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古羅馬女性離婚問題,為什麼說那個時代的女性是不幸的?

有理想的大叔 發佈 2020-03-05T12:20:11+00:00

一、古羅馬女性的婚姻問題在古羅馬,父親在家庭中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的,對於自己的孩子的婚姻有絕對的控制權,《十二銅表法》中規定,家長對於家屬有殺生的權力。

眾所周知,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比較低下,無論是在東方文化還是西方歷史中都是如此,古羅馬婦女的婚姻中,女性是沒有選擇權利的,一切聽從家長安排,這也說明了古羅馬時代女性婦女地位低下,包辦婚姻下的女性往往都是不幸福的,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古羅馬女性的離婚問題,為什麼古羅馬時代女性離婚率高?那個時代的婦女有多麼不幸呢?

一、古羅馬女性的婚姻問題

在古羅馬,父親在家庭中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的,對於自己的孩子的婚姻有絕對的控制權,《十二銅表法》中規定,家長對於家屬有殺生的權力。在男女滿七歲的時候就可以訂婚,男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4歲,女性的則是12歲。比起中國古代的結婚年齡還要早,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不滿法定年齡就被父親嫁出去的婦女。

除了包辦女兒的婚事之外,還能夠迫使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或者妻子離婚。有很多的父親,把自己女兒的婚姻大事當成他們仕途的捷徑,完全不會考慮自己的女兒的幸福。古羅馬的凱撒大帝,就曾經出於政治角度考慮,迫使自己的女兒離婚嫁給和自己年齡一樣大的龐培。在古羅馬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在婚姻中,婦女的地位極低,即便是丈夫在外拈花惹草,也無處抱怨。婦女的婚姻很多時候也成為了家長們手中的一種工具,父母親並不會關心女兒的婚姻是否幸福。

古羅馬男女結婚年齡很早,婚姻又多由家長包辦,所以出現婚姻問題的家庭比比皆是,而婦女在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承受了很多的婚姻問題帶來的痛苦。據記載,古羅馬有一位叫伊戈馬提烏斯的男子因為酗酒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打死,但卻被羅馬法庭宣判無罪。可見那個時期的女性地位有多麼低下。婦女在不幸的婚姻中要遭受更多的痛苦。

二、古羅馬離婚的原因

在古羅馬時期,就已經實行了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不允許重婚現象的出現,這和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制有著很大的不同。古羅馬嚴格的婚姻原則,讓早期的古羅馬並不存在大量的離婚問題。根據古羅馬歷史學家狄奧尼修斯記載,羅馬在520年的時間中都未有過離婚案例。最早的離婚案例是在公元前230年一位叫卡維里烏斯的男子因為妻子無法生育而離婚。

實際上,羅馬制定通過的《十二銅表法》中就有制定關於離婚問題的條文,規定妻子不能夠拋棄丈夫,如果妻子毒死子女或與人通姦,丈夫則可以休妻。條文的規定充分體現出古羅馬時期男子處於統治地位,而且大多數離婚案例基本上都是由丈夫提出的。其中因妻子無法生育而離婚的案例居多,但大多數出現在羅馬社會前期,人們對於傳遞香火很看中,一個家庭中如果生不出後代,一般都被歸咎於妻子而不是丈夫。

在古羅馬,當然也有擁有真摯愛情的婚姻,因為非常愛妻子,丈夫並沒有因為生育問題休妻。據《圖里亞悼詞》中記載就曾經有一對夫妻非常恩愛,妻子救過丈夫的性命,妻子因為無法生育而提出離婚,但遭到丈夫的激烈反對。在這種情況下,這一對夫妻一般會選擇收養一位孩子,在古羅馬社會,收養孩子的家庭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且膝下無子女。收養子女的行為在世族中也普遍存在,一般是為了傳遞王位,收養男孩。凱撒就曾經因為無子,而連續採取收養制度。在世界古代史中,養子繼位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

