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抗戰時期八路軍和日軍的武器,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正壇說史 發佈 2020-03-06T19:46:45+00:00

一、中國軍隊使用的武器:抗戰時期,八路軍因各方的封鎖,武器裝備非常落後,很多人都是用的非常簡陋的武器跟日軍作戰,這就是農村常見的鐵叉。

抗戰時期我軍因各方面被侵略者所封鎖,導致武器裝備比起日軍有著巨大的差距,那麼都有哪些武器呢?今天就由小編來說說,中國抗戰時期八路軍和日軍的武器,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一、中國軍隊使用的武器:

抗戰時期,八路軍因各方的封鎖,武器裝備非常落後,很多人都是用的非常簡陋的武器跟日軍作戰,這就是農村常見的鐵叉。

冷兵器時代的長矛,到了八路軍手裡,照樣能發揮巨大的作用。

自然也不能少了大刀,向鬼子頭上砍去!

八路軍最常見的步槍,三八大蓋,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了,因為槍上有個防塵蓋而得名,三十多年裡共生產了約300多萬支,中國抗戰部隊也繳獲了不少。國民黨還曾仿製過,所以這種步槍很常見,但是在抗戰初期也不是誰都有的。相比較抗戰初期,後期戰爭中因我軍的勇猛,湧現出許多著名的槍枝。

毛瑟手槍

這款手槍絕對是敵後武工隊標配,影視劇中李向陽,羅金寶都曾使用過,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駁殼槍。但是這種手槍價格高,尺寸大不易掌控,所以當時歐洲使用有限。該槍源自歐洲,但是成名卻在中國,以至於造成很多人認為這是中國產的槍。

DP-27輕機槍

大大的圓盤子給人印象深刻,這是蘇聯產DP-27輕機槍,抗戰時期蘇聯曾大量援助過,堅固耐用非常可靠,知道抗美援朝的時候,中國軍隊還在使用。

MP-18衝鋒鎗

這種德國造MP-18衝鋒鎗,也稱伯格曼衝鋒鎗,當年大量進入中國,中國人稱「花機關」,因為槍管上很多散熱小孔。該槍使用9毫米子彈,射程不遠精度也不高,但是火力很猛。紅軍曾繳獲很多該衝鋒鎗,成為中國軍隊中助理衝鋒鎗。

湯姆遜M1928A1衝鋒鎗

美國產湯姆遜M1928A1衝鋒鎗,二戰期間湯姆遜系列共生產140餘萬支。中國是最早裝備該槍的國家之一,中國當年很多兵工廠都仿製過湯姆遜衝鋒鎗,以太原兵工廠仿製的最有名,所以這種衝鋒鎗也是我軍大量配備的主力衝鋒鎗之一。

抗戰時期我軍很多兵工廠生產了大量的武器裝備,為抗戰的最後勝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些武器也為勝利立下了汗馬功勞。

說完我軍的武器,我們再來看看抗戰時期作為侵略者日軍的武器。

二、日本軍隊武器:

1、6.5毫米三八式步槍。

2、6.5毫米十一年式及九一式輕機槍。

3、6.5毫米三年式及7.7毫米九二式重機槍。

那麼究竟武器的差距有多大呢?接下來我們來看看中日步兵武器比較。

1、步槍

日軍的三八式步槍 日軍三八式步槍是侵華戰爭中日本陸軍使用最普遍、中國軍民最熟悉的步兵武器。三八式步槍於1905年即日本明治三十八年定型生產,因此依據天皇年號被命名為「三八式步槍」。該槍原形為日本「三十式步槍」,後為防止沙塵進入槍機內,導致操作不良,在槍機上設置了一個拱形防塵蓋,故又被稱為「三八大蓋」。這種槍結構簡單,採用改進的旋轉後拉式槍機,射擊時後坐力小,易於控制,具有可靠的安全性,很少出現槍栓斷裂的情況;射擊精度好,射程遠,有效射程達460米;槍身長度為1280毫米,加上長度500毫米的單刃刺刀,非常有利於小個子的日本兵進行白刃格鬥。但由於子彈口徑小,僅6.5毫米,彈頭飛行穩定,殺傷力反而不高,子彈「打進去多大眼,出來多大眼」。當時中國軍民戲稱:「用三八槍打中抗日戰士,養幾天傷又能繼續抗日。」

