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改編,「哈利波特」再次轉型變魯班,硬核越獄太緊張

巴塞電影 發佈 2020-03-19T02:00:34+00:00

對於丹尼斯來說,之所以有機會逃出生天,但仍選擇留在監獄,除了比較大的越獄失敗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他認為民權運動中,總得有一部分人犧牲,總得有一部分人坐牢,當然,也總得需要大多數的人活著繼續奮鬥。

自從丹尼爾·雷德克里夫從《哈利·波特》畢業後,就開始瘋狂嘗試各種類型的角色,所拍電影的種類更是讓咋舌。

比如在2011年,《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下) 》甫一結束,便立馬去拍了一部恐怖片:《黑衣女人》。

第二年,又拍了一部耽美片《殺死汝愛》,首次演gay,卻讓人深感「直到不行」。

2013年,好不容易參與愛情片《如果的事》,演一個正常人。

沉澱三年後,本以為要來次亮瞎眼的大爆發,結果在2016年推出一部《瑞士軍刀男》,全程扮演一具死屍,敬業程度絕不比星爺在《喜劇之王》里差。

毫無疑問,丹尼爾就算和《變形金剛》里的希亞·拉博夫一樣,去演大尺度文藝片,也不會讓人感到奇怪。

前不久,他又在新片《逃離比勒陀利亞》中向我們詮釋:什麼叫做用最耿直的方式越獄,並逃出生天。

本文有劇透。

1

故事發生在1973年的南非,正值種族隔離政策的嚴酷時期。丹尼爾·雷德克里費飾演的蒂姆西·詹金,雖然是個白人,但他強烈反對這一不公現象,為了實現種族平等,他不惜一生為之奮鬥。

就在蒂姆西和好友史蒂芬在街頭用空氣炸彈發傳單,宣揚種族平等時,他們被抓了個現行。

經過審判,蒂姆西被判了12年,史蒂芬被判了8年,兩人雙雙被關進比勒陀利亞的牢獄中。

不過,蒂姆西並不打算在此久住。從他入獄的那一刻開始,就鎮定而敏銳地觀察監獄牢門的構造。

牢里的政治犯元老丹尼斯·戈德伯格從第一眼看到蒂姆西,就知道這個小伙子心氣高,絕不會甘願一直吃牢飯。

雖然丹尼斯是和南非之父曼德拉一起鬧過革命的有志之士,但他對於越獄看得很透。有人嘗試過,但沒有一次成功。這所監獄,有20英尺高的圍牆,有帶刺的鐵絲網,有24小時不間斷的探照燈,還有殺人不眨眼的持槍看守員,最後,不管怎樣挖隧道,還是得挖回監獄裡來。

Flag一立,蒂姆西自然要來破。這是一個不走尋常路的小伙子,他沒想著挖隧道,也沒想著渾水摸魚翻牆出去,而是腦洞大開:做幾把鑰匙,自己開門,大搖大擺地走出去。

這個辦法行得通嗎?蒂姆西顯然在夢中深得木匠祖師爺魯班的真傳,用木頭不斷嘗試,一共打造了39把鑰匙,在一個晚上開了15道門。

最後,他帶著朋友史蒂芬以及在牢中認識的,同樣作為政治犯的萊納德,在拂曉時分,穿著從清潔工交換來的便服,逃離了比勒陀利亞的這所監獄。

2

越獄電影這種類型,最早誕生於二戰期間,首部越獄片可能要追溯到1937年,由法國電影大師讓·雷諾瓦執導的《大幻影》。片中開啟了最早的越獄手段:挖地道。

如果說《大幻影》是幾個人挖地道越獄,那麼到了1963年,美國導演約翰·斯特奇斯執導的《大逃亡》,就是一批人挖地道,帶領250人一起逃亡的大行動了。

挖地道,成為越獄電影中最常見的求生手段。不管是一代人的美劇啟蒙作《越獄》,還是目前影史排名第一位的《肖申克的救贖》,都是採用此法,只是挖地道的形式、人數和策略不同罷了。

《逃離比勒陀利亞》則截然不同,主角蒂姆西用「工匠精神」為我們詮釋了,什麼叫做耿直boy的頂級玩法。

用紙塞進鑰匙孔,再用鉛筆測量鑰匙孔的深度和寬度。

之後開始緊盯牢頭腰上的鑰匙。這是個耐力活,必須在長期觀察中,熟悉鑰匙齒的形狀。

當熟記於心後,蒂姆西開始做工程圖,到木材加工部(監獄為了勞改囚犯,安排犯人加工木材),利用邊角料製作木質鑰匙。

影片便在蒂姆西一次次製作鑰匙,且冒著槍斃的危險,在半夜不斷試驗鑰匙的過程中,為我們奉獻了一場場午夜開門大賽。

為避免製作和試驗鑰匙產生的枯燥,影片既考慮了寫實描述,也考慮到驚險刺激,不斷讓情況發生變化。

比如人的手臂夠不到鑰匙孔怎麼辦?試驗鑰匙的過程中,來不及回去,如何躲開值夜班的牢頭?亦或者當典獄長察覺到蒂姆西的越獄念頭,如何將幾十把木製鑰匙藏起來?

這些制鑰和試鑰過程中遇到的麻煩,讓本片在嚴肅的政治背景之上,又生出一種遊戲感。但我們看著蒂姆西每成功開啟一扇門,就如同在遊戲中闖過一道關卡,至於那把至關重要的鑰匙,就如同遊戲中的武器和獎勵。

所以當三個人坐著計程車逃出生天后,我們便也像是隨著故事中的角色一起遊戲通關,那種「銀針落地怕人聽,一道關卡一道命」的刺激和爽快,的確只有浸淫過網遊的現代年輕人才能get到。

3

作為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越獄電影,片中的蒂姆西和史蒂芬在歷史中都有原型。他們在逃離南非之後,穿過了莫三比克、坦尚尼亞,最後來到英國倫敦,在那裡重新加入非洲國民大會,繼續他們反對種族隔離制度的鬥爭。

儘管《逃出比勒陀利亞》主打的是「做鑰匙越獄」的噱頭,但影片對於其核心主題依然不缺少觀照。

蒂姆西和史蒂芬一進監獄,擺在他們面前的是兩條路:一個是和丹尼斯一樣,順從命運的安排,坐完牢再出去鬥爭;另一個是和萊納德站在同一陣營,保持憤怒,堅定越獄的信念。

對於丹尼斯來說,之所以有機會逃出生天,但仍選擇留在監獄,除了比較大的越獄失敗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他認為民權運動中,總得有一部分人犧牲,總得有一部分人坐牢,當然,也總得需要大多數的人活著繼續奮鬥。

這其實和一百多年前,「戊戌變法」中譚嗣同的見解驚奇一致。之所以如此,在於他這二十多年的牢獄之災,是外界不斷抗爭種族隔離政策的信仰之火。

當然,也需要有像康有為、梁啓超這樣逃亡到日本,為開民智、興民權開拓事業的「越獄者」,蒂姆西、史蒂芬和萊納德三人便是如此。

所以越獄還是蹲獄,對於種族隔離制度下的南非來說,絕不只是關乎自由,更是他們想要以什麼樣的方式讓民權運動星火燎原的抉擇。

現實中,丹尼斯·戈德伯格坐了22年牢,直到1988年才被釋放。這22年,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是黃金年代,而對於反對種族隔離制度的仁人志士來說,則象徵著他們永不言敗的光輝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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