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導遊薪酬制是消除「黑導遊」的關鍵

中國吉林網 發佈 2019-12-23T19:14:04+00:00

不久前,福建廈門鼓浪嶼導遊威脅遊客視頻在網絡熱傳。事後,涉事導遊方某被吊銷導遊證,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從雲南導遊強制消費到東北雪鄉宰客,「黑導遊」不斷曝光,而在低價旅遊、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亂象背後,導遊「職業生存焦慮」正在蔓延。

不久前,福建廈門鼓浪嶼導遊威脅遊客視頻在網絡熱傳。事後,涉事導遊方某被吊銷導遊證,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從雲南導遊強制消費到東北雪鄉宰客,「黑導遊」不斷曝光,而在低價旅遊、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亂象背後,導遊「職業生存焦慮」正在蔓延。

打擊「黑導遊」固然大快人心,但本案中「黑導遊」方某的一番話同樣發人深思:「現在很多人把『黑心』『貪婪』負面標籤貼在『導遊』身上,實際我們大多收入不高,薪水要從遊客購物提成中賺取,帶客購物實是無奈之舉。」這並非方某有意開脫罪責,事實上很多「黑導遊」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為「低價團」背鍋。

一直以來,「低價團」三令五申屢禁不止。一些旅行社抱著「賭團」的心態承攬零負團費業務,一旦遊客消費不及預期,導遊就成了填補低價坑的最後稻草。今年暑期,一條「在桂林跟團旅遊遭導遊強制1小時消費2萬元」的視頻引發關注。涉事導遊趙媛媛及其所在旅行社主要負責人,雙雙被列入全國旅遊市場黑名單。據媒體透露,事發時趙媛媛所帶的5天4晚桂林跟團游,報價僅為299元,這樣的報價連遊客的住宿、交通、遊覽等費用都不夠,更別提導遊的服務費和旅行社的利潤,強制遊客消費也就在所難免。

正如導遊方某所言:「如果能拿到充足的服務費,誰還願去當黑心『導購』?」處理一兩個「黑導遊」容易,但關鍵還是要完善市場環境,消除滋生「黑導遊」的土壤。旅行社在組織「低價團」時,往往會通過簽訂備案價格高,實際價格低的「陰陽合同」來躲避監管。對此,有關部門在明察暗訪的同時,不妨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勵導遊和遊客主動舉報,對「吹哨人」予以獎勵和保護。廣大遊客也要摒棄貪圖小便宜的心理,認清「羊毛出在羊身上」,自覺抵制「低價團」,防止上當受騙。

此外,完善導遊薪酬制也有助於紓解職業焦慮,留住優質導遊。2015年7月,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導遊薪酬制」。去年起實施的《導遊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旅行社應當與通過其取得導遊證的導遊訂立不少於1個月期限的勞動合同,並支付基本工資、帶團補貼等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支付導遊的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導遊有權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現實中,許多導遊的底薪只有1000元錢,想要賺錢還得靠回扣。端著旅行社的「飯碗」,導遊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被迫接受這種潛規則。

近年來,湖北宜昌等地開展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成效顯著。以宜昌為例,按導遊每月平均帶團20天測算,2016年宜昌市專職導遊基本工資加帶團補貼最低標準就達到2500元/月,超過宜昌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近一倍。有關部門不妨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廣導遊報酬集體協商制,使導遊的合法收入等勞動權益得以保障,讓導遊有更多獲得感,更有動力為遊客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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