日軍也意識到三八槍威力小,於1939年曾研製出7.7毫米口徑的九九式步槍,並以當年為日本神武天皇紀元二五九九年而命名。性能與德國98式毛瑟槍相當,卻囿於優先發展海空裝備的軍工指導思想,僅裝備少量。同時,日本陸軍上層認為,射擊準確性高可彌補殺傷力不足的缺點,特別是中國軍隊戰場救治水平差,也是限制九九式步槍生產的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軍隊的七九式步槍 中國從清末起,由漢陽兵工廠仿造德國7.92毫米口徑步槍即毛瑟槍,研製出其改進型——「漢陽造」。1935年南京政府根據德國顧問建議,以德式Kar98毛瑟步槍為標準統一全軍,除在國外購買少量,在國內仿造並批量生產,並命名為「中正式」步槍。因口徑與「漢陽造」相同,被通稱為七九式步槍。此種槍在二戰中也是德軍的主要裝備。這種槍在主要優點是威力大。據參加過抗戰的老兵反映:七九式步槍的傷口進去的眼小,出來的眼大,能帶出一塊肉,殺傷力比「三八大蓋」大得多。缺點是射程不如「三八大蓋」,有效射擊距離只有150米,但由於中國與日軍一樣,把拼刺刀作為一種常用的戰術,因此刺刀長度都在500毫米以上。尤其是「中正式」因槍短,刺刀長達575毫米,但上刺刀後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許多部隊為彌補不足,往往配發大刀,以利於白刃戰。只不過中國生產的新式「中正式」步槍數量有限,遠遠滿足不了部隊的裝備和作戰需求。中國軍隊仍有半數左右士兵配不上這種槍。

山西軍閥閻錫山上世紀20年代在太原兵工廠曾一度仿造過日本三八式步槍,由於部隊使用後普遍反映殺傷力小而最終放棄生產。

此外,由於槍少兵多,除中央軍外,川軍、滇軍、西北軍等不少地方軍隊根本配發不上足夠的七九式步槍,大量使用的是清末生產的老式「漢陽造」。這種步槍是漏夾彈匣,很容易卡夾。還有就是清光緒年間江南製造廠仿德國毛瑟槍製造的「江南造」步槍。由於使用時間太長,保養不足,膛線磨沒了,打出的子彈都是拐彎的,瞄準設施也因磨損嚴重而難以使用。還有部分從十幾個國家購來的槍枝,因品牌雜亂,維修保障困難,戰時常出現件不配槍、彈不對膛的情況,還受到出售國能否及時供應子彈的制約。

將中日兩國軍隊使用最普遍的兩種步槍性能進行綜合比較,可以看出,「三八大蓋」的射程和準確性優於七九式,七九式的殺傷力強於「三八大蓋」,兩者各有長短,難分高下。但由於中日兩軍步槍在標準化、系列化以及供應數量上的巨大差距,戰場上的優勢往往向日軍方面傾斜。

2、手槍

日本軍隊使用的的「王八盒子」手槍 抗日戰爭時期,侵華日軍配備和使用最多的手槍,是南部十四年式8毫米半自動手槍。說起這個名稱中國幾乎沒幾個人知道,但提起它的別名「王八盒子」,在中國卻是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925年(大正天皇十四年),日本陸軍為解決軍隊沒有統一制式軍用手槍的問題,在陸軍大將南部麟次郎設計的南部陸式8毫米半自動手槍基礎上,改進出一款通用手槍,以天皇年號定名為「十四年式手槍」,隨後大量配發軍隊。因該手槍的槍套外形像烏龜殼,被中國軍民形象地稱為「王八盒子」。該手槍安全性能好,輕易不會發生「走火」事故;裝彈數為8發,在60米的有效射程內射擊精度高;結構簡單緊湊,重量輕,僅0.9公斤,便於攜帶使用。但因彈簧鋼質量差、供彈時常出現問題,曾因此在國際上受到詬病。

中國軍隊裝備的「二十響」駁殼槍 中國的手槍主要依賴進口,各地方軍閥進口的手槍型號一度雜亂。上個世紀30年代起,在中央政府主導下,大量進口德式毛瑟駁殼槍。此槍可裝彈20發,在中國被俗稱為「二十響」。德國生產此種手槍100多萬支,多數被銷到中國。該槍被認為是當時世界上最好的自動手槍,使用7.65毫米手槍彈,相當於野戰手槍。納粹德國後來認為此型手槍用於野戰威力不夠,用於防身又太大太重,因此決定停產此型手槍。但這並不影響它在中國軍隊的廣泛使用。許多八路軍武工隊繳獲佩戴這種手槍,深入敵後,廣泛出擊,打得日偽軍聞風喪膽。

將這兩種手槍的整體性能進行對比,「二十響」手槍比「王八盒子」手槍略占優勢。

其實,還有一種手槍值得一提。敵後廣大抗日軍民管它叫「獨一撅」。這是八路軍、新四軍一些部隊使用的自造手槍。這種槍外形粗糙,既像「王八盒子」,又像木匠工具;射程不遠,但攜帶方便,使用靈活,有一定射擊精度。雖然比不上正規的手槍,但在游擊戰中曾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3、衝鋒鎗

