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出爐啦!

龍巖市司法局 發佈 2020-03-16T07:26:25+00:00

新羅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規定,結合新羅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新羅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規定,結合新羅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就近劃片、免試入學的原則。

(二)堅持批次優先、積分排序的原則。

(三)堅持遵循志願、統籌安排的原則。

(四)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符合招生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中學:符合招生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以上招生對象,下文簡稱「適齡兒少」。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一)公辦學校:詳見附件2、4。

(二)民辦學校:招收本市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少,其中新羅區戶籍學生占招生計劃數的85%,非新羅區戶籍學生占招生計劃數的15%。從2020年起,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南城校區和東肖校區)招收不符合新羅區初中新生入學招生條件的初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參加中考中招。

四、招生辦法

(一)錄取批次

第一批:房產和戶籍均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少;政策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房產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少。

第三批:戶籍在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新羅區非「七街四鎮」(東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個街道及東肖、紅坊、龍門、鐵山四鎮)戶籍的適齡兒少,以及外縣(市、區)到本區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下文簡稱「隨遷子女」。

申請條件:

1.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羅區居住證(新羅區和永定區的提供有效居住憑證),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在新羅城區居住併合法從業一年以上。

2. 隨遷子女父母至少一方連續繳交新羅轄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繳交時間從《新羅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布當月至6月。

(二)錄取辦法

1.公辦學校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據招生計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適齡兒少按批次、積分在招生範圍學校(見附件2、4)安排入學。若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順序,一生一錄,總分高的適齡兒少先投檔,且依據填報的志願順序依次檢索並錄取到統籌片區學校(小學見附件3、中學見附件4);若第一批積分相同,房產積分高的優先錄取;若第二批積分相同,按房產登記或備案時間的前後順序錄取;若第三批積分相同,按適齡兒少戶口遷入時間的前後順序錄取。

政策性對象子女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後,按類別錄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錄取後,根據空餘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順序,一生一錄,總分高的適齡兒少先投檔,且依據填報的志願順序依次檢索並錄取。若積分相同,社保積分高的優先錄取。初中錄取時優先錄取新羅轄區的小學畢業生;有空餘學位時,再錄取符合條件的非新羅轄區小學畢業生,並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民辦學校

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規範錄取,報名和招生錄取納入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志願填報順序分別錄取到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南城校區或東肖校區。當某校區填報第一志願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直接錄取;當某校區填報第一志願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電腦隨機錄取;未招滿校區從填報另一校區志願未錄取的名單中通過電腦隨機錄取,直至招滿。未被民辦學校錄取且符合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按招生政策錄取到公辦學校就讀。

五、積分計算辦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積分計算辦法

第一、二、三批次積分含房產積分和戶口積分。

1. 房產是向開發企業購買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系統的通過時間為準,無須查詢房產登記時間;除此之外已辦證的房產(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龍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系統的房產登記時間為準,按月計分,每月1分,不足一個月的均按一個月計算(下同)。

2. 戶口以遷入的登記時間為準,按月計分,每月1分。父母選擇一方和適齡兒少累加計分。戶口在招生同片區內的時間可累計積分。

(二)第四批次積分計算辦法

第四批次積分含穩定居住分和職工養老保險分。

1. 穩定居住分

(1)隨遷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時間計算,按月計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隨遷子女戶籍單獨寄在新羅城區親友家的, 按月計分,每月1分,其父母雙方不參與計分。2019年1月1日之後隨遷子女戶籍單獨寄在城區親友家的,不予計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時間計分。

2. 職工養老保險分

隨遷子女父母按繳交新羅轄區職工養老保險的時間計算(含職工養老保險有中斷的),按月計分,每月1分,父母雙方可累加計算。

六、政策性對象

(一)企業職工子女

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的年納稅均達100萬元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所聘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總經理子女、高級技術人員子女。

(二)現役軍人子女

駐新羅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員、原森林武警)。

(三)其他符合龍巖市委、市政府,新羅區委、區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對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僑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對象子女,依據相關政策規定,由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七、登記建檔工作

(一)登記建檔時間

公辦、民辦學校:2020年6月27日—7月8日

(二)登記建檔方式

1. 網上登記方式:通過下載「e龍巖」APP、關注「e龍巖」公眾號或訪問「e龍巖」網站(網址:www.longyan.cn)等方式進行登記。

2. 便民服務登記:無法自行網上登記的家長,於2020年7月4日到居住所在地學校,由工作人員指導網上登記。

(三)登記建檔所需材料

1. 第一、二、三批次

(1)戶口簿(須提供適齡兒少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親頁、母親頁、適齡兒少本頁,下同);

(2)父母雙方身份證;

(3)適齡兒少《出生醫學證明》;

(4)初中入學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書。

2. 第四批次

(1)戶口簿;

(2)父母雙方身份證;

(3)適齡兒少《出生醫學證明》;

(4)初中入學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書;

(5)父母一方居住證(新羅城區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可視同居住證)。

新羅區、永定區戶籍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與居住有關的任一有效憑證或新羅城區內的工商營業執照。有效憑證為繳交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網絡等票據(繳交水電的票據須分別以水務部門和電業部門出具的憑證為準,下同)或之前辦理的暫住證。

