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新高考政策解讀,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芥末堆看教育 發佈 2020-03-11T18:54:42+00:00

《通知》強調了六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綜合素質評價機制、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校人才選拔和培養、高考選科評估與指導工作以及再選科目保障機制。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芥末堆3月11日訊,昨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及政策解讀。《通知》強調了六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綜合素質評價機制、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校人才選拔和培養、高考選科評估與指導工作以及再選科目保障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稱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通知》表示,自2021年起,部分省屬應用型本科高校和職業教育本科高校納入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高等職業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等不同群體,實行分類考試招生,逐步實現分類考試錄取作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的目標要求。

此外,《通知》表示,建立高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等四門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政策解讀中指出,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當某一再選科目考生實考人數占總實考人數的比例低於保障比例時,啟動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依照保障比例計算該科目的保障基數進行賦分。

以化學為例,化學科目保障比例為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25%。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占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比例低於25%時,啟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考生原始分轉換等級時,將以保障比例(25%)對應的考生數作為等級賦分基數;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占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比例等於或高於25%時,以實際參加化學科目考試的人數為等級賦分基數。

在「新高考」中,如何搭配科目,為學生高考考試的關鍵。《通知》強調,要建立高考選科評估和指導機制。將高考選科情況納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有效推動高考首選科目結構合理、再選科目比例均衡。加強學生髮展指導,提供充足選科組合,充分尊重學生的選科意願,要切實扭轉應試化、功利性選科傾向,不得限制學生選科,嚴禁高中一年級提前「選科搶跑」。

針對調整選科的學生,專門制訂學科補習計劃和輔導方案,幫助學生儘快適應調整後科目的學習,同時要為教師開展選科評估與指導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和激勵措施。

此外,在綜合素質評價方面。《通知》強調,要建立和完善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高校依據考生高考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作為錄取的依據。

據了解,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標誌著新高考改革正式開始。其中,上海和浙江作為首批新高考試點省市、江蘇等地作為第三批改革省份,陸續出台改革方案。

2019年4月,江蘇發布新高考方案,方案將於2021年正式執行。方案為「3+1+2」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必選;「1」指物理、歷史兩科中選一科,按原始分計入成績;「2」指生物、化學、思想政治、地理四門再選科目中任選兩科,不以原始分計入成績,而按等級賦分。

政策原文: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政策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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