日軍的「百式」衝鋒鎗 受德國等軍事強國的影響,日本在1935年仿照德國米P-34衝鋒鎗,開始進行試製,並於1940年定型。由於這一年也是日本皇紀二千六百年,該衝鋒鎗被命名為「百式」衝鋒鎗。該槍全長900毫米,重4.1公斤,彈夾可置放30發子彈,有效射程120米,最大射程600米,射速每分鐘450發。「百式」衝鋒鎗分為前期型、後期型和摺疊槍托型三種。採用自由槍擊原理,使衝鋒鎗始終處於沒有保險的開膛待機狀態,因此走火的危險很大。槍身外附有散熱孔,可安裝刺刀,這在各國衝鋒鎗中極為罕見。由於受落後戰術思想的影響,日本陸軍堅持認為,寧可要射擊精準、百發百中的步槍,也不製造百發一中、浪費寶貴子彈的衝鋒鎗,再加上對白刃戰的迷信,使日本陸軍最終得出這樣的結論:日本不適合裝備衝鋒鎗。所以,日本始終沒有將衝鋒鎗批量生產並列入部隊裝備。

中國軍隊裝備的德制MP18衝鋒鎗 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曾從德國大量引進9毫米伯格曼MP18衝鋒鎗,中國軍隊曾俗稱其為「花機關」。該槍重4.1公斤,長832毫米,配有專用的皮製六匣彈匣組;火力較強,彈匣容彈量32發,射速為每分鐘500發,有效射程約70米左右。但因結構複雜,成本較高,體積、重量較大,可靠性差.實際作戰效能並不出色,所以未能成為中國士兵的標準裝備,只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由於該衝鋒鎗有效射擊距離較短,且分散配置,其射速較快的優點未能得到發揮。

中國軍隊使用的美制湯姆森衝鋒鎗 抗日戰爭後期,美國通過「駝峰」航線,向中國輸送了大量M1A1及M3「噴油嘴」等型號的美制湯姆森衝鋒鎗,其中絕大多數用於裝備中國駐印軍和遠征軍。該槍口徑為美軍槍械統一標準的7.62 毫米,彈匣容量為15發或30發,採用導氣式或迴轉閉鎖式槍機;全長904 毫米,重約4.7公斤;射速為每分鐘700 發,超過日軍的三八式8倍多;有效射程約200米;雖然不算遠,比手槍彈還是遠得多。槍身較重,但與日軍步兵武器在近戰時火力密度上占明顯優勢,能有效壓制日軍火力點。特別是在緬北叢林戰中,中國士兵與日本兵在密林中往往走到幾十米距離才能發現對方。此時,手持衝鋒鎗的中國士兵,以相當於日軍八倍的火力傾瀉「彈雨」,使沒有衝鋒鎗的日軍飽嘗了苦頭。

為何抗戰初期,日軍武器比之我軍優勢如此之大?

概因日本依靠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強迫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等不平等條約,從中國攫取了2億3千萬兩白銀(含高額利息,相當於日本全年收入的3倍多)及大量經濟利益。

日本將賠款85%充作軍費,到1937年已發展成為一個擁有完備的軍火工業、武器裝備全部自給、可為其侵略戰爭提供源源不斷的各種軍備保障的帝國主義強國。

中國由於飽受包括日本在內的帝國主義列強的宰割及支付巨額賠款,經濟基礎薄弱,只能生產部分輕武器及子彈,而且數量遠遠不能滿足軍隊裝備及作戰需求。

在重武器方面則完全依賴向外國採購,一旦在戰爭中對外軍事補給線被切斷,武器裝備只能隨著作戰消耗而減少,從而導致了抗日戰爭中武器裝備敵優我劣、敵強我弱的基本態勢,也給中國人民留下了「落後就要挨打」的沉痛教訓。

兩國軍隊武器裝備彼強我弱的巨大差距,主要體現在日本雄厚的經濟基礎以及發達的軍火工業,使得日本軍隊的各種武器裝備在20世紀30年代就全部實現了自給,並可源源不斷地補充戰場的損耗。

抗戰全面爆發時,日本的鋼鐵產量是中國數十倍;輕重武器生產量也是中國的數十倍,而中國只有部分步兵輕武器包括迫擊炮可以仿造自產,還遠遠滿足不了戰場的需求,至於重型火炮、坦克、飛機、軍艦等武器裝備只能仰賴向外國購買。

以抗戰全面爆發的1937年為例,日本當年生產了大口徑火炮744門,中國連一門也造不了;日本當年製造坦克330輛,中國1輛也造不了;日本當年造了汽車9500輛,中國仍是一輛造不了;日本當年生產軍艦52400噸,中國連一噸也造不了。

那麼對此你怎麼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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