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3/5太子可登皇位,太子監國制度是什麼?——實踐教育很重要

東哥聊歷史 發佈 2019-12-19T06:22:17+00:00

導讀:在我國夏朝以前,那時的中國還是原始社會,部落氏族的首領是通過部落聯盟議會來推舉的,到了禹的時候,中國社會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伴隨原始社會的解體,私有制應運而生,所以當禹因為年老要推舉繼承人時,情況也就發生了變化,據說大家首先推舉「四聖」之一的皋陶(gāo yáo) ,而皋陶

導讀:在我國夏朝以前,那時的中國還是原始社會,部落氏族的首領是通過部落聯盟議會來推舉的,到了禹的時候,中國社會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伴隨原始社會的解體,私有制應運而生,所以當禹因為年老要推舉繼承人時,情況也就發生了變化,據說大家首先推舉「四聖」之一的皋陶(gāo yáo) ,而皋陶身體不好,便推舉了伯益,但是禹卻暗中培養了他兒子啟的黨羽和勢力,於是禹死後,啟奪取了禹原來的職位,從此中國歷史上開始了「家天下」的局面。

在「家天下」的世襲製取代了「公天下」後,古代最高統治者的傳承便完成了由「兄終弟及」向「父死子繼」的轉變,最終形成了一套以直系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嫡長子繼承制度」,而中國的帝王為了維繫「家」對天下的統治,於是便建立起一套以培養太子為核心的東宮制度,所以本期話題我們看看唐朝如何培養太子,再看看唐代最有特色的太子監國制度是什麼?原來反映了實踐教育的重要性。

唐代之前東宮制度的發展

1,秦漢之前的東宮制度——初創時期

自禹建立夏朝,我國正式進入文明社會,在禹年老之後,禹的兒子啟奪取了王位,原本的禪讓制度被直系血緣關係進行的政權傳承所取代,到了商朝末年,嫡長子繼承王位的規定已經確立起來,而到了西周時期,將「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作為禮制的一種成為王位傳承的不二法則。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各國征伐不斷,戰爭此起彼伏,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因此嫡長子繼承制受到極大衝擊。

2,秦漢時期的東宮制度——萌芽階段

秦朝自建立以來,秦始皇始終認為自己「德兼三皇,功過五帝,乃更號曰「皇帝」」,由此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但是他卻在生前並沒有立太子,在他死後,由他的大臣舉薦,完成了秦二世的王位繼承,這時雖然並沒有建立起東宮制度,但是後世東宮的一些屬官已經出現,如:「詹事,掌皇后,有丞等」。而到了漢代,劉邦在登基之後,正式將他的長子劉盈冊立為太子,正所謂「天下之命,懸於太子。」因此對於漢代儲君的教育,歷代皇帝都很重視,既有專業的教導人員,也有帝王自己與其他大儒一起教導,教育內容前期以黃老學說為主,後期到了漢武帝,才改為儒學,因此自漢代開始,東宮制度已漸萌芽之勢。

3,魏晉南北朝至隋唐前期的東宮制度——發展階段

在魏晉南北朝至隋朝時期,中國處於分裂割據的時代,戰亂頻繁,統治皇權受到抑制,但是東宮制度也在抑制中慢慢發展,比如北魏建國初期,鮮卑皇族受漢文化影響,也建立起了東宮制度,但是在繼承制上卻稍有不同,儲君選擇不分嫡庶,以長為先,而在經過孝文帝的漢化改革後,漢人的嫡長子也慢慢的取代了初期的繼承制,尤其是對東宮官員的細化,為唐朝東宮的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是到了隋唐時期,由於處於社會的高度文明狀態,皇權爭奪日益激烈,唐太宗的「玄武門之變」,以武力奪權的事實又破壞了嫡長子繼承制,隨之伴隨的政治鬥爭,使得隋唐前期東宮制度逐漸式微,但是卻為唐朝東宮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礎。

唐代東宮制度的組成:立儲制度、東宮機構、太子監國制度

一,立儲制度

在古代,皇位講究一家一姓獨占,皇位在傳承過程中一定要有固定的制度來保證,不能讓皇位進行轉讓,就唐代的立儲制度而言,基本延續了傳統的嫡長子繼承制度,甚至延續了「立嫡以長不以賢」,唐代先後有31位皇子被立為太子,其中19位可以登上皇位,約占總數的3/5,就其繼位方式而言,嫡長子繼承有14位。所以我們縱觀唐代,不管立儲多麼不穩定,但是基本還是以立嫡為主,其次才按照長幼順序來選定,規定和執行畢竟還是有差距的,但是不管它的執行情況如何,唐代確實是按照嫡長子繼承制度來立儲的。