在妻子年老色衰,青春不在後,她們也很容易被丈夫拋棄,在羅馬社會中這種情況是較為常見的。「你會發現他愛的是美麗,快走吧,這裡不歡迎你了」出自古羅馬諷喻詩人朱維納。還有一個較為普遍的原因就是妻子有通姦的行為,在《十二銅表法》中就有對於婦女遵守婦道的要求,雖然在古羅馬並沒有懲治通姦的相關法律,但通姦的婦女會受到嚴厲的處罰,祭司在大街上公開鞭笞通姦的婦女示眾。

結合當時的婚姻制度來看,古羅馬婦女產生婚外情的現象其實不難理解,婚姻生活的不幸是她們追求婚外情的重要原因。


三、古羅馬女性追求自由愛情下的意識覺醒及影響

從古羅馬婦女尋求婚外戀的現象,我們可以看出她們對於愛情的自主權的追求,對自由戀愛的追求。這是一種意識的覺醒,和羅馬社會經濟的背景有著密切關係。

1.羅馬居民們開始追求物質精神享受

在公元前3~2世紀,古羅馬的社會風氣產生了很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羅馬征服了希臘,海外貿易也更加的繁榮發達,源源不斷的物資財富流入羅馬,羅馬一度成為了地中海地區最富有的城邦。平民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王公貴族們更是積累了大量的財富。

希臘上層社會的追求享樂的風氣轉移到了羅馬人身上。早期羅馬社會淳樸務實的風氣被摒棄了。「居民們都不沾刀和犁,而是躲在城裡,寧願活動於劇場和跑馬場之中,也不願照管穀物和葡萄園」。

羅馬人也開始舉辦更多的娛樂活動滿足公民的精神需要。儘管這時候的婦女社會地位依然較低,但是她們不用像以往一樣只做著繁重的農活和家務,也可以走出家門參加娛樂活動。

2.婦女開始追求愛情

羅馬是一個非常講究浪漫的民族,從奧維德的詩《愛經》中我們可以看出來,古羅馬時期的女性在這時候已經開始追求美貌,美容化妝術興起,有的婦女為了保持自己的形體美,甚至拒絕生孩子,羅馬醫學的發達也為婦女追求愛情提供了便利,從龐貝古城出土的兩件子宮擴張器,羅馬在這時候已經發展出了墮胎手術。古羅馬醫生索拉努斯在自己的婦科專著中介紹了50種避孕方法。

古羅馬社會經濟的發展,讓女性的地位比以往要提高了不少,對待愛情的觀念也要比以往更加開放,在羅馬的戲院中,有不少英俊的男演員被貴婦人看上,要知道,男演員們大多是奴隸出身,貴婦人和奴隸通姦的問題引起了統治者的不安,儘管統治者會嚴懲這些演員,但是並沒有成功遏制。


3.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

女性意識的覺醒還推動了古羅馬婚姻制度的改革,在羅馬早期,婚姻是夫權主導,婦女沒有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但在公元前2世紀之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婚姻中丈夫和妻子的地位更加平等,婚前婚後妻子的地位都沒有發生改變。離婚變得更加普遍簡單,只需要夫妻雙方簽訂一個協議,便可以解除夫妻關係。擁有離婚自由,對於那些處於不幸婚姻中的婦女來說是一種解脫和解放。

羅馬社會上層的許多家庭,因為年輕婦女不願意生孩子,許多的男子也不結婚,讓家庭出現了較多問題,這也引起了統治者的重視,頒布法律鼓勵生育,多子的母親享有更多的財產事務上的又會,父親也會在官職升遷上給予照顧。婦女地位的提高無形之中也推動了社會法律的完善。

結語

古羅馬婚姻制度的變法,讓更多的女性能夠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在經濟地位和家庭地位上,女性們也在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維護自身的利益。追求女性在經濟上的獨立,女性比以往在社會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和男性共同肩負起家庭生活,同時也更加積極的參與社會生活。推動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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