若有特殊情況,須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 政策性對象

(1)生產性企業:①企業營業執照;②內資企業登記基本情況表;③近三年完稅票據;④戶口簿;⑤適齡兒少《出生醫學證明》;⑥父母雙方身份證;⑦受聘人員須提交該企業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憑證和工資發放憑證。受聘高級技術人員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文件。

(2)軍人:①軍人證;②結婚證;③戶口簿;④適齡兒少《出生醫學證明》;⑤其他相關材料。

(3)其他:①戶口簿;②適齡兒少《出生醫學證明》;③父母雙方身份證(港澳台胞、僑胞及外籍的,須提供居民居住證);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含相關政策文件等)。

(四)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詳見附件1

八、關於房產與戶籍的說明

(一)房產要求

須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土地證》為憑證,證書登記時間或房產備案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房屋產權人應是適齡兒少父母(或適齡兒少本人),且房產面積大於50平方米;若房產面積小於或等於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產產權屬共有的,其個人產權占有份額大於50%且面積大於50平方米。

有關房產歷史遺留問題,按照《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批轉區教育局關於新羅區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新政綜〔2018〕31、32號)及龍巖市教育局《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岩教信訪復字〔2015〕29號)文件執行。

(二)戶籍要求

適齡兒少的戶籍應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上。戶籍遷入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

(三)祖輩房產

房產、戶籍在片區內的「三代」同戶(適齡兒少出生時和父母雙方或一方與祖輩在同一戶口簿)同住,且父母及適齡兒少在城區內另無房產的,可憑祖輩房產按第一批次登記建檔。

(四)無證商品房

因客觀原因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房,但業主已實際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區,按第一批次登記建檔。報名時須提交近一年水電或燃氣等繳交的憑證,並以市住建局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系統的通過時間計房產積分。

(五)無證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觀原因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或《土地證》,業主已實際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區,按第一批次登記建檔。報名時須提交當地鄉(鎮、街道)政府土地審批的權源等材料和水電或燃氣等繳交的憑證,並以繳交水電或燃氣的起始時間計房產積分。

(六)單位集資房或村(居)開發的商住房

單位集資房或村(居)開發的商住房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但已實際入住,戶口在單位集資房或村(居)開發的商住房同一片區,且父母及孩子城區另無房產的,按第一批登記建檔;若戶口不在單位集資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區的,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報名時須提交當年與單位或村(居)簽訂的原始合同、繳款發票和近一年水電或燃氣等繳交的憑證,並以購房時繳款發票時間計房產積分。

(七)未辦理交房手續商品房

未辦理交房手續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記建檔;若戶口在房產同一片區,按第二批次登記建檔。報名時須提交購房合同和購房原始發票(銀行繳交憑證),並以市住建局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系統的通過時間計房產積分。

(八)購買「二手房」

購買「二手房」入學的,必須是該房原業主子女沒有在該片區小學或中學就讀,即每套房產小學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劃片入學機會(合法多生育除外)。二手房學位占用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與市住建局簽訂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賃合同》視同居住證。報名時須提交與市住建局簽訂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賃合同》。

九、其他規定

(一)在招生登記建檔時若提供虛假材料,屬第一、二、三批招生對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屬第四批招生對象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若登記學校學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預錄取的對象,須在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及空餘學位數公布後,小學可任選片區內(見附件3)3所有空餘學位的學校作為志願學校,中學選擇片區內的統籌學校(見附件4)作為志願學校,並確認是否服從統籌安排。第四批次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任選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小學6所,中學3所)作為志願學校,並確認是否服從統籌安排。有意填報民辦學校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的適齡兒少,應同時填報南城校區和東肖校區作為志願學校,並確認服從統籌安排。

(三)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少,應按《2020年新羅區中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1)中規定的時間在網上登記,若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登記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不符合招生條件或第四批對象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回戶籍地學校就讀。

(四)適齡兒少被學校(含民辦學校)錄取後,不得申請調劑。

(五)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的,由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學校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新羅區教育局窗口辦理。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主管部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負有組織、指導、監管責任。學校相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實施細則,並於2020年6月18日前上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學校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須切實履行好職責,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二)做好宣傳工作。新聞宣傳部門及有關單位,應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進行正面引導。積極通過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利用新聞發布會、訪談,發放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等方式,為群眾答疑解惑,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強化部門職責。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安、人社、房屋徵收中心、稅務、市場監督管理、民政、殘聯、雙擁辦、工信科技局、發改局、組織部、台辦、僑辦、廣電、電訊、電力、水務等相關部門按職能職責把關,對報名系統的信息進行審核、確認。

(四)規範招生行為。學校嚴格按照本方案開展招生工作,民辦學校根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的招生計劃、招生時間和錄取辦法進行招生,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並按省學籍管理規定,做到人籍一致。

(五)強化監督管理。堅持「誰佐證、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通報、倒查責任追究機制。紀檢監察機關對相關部門履職情況和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厲查處違規招生行為,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區教育系統紀委舉報電話:2325782,區紀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組舉報電話:5320133。

十一、本方案由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597-3300211,0597-3300233。

附件:

1.2020年新羅區中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0年龍巖中心城區及周邊「五鎮」小學招生計劃、範圍片區一覽表

3.2020年龍巖中心城區統籌片區安排志願學校(小學)一覽表


4.2020年龍巖中心城區中學招生計劃、範圍和統籌安排志願學校一覽表


來源:新羅區教育局、e龍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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