付、延長空置期等問題,盡最大努力爭取出租人理解,避免單方面拒付租金。

3月5日,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布《疫情防控期間防範和化解住房租賃行業糾紛指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政策的發布,較好回應了此前租賃市場的各類糾紛。一方面是為了對各類租賃糾紛給予指導和建議,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後續長租公寓或租賃業務的健康發展。政策提出7點建議,其中有3點建議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1、減租金強調協商原則

政策明確,租賃中介企業應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與出租人協商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延緩支付、延長空置期等問題,盡最大努力爭取出租人理解,避免單方面拒付租金。類似表述有兩點含義。第一、近期出現了長租公寓企業和房東各類矛盾,尤其是在租金減免、延期支付、延長空置期方面引起了很多爭議,至少房東意見很大,這也是政策近期需要規範或指導的地方。第二、拒付租金等做法不可取,長租公寓依然需要通過協調和溝通來操作,即合同契約精神第一,不可隨意調整合同內容。

2、注重租金穩定

政策明確,租賃當事人應提前就續租租金調整等問題進行溝通,避免因個別短期續租業務調高租金,引發誤讀和炒作。此類規定也是為了進一步穩定租金,防範外部誤解。實際上租金的變動受很多因素影響,包括租賃期限長短等。所以,如果涉及到租金變動,一定要對租金本身的變動原因進行詳細說明,這樣也能夠防範外部誤解,對於企業經營也有積極的作用。

3、允許租客延期退房

政策規定,租期屆滿,租賃當事人儘量採用無接觸方式進行物業交割、資金結算;承租人暫時無法搬家騰房的,租賃中介企業或出租人應給予合理寬限期限。這一點是對租客有很強的保障導向。在此前確實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租客合同到期後本身會有換房的考慮,但是肺炎期間無法正常騰退房屋,這個時候面臨漲租金又無可奈何的情況。當前北京政策有助於保障租客權益,屬於特事特辦的導向,也能夠減少相關租客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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