二,東宮機構

皇位繼承人已經選定,那麼就需要對其進行培養和教導,於是就需要一些機構來為他服務,因此到了唐代,東宮機構已經完善,它為後世的東宮建設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它主要由:師傅和賓客、詹事府、左右春坊以及三寺和十率府組成。

1,師傅和賓客

唐朝的東宮師傅主要有三師三少組成分別是: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和太子少保組成,官銜前三為從一品,後三為從二品,以此來輔政太子,一般由朝中德高望重的臣子兼任,它並沒有實權只是榮譽所封,而賓客常為一些優秀的儒生,作為太子的伴讀而存在。

2,詹事府

唐朝開始設置詹事府,其下設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而這兩位的職權堪比尚書令和僕射,而在龍朔之後,詹事府改為端尹府,詹事改為端尹,少詹事改為少尹,它的主要責任被記錄在《大唐六典》中:「統東宮三寺、十率府之政令,舉其綱而修其職務。」三寺和十率府下面有介紹,它主要負責發布太子的一些政令,並糾正他的錯誤。此外還統領了左右春坊,也具有彈劾東宮府的幕僚以及率府兵的職權。

3,左右春坊

北齊最早設立了門下坊和典書坊,而唐代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春坊,其下設職太多,這裡不一一介紹了,權力堪比門下、中書兩省。比如左庶子2人(正四品)中允2人(正五品),主要負責太子的請辭以及奏令;左諭德1人,正四品,負責記錄太子的道德以及行事作風;學士2人(正五品),負責教太子讀書,並掌管經藏。總而言之,只要關乎太子的一切內務事宜,均由左右春坊負責。

4,三寺和十率府

東宮三寺為:家令寺、率更寺、仆寺,職權堪比大理寺。其中家令寺掌管刑法、食膳、倉庫、奴婢等。比如設立食官,掌管的是食物、酒等物品;倉官,掌管衣糧、器皿出納。而率更寺掌管伎樂漏刻,即禮樂、刑罰以及漏刻,而最後的仆寺,則掌管宗族親疏,車與騎乘、儀仗、喪葬等,比如設既牧署,管理車馬、牧畜等。而十率府其實就是太子的護衛機構,負責保護太子,掌管兵仗和儀衛的機構。

三,太子監國制度

太子監國制度是唐朝東宮制度中最重要的內容,它的解讀是太子代理國政,最早在唐初武德九年,李世民便以太子身份監國。當然並不是隨時隨地就可以監國的,當皇帝因為某種原因,比如巡行、帶兵打仗、疾病等暫時不能親自行政治國的時候,便可以下詔授權太子行政,代表皇帝決斷國家大事,而太子監國並不是專權獨斷,它有著在文件擬定、頒行,自上至下的傳達渠道、格式等處理的主管部門、主管機構以及決策機構等相應的程序。

從建制上說,太子監國制度是以太子東宮機構為主體,太子可以坐鎮東宮,動用東宮官員處理政事,因此詹事府和左右春坊就是這時的主要職能部門,再加上三師三少的輔佐,便可以完成全國政事的處理以及決策,這裡的規模隨小,但職能從大到小盡皆齊全。

從行文格式上說,為什麼有行文格式一說呢?因為當太子進行監國時,特有的格式可用於對接文武百官,便可以從容的處置全國政事。比如在《大唐六典》中記載:「凡是處分論事之書,皇太子並畫令,太子左、右庶子已下署姓名。」可以看出這是太子監國時期獨特的行文格式。

從行政時程序的擬、審、行上講,在處理日常事務時,公文處理由詹事、左右庶子同時受令成為臨時辦公室來處理。

總而言之,唐朝太子監國制度的行政是建立在東宮制度之上的,各東宮官吏可以取代三省主持全國公務,這是唐朝獨有的臨時行政運轉方式,是真正的把太子放到實踐中去鍛鍊,以此才能教育他成才,並成為一代賢君。

結語:唐代東宮制度中最重要的是太子監國制度

實際上反映出實踐教育的重要性

我們可以看到在唐代的東宮制度中,最重要的是太子監國制度,它的作用是通過實踐教育讓太子增長才能,成為賢君,而這種例子也有很多,比如有一次魏徵生