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散文:忘卻的魅力

讀寫探秘 發佈 2020-03-05T01:58:55+00:00

我記得我的小學老師的面容,她後來到台灣去了,四十六年以後,我們又在北京重逢。還有劉大白的新詩:歸巢的鳥兒,儘管是倦了,還馱著斜陽回去。


記憶是美麗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記憶力。我記得三歲時候夜宿鄉村客店聽到的馬匹嚼草的聲音。我記得我的小學老師的面容,她後來到台灣去了,四十六年以後,我們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別喜歡記詩,寂寞時便默誦少年時候便已背下來的李白、李商隱、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蘇東坡、辛棄疾、溫庭筠……還有劉大白的新詩:

歸巢的鳥兒,

儘管是倦了,

還馱著斜陽回去。

雙翅一翻,

把斜陽掉在江上;

頭白的蘆葦,

也妝成一瞬的紅顏了。

記憶就是人。記憶就是自己。愛情就是一連串共同的、只有兩個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銘心的記憶。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記憶的消失。記憶是活著的同義語。活著而忘卻等於沒活。忘卻了的朋友等於沒有這個朋友。忘卻了的敵意等於沒有這個敵意。忘卻了的財產等於失去了這個財產。忘卻了自己也就等於沒有自己。

我已不再年輕,我仍然得意於自己的記憶力。我仍然敢與你打賭,拿一首舊體詩來,讀上兩遍我就可以背誦。我仍然不拒絕學習與背誦新的外文單詞。

然而我同樣也驚異於自己的忘卻。我的"忘性"正在與"記性"平分秋色。

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寧市,中間還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場而聞名中外的鞏乃斯河畔的新源縣。一九八二年,當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時候,我斷然回答朋友的詢問說:"不,我沒有去過新源。"

"你去過。"朋友說。

"我沒去過。"我搖頭。

"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堅持。

"不,我的記憶力很好……"我斬釘截鐵。

"請不要過分相信自己的記憶,那一年你剛到伊犁,住在農四師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從新源回來,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蘇聯領事館。"朋友提醒說。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這麼一回事?當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後住在第二招待所,絕對沒錯兒!連帶想起的還有凌晨趕乘長途公共汽車,微明的天色與眾多的旅客眾多的行李。那種熙熙攘攘的情狀是不可能忘記的。但那是到哪裡去呢?到哪裡去了又回來了呢?似乎看到了幾間簡陋的鋪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麼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麼去了呢?為什麼竟一點兒也不記得?

一片空白,全忘卻了。

不可思議。然而,這是真的。新源就是這樣一個我去過又忘了等於沒有去過的地方。這比沒有去過,或者去了牢牢記住然而沒有機會再去的地方還要神秘。

我忘卻的東西越來越多了。一篇稿子寫完,寄到編輯部,還沒有發表出來,已經連題目都忘了(年輕時候我甚至能背誦得下自己剛剛完成的長篇小說)。當別人敘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個場合與我打交道的經過的時候,我會眨一眨眼睛,拉長聲音說:"噢……"而當我看到一張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時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感謝忘卻:人們來了,又走了。記住了,又忘卻了,有的壓根兒就沒有記。誰,什麼事能夠永遠被記住呢?世界和內心已經都夠擁擠的了,而我們,已經記得夠多的啦。幸虧有忘卻,還帶來一點好奇,一點天真,一點莫名的釋然和寬慰。待到那一天,我們把一切都忘卻,一切也都把我們忘卻的時候,那就是天國啦。

1989年5月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