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中國因價格壟斷被罰款超過8700萬

消費者報道 發佈 2019-12-30T06:06:14+00:00

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布了豐田汽車投資有限公司壟斷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就雷克薩斯汽車價格壟斷、違反《反壟斷法》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761.3萬的處罰決定。

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布了豐田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田中國」)壟斷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就雷克薩斯汽車價格壟斷、違反《反壟斷法》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761.3萬的處罰決定。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蘇市監反壟斷案〔2019〕1號內容顯示,自2017年12月起,經原江蘇省物價局經授權,對豐田中國涉嫌在雷克薩斯品牌汽車銷售中存在價格壟斷行為進行了調查。

調查結果指出,豐田中國統一經銷商網絡報價、限定經銷商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行為,屬於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處罰決定書第三條「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顯示,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豐田中國區域銷售經理通過召開經銷商會議、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蘇省內經銷商在網際網路平台(汽車之家、易車網)銷售雷克薩斯汽車時,統一按照各車型建議零售價進行報價,經銷商不得擅自降低網絡報價,並限定江蘇省內經銷商部分車型整車銷售價格。


以江蘇省常州地區為例,2016年4月14日,豐田中國區域銷售經理在常州常隆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召開經銷商會議,常州2家雷克薩斯經銷商總經理、銷售經理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會議。會議明確對雷克薩斯部分車型銷售價格政策:ES200優惠2萬元,NX200t優惠3萬至3.2萬元,RX200t加價銷售,CT200h優惠5萬元,LX570加價多達11萬元,GX400加價5萬元。

除此之外,在蘇州、無錫等地區,豐田中國還要求經銷商為車主加裝數萬元的精裝產品,並且不能提供現金優惠。

與此同時,豐田中國對經銷商開具發票的金額提出明確限制,並將雷克薩斯汽車的價格問題與區域經理考核指標、相關車型配車等資源分配問題直接掛鈎,在內部管理上實施價格控制。

根據以上違法事實,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豐田中國的行為限制市場競爭、迫使消費者接受非競爭形成的價格,承擔更高的購買成本,失去了自由選擇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處罰決定書指出,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豐田中國停止違法行為,並決定對豐田中國處上一年度(2016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即87,613,059.48元。

官方數據顯示,雷克薩斯在今年前11個月賣出新車超過18萬輛,同比增長超過21%,在車市寒冬下仍有如此可觀的銷量,讓雷克薩斯汽車的價格保持「堅挺」,「加價提車」成為購買雷克薩斯汽車的常態,有車主甚至戲稱購買雷克薩斯汽車是「跪著買車」。

此前有消息指出,雷克薩斯LM300h現車需要加價168萬元才能提車,加價之後落地價格約為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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