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是如何做到世界第一的?你以為是靠做鞋?人家還有更狠的招

魯班行研 發佈 2020-04-11T04:11:47+00:00

提到耐克大家都不陌生,全球第一的運動品牌,很多球鞋甚至被作為收藏品搶購,為什麼能如此出名?其實,耐克不僅鞋做的好,廣告做得更好,說它是運動界的"杜蕾斯"一點都不為過,看完下面這些,你也許能發現耐克成為全球第一背後,那不為人知的秘訣!

提到耐克大家都不陌生,全球第一的運動品牌,很多球鞋甚至被作為收藏品搶購,為什麼能如此出名?估計絕大部分人給出的答案都是耐克鞋"質量好"、"運動性能優異",如果只有這些原因,耐克永遠只是一雙踩在腳底的鞋,根本不會有今天的地位。

其實,耐克不僅鞋做的好,廣告做得更好,說它是運動界的"杜蕾斯"一點都不為過,看完下面這些,你也許能發現耐克成為全球第一背後,那不為人知的秘訣!

明星還是普通人?耐克選擇了普通人

大多數人搞營銷的思路是首先盯住流量主和大明星,不然電商界也沒李佳琦、薇婭、羅永浩什麼事。

在耐克崛起之前,Adidas(阿迪)也是這個思路,而且憑藉大明星們的代言,穩坐運動"一哥"的寶座。

阿迪的前身——達勒斯兄弟公司早在1920年就成立了,創辦者是達勒斯兄弟,也算個百年品牌。不過1948年兄弟倆分道揚鑣,達勒斯兄弟公司分成了倆品牌——阿迪和彪馬(PUMA)。倆人雖然從兄弟變成對手,但營銷思路卻很一致——自上而下的廣告,也就是在頂級賽事上讓頂級體育明星代言,吸引普通人購買。

直到耐克出世之前,阿迪和彪馬都憑藉這個方法,一直統治體育用品界,阿迪和彪馬的市場份額一度高達85%,影響力大到可以插手奧委會和世界盃主席的委任。

一切,都在耐克出世後改變了。

耐克1964才成立,創立者是長跑運動員菲利普奈特和大學教練比爾鮑爾曼,剛開始沒有自己的品牌,只是日本Onitsuka(鬼冢虎)的一個經銷商,屌絲氣十足。

70年代美國興起慢跑熱,耐克推出自己的跑鞋品牌,更輕便,適合普通人的日常鍛鍊,且營銷方式是自下而上,不找明星,直接向普通人做廣告,迅速崛起。並且,耐克為了降低成本,還把工廠搬到了亞洲,對普通人來說價格更有吸引力。

反觀阿迪,仍然採用之前的營銷思路,工廠也開在歐洲,成本更高,沒幾年市場份額就降到了5%,彪馬更慘,連賽事贊助權都買不起了。

明星還是新秀?耐克選擇了新秀

當然這也不是說耐克就不找體育明星代言,只不過耐克是通過僱傭一群專業球探挖掘體壇新秀,而不是簽約不是巔峰時期的體育明星,這樣代言費更低,潛力更大。

看看下面這幾位頂級球星,第一次跟耐克簽約時的年齡就知道了:納達爾——13歲、李娜——15歲、劉翔——18歲,而天價簽下的泰格伍茲,當時還是個在上大學的業餘選手。

最成功的營銷代言是喬丹,那一年耐克收入大幅下滑,市場一度傳言要破產,耐克卻在這麼困難的時期,花了250萬美元簽下了喬丹,要知道他只是個青澀的大三學生。

耐克開出的價碼是:每賣一雙Air Jordan,喬丹可以拿到25%的利潤,還能獲得這個品牌店的股權。但條件也很嚴苛:喬丹必須完成年度最佳新秀、成為全明星、場均得分20+以及3 年內球鞋銷售額400萬美元的任務,否則合約將提前終止。

喬丹也不負眾望,還沒正式出道,就提前完成了這些任務,畢竟面對這麼多錢,誰都有動力逼自己一把。

當然,喬丹的成功也讓耐克起死回生,Air Jordan只用了3個月,銷售額就達到7000萬美元,耐克的銷售額也從1984年的7億美元飈升至1993年的40億美元,市場占有率高達40%。10年時間,耐克的銷售收入一直保持在20%~40%的增長區間。

現在回頭看看,到底是耐克成就了喬丹,還是喬丹成就了耐克,已經不重要了。獨闢蹊徑的營銷方式,逼出了一大批優秀運動員,也造就了一家長盛不衰的公司,這種雙贏的方式,比那些趨之若鶩找流量主的方式不知好多少倍。

產品還是情懷?耐克選擇了情懷

體育廣告的風格無非兩種:一種是宣傳產品本身,一種是宣傳體育情懷,耐克選擇了後者。

它的廣告更多宣傳品牌理念,如奧運期間的"書寫未來",女性主題的宣傳廣告"無限拼搏"等,還有80年代的那句經典的"just do it",每次看了都很雞血有木有?

並且,對低谷期的體育明星,耐克也選擇堅守,當年簽下科比布萊恩特時,科比剛與阿迪決裂,並且事業處在低谷期,納達爾、泰格伍茲、劉翔失意時,耐克也選擇繼續簽約。

相比之下,阿迪的廣告更時尚,也專注產品本身,比如在"中國有嘻哈"熱播期間播放說唱廣告;彪馬乾脆直接搞起了時裝,現在幾乎看不到純運動風的彪馬了。

兩種廣告那種更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也不是耐剋死忠粉,不知道產品質量、品牌情懷到底差距在哪,不過從年輕人動輒幾萬塊買一雙AJ收藏這種現象看,耐克的代言策略和雞血風格,確實有一定市場,反觀阿迪的球鞋就沒幾個人收藏了。

贊助還是網際網路?耐克選擇了網際網路

贊助大型體育賽事是阿迪的傳統,不過耐克卻獨闢蹊徑,通過網絡社交平台、網際網路廣告曝光自己的品牌,效果反倒比直接贊助好。

比如2012年倫敦奧運會,已經在08年北京奧運會上贊助過的阿迪,選擇繼續投錢贊助倫敦奧運會。那時的耐克覺得歐債危機還沒結束,跟阿迪血拚贊助不划算,反倒搞起了"小花招":讓運動員在世界各地叫做"倫敦"的地方比賽,比如南非的東倫敦、牙買加的小倫敦、美國俄亥俄州的倫敦和一家名為倫敦的健身館,再做成廣告播出去。

據國外一項網絡調查顯示,被訪的1034名美國消費者中有37%認為耐克是2012年倫敦奧運會的贊助商,只有24%的消費者知道真正的贊助商是阿迪。

這招叫"埋伏營銷",之後2016年的里約奧運會,耐克在所有贊助商中贊助等級最低,但通過網絡營銷,在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等主流社交平台上,消費者互動、點讚和喜歡、評論轉發等所有傳播指標都是第一,完爆其他所有贊助商。

在耐克的營銷思路里,社交平台排第一,網絡廣告排第二,花錢贊助智能算最後一位。

但從推廣費用和最終的廣告效果看,耐克才是花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啊!

所以,你還以為耐克只是一個專心做鞋子的廠商?它其實還是個營銷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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