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3+1+2新高考模式推出保障機制,直面選化學比例低問題

熊丙奇看教育 發佈 2020-03-10T12:03:18+00:00

3月10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明確針對高考改革中的再選科目考試,江蘇省研究建立符合實際的再選科目保障機制。

3月10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明確針對高考改革中的再選科目考試,江蘇省研究建立符合實際的再選科目保障機制。針對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等4門再選科目,在出現考生選考比例明顯偏低、嚴重失衡的情況時,可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保障比例,作為計算該再選科目考生等級賦分的基數,以滿足國家對該學科的人才需求,保證高考公平公正。針對當前學生選考科目實際,先實行化學選考科目保障機制。化學科目保障比例為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25%。


浙江和上海在實施3+3模式過程中,也建立過保障機制,因此,考生和家長對保障機制這一概念應該不陌生。怎麼理解保障機制?以當年高考考生30萬為例,如果30萬考生選化學的不足7.5萬人,將按7.5萬計算學生的考試等級、賦分,如選化學的考生只有3萬人,那麼考試最後一名考生的百分位為3/7.5=40%,而按等級賦分規則,將得B等級,而B等級的賦分區間為71~85分,這名考生的得分為71分。

這一保障機制,可消除高分學生選化學擔心人少無法獲得高等級(高分)的顧慮,也讓實力一般但對化學感興趣的學生不吃虧。在當前,基於江蘇考生選擇化學科目的實際情況,推出這一保障機制是及時的,但要引導學生理性選科,還需要學校重視學生的生涯規劃教育、引導,以及在高考改革實踐中,論證、調整高校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推進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



江蘇、廣東等8省的新高考改革,採取3+1+2模式。這一模式與浙江、上海等地實施的3+3模式相比,把物理、歷史作為首選科目,把化學、生物、政治、地理作為再選科目,避免了3+3模式中棄考物理的現象,因減少了8個科目組合選擇,也降低了高中學校組織教學的難度。但是,在3+1+2模式實施之初,就有輿論擔心,在4選2時,會出現棄考化學的問題,因為這4門科目實行等級賦分方式,而化學科目相對而言比較難。

學生的選科因素是複雜的,但是,基本的目標一樣,即獲得更高的高考分數,因為最終高考錄取,是用學生3+1+2的總分、排名作為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影響學生選科的因素,主要是自己的實力,高考填報志願的專業選擇,以及高中學校推出的選科組合。在選科時,不可避免的存在博弈問題。

針對3+1+2模式,高校在招生專業的選考設計上,為避免3+3模式曾出現的選科失衡問題,對首選科目的要求比較嚴,可以說,解決了棄考物理的問題(不選物理的話,很多專業都將無法報考),但是,對於4選2再選科目的要求卻相對較松,這帶來兩個問題,一是首選物理科目的學生,再選化學的比較少,不選化學,也對其報考大學專業影響不大;二是首選歷史科目的學生,由於只要選了歷史,能報考的大學專業,就只有50%多一點,遠少於首選物理科目可以報考的95%以上的專業面,因此,那些本準備選化學、生物,再加歷史的,就可能放棄這一選擇。要讓3+1+2模式走得更遠,就必須在改革推進中調整高校招生專業選科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高中學校也從高考分數角度和學校組織教學角度,有意規避某些組合,那麼,選化學科目的學生就更少。事實上,這種情況也已經發生,今年年初,江蘇發布 《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選科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學校的選科指導方案要包含12 種選科組合及走班教學的計劃安排與保障措施。當前受辦學硬體與師資條件制約影響的四星級高中至少要提供 10 種、三星級高中至少提供 6 種選科組合。


可以預計,隨著保障機制的公布,會有部分學生根據自身的情況調整科目組合,而學校的生涯規劃教育、引導也至關重要,在引導學生選科時,學校要開齊相關學科組合允許學生選擇,同時要教育學生結合自身的興趣、實力、大學專業招生要求、未來學業發展選擇適合自己的科目組合。

而3+1+2模式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再次說明,高考改革只進行科目改革,不改革錄取模式,科目改革的價值實現是會受到很大的局限的,「唯分數論」之下,必定會出現學校和學生功利應對的問題。因此,深入推進高考改革,必須著力進行錄取制度改革,這一方面,今年實施的「強基計劃」,採取高考成績85%、學校校測成績15%的綜合評價方式錄取,是一次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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