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書法精神與內涵

書法網 發佈 2020-02-27T16:53:46+00:00

北宋 黃庭堅 草書廉頗藺相如傳局部書法為實用是這樣,作為純藝術後,無論「純」到何種程度,也離不開「人」「寫」「字」這個範疇,「人寫字」就是書法藝術之根本。


文/一者


自我們的祖先發明了漢字,大約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文字由結繩計數的記錄功能逐漸有了造型上的變化,這一變化是由於文字在書寫中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感覺,人們逐漸意識到文字書寫所顯露的感覺有美的感受,隨著字體的演變,在書寫有意識地加以控制,達到一種想要的形式,書法便誕生。



中國人對文字書寫的藝術性最早東漢有了記錄,便是趙壹的《非草書》,自此留下了大量關於書法論述的文獻,人們認為這種漢字的形式創作,既能表現作者創作時的情緒,又能表現作者的氣質、性格、修養、命運和道德情操,還能表現一個時代的氣息,以及自然規律和一般哲理,書法不再僅僅是寫字,有了複雜的內涵。

書法之為藝術,就在漢字書寫。

由於日常書寫成為中國書法形式構成最重要的一種形式,使用漢字書寫意味著即為書法活動,因此書法最基本對象是書法活動的參與者是人,人的書寫是構成書法的基本元素,只有有了人才有了高深的內涵。


書法為實用是這樣,作為純藝術後,無論「純」到何種程度,也離不開「人」「寫」「字」這個範疇(當今有人發明了機器人寫字,但也不能缺少書寫者,機器人只是代替了人的角色),「人寫字」就是書法藝術之根本。

書法藝術除了「人寫字」最基本的元素,其它都可以變化、也能變化,創新、求新是書法家們一直追求的,當代書壇有過之而無不及。無論如何去變,都是由古人而來,這是文化的特有的現象。日常人們是喜新厭舊,做事是往前看。唯獨文化是回頭看,書法亦然,以古為徒。古人寫的字,不以為舊,反而要學他們,出古才能求新,否則就是空中樓閣。

中國書法經過不斷累積逐漸形成了一個意義系統。這個意義系統是在漫長的時期,由整個民族協力完成的。每一位參與書法活動的人,受到這一意義系統的引導而同時受到制約,守「法」的同時也不允許創新。無論書法「新」到何處去,也仍然是以精神、氣格符合時代的理想為美,而不是以背離規矩搞所謂「形式美」為創新。事實上,時代的審美心理總是發展變化的,當精妍難求時,人以精妍為美:當精妍被當作美的固定形態,強行做作,就失去審美意義,走向美的反面,反不如得之純真的質樸。正是由於反對不是出於純真的所謂妍媚的刻求,所以人們寧願接受被那些人視為「丑拙」的真率,所以才有「以丑為美」的說法。有人不理解美的本質,以為時代興起了「以丑為美」的風格,為了「以丑為美」,甚至成為一陣時風,有時耍墩布,又是射墨寫字,皆為亂象。



書法離不開書寫者,離不開人,沒有人的參與就離開了有生命的形象創造,離開了形象創造中對書法形象構成中內在的民族文化精神,任書者有怎樣的創新也沒有書法的意義、書法的美。

書法之為藝術,全在其為以民族文化精神、哲學意識,據漢語按「六書」(漢代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六種類型,總稱六書。)創造的一個個字時,賦予了民族特有的文化精神、哲學內涵,通過書寫,化為具體的形體把握、風格追求,從而形成特有的審美效果。在其長期為實用而作中,正是這一些的存在,使其有了深厚的審美內涵,以致在其為純藝術形式以後,也不能不老老實實堅守它。



在歷史已使書法成為純藝術存在後,如果講創作自覺,非但不是丟掉漢字,不講寫法,恰好相反,仍需牢記「書之氣必達乎道」的原理,以高度的自覺,老老實實系統地學取傳統的書法理論,老老實實寫漢字、求文理,以字成文,以文書意。

書法就是寫字。但又不止於寫字。「寫」「字」二字中所求的有精深博大的內涵。人們即使開始不一定能領悟,但方向對,路子正,總可以逐步走近它,如果以為書法不是寫字,路子方向錯了,可能也是「創新」,只是它絕不是書法。

書法之為藝術,只在於它蘊涵著深厚的中華民族文化精神。實用的需要給它創造了形式,立下了規矩。實踐證明,書法的實用功能已基本完成,追求純粹的藝術,路該怎麼走,同樣需要回頭看,參考書法史,幾千年的書法為我們提供了經典和經驗,也許後人的後人也要參考我們,這就是文脈,就是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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