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鸚鵡是目擊證人,在現實生活中,動物真的可以作為證人嗎?

熱愛染頭的仙貝 發佈 2019-12-28T09:33:02+00:00

剛剛抽空看完今年10月份在中國內地上映的《犯罪現場》,趁著印象還比較深刻,且秉著自己心中的好奇,寫下這篇文章。這部電影劇情曲折多變,看似是簡單常規的港式犯罪電影,卻有它獨特新穎之處。電影劇情的新穎,在於推動案情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的鸚鵡。

剛剛抽空看完今年10月份在中國內地上映的《犯罪現場》,趁著印象還比較深刻,且秉著自己心中的好奇,寫下這篇文章。這部電影劇情曲折多變,看似是簡單常規的港式犯罪電影,卻有它獨特新穎之處。


電影劇情的新穎,在於推動案情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的鸚鵡。其實,這部電影不能稱得上非常的好,也很容易讓人看了就忘,但是影片中的鸚鵡卻令我產生一種疑惑——動物真的可以當做法庭上的證人嗎?它們的「證詞」有效嗎?

在電影的開始,張繼聰飾演的林法棟說鸚鵡是犯罪現場唯一的活口,也是現場唯一目擊證人,並拿出犯罪嫌疑人照片詢問鸚鵡,看鸚鵡的表現,以及給鸚鵡錄口供。這個情節遭到無情的嘲諷,許多人覺得這種做法非常的無腦,但導演的這個安排,卻並不只是自己的大膽臆想。

早在我國唐代時期的筆記小說《開元天寶遺事》中,就有關於鸚鵡破案的相關記載。書中記載,長安城中有一位富豪名為楊崇義,他有一名妻子劉氏,劉氏美若天仙,卻與鄰居李弇私通。二人合力將楊崇義害死,劉氏再報官稱自己的丈夫走失。各官吏搜查毫無結果,縣官就到楊崇義家中勘查線索。楊崇義家中鸚鵡突然說:「殺家主者,劉氏、李弇也。」縣官立馬將劉氏和李弇抓起來,審訊後發現確是此二人所為。後來府尹將此事上報朝廷,唐明皇頗為驚訝,並封鸚鵡為綠衣使者。


《開元天寶遺事》雖然是筆記小說,但卻有一定的社會史料價值。如果不談古代,那就再來看看05年在法國巴黎一起震驚世人的案件。2005年12月,法國巴黎一名59歲女子被發現在寓所內上吊身亡,警方認為這是一場純粹的自殺事件,但女子的家人卻不這麼認為。警察經過調查,逮捕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開庭會審的時候,死者養的一隻名叫史酷比的狗被當做「證人」傳喚上庭。在法庭上,史酷比在看見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時候狂吠不止,對其有極大的惡意。雖然後來法官並不決定採納史酷比的「證詞」,但法官還是讚賞史酷比「行為堪比楷模以及提供非常寶貴的協助」。


史酷比作為「狗證人」,其「證詞」能否被採納有非常大的爭議,而我覺得,狗對某人狂吠不止,可能是因為對方曾經欺凌過這條狗,或是狗主人對那個人也並不喜歡,並不能直接證明對方就是殺人兇手。不過,動物確實可以在某些時候提供警察線索,便於案情的勘察。如果未來哪天研發出了狗狗對話機,可以通話機器與狗直接交流,那狗作為「證人」的可行性才會更大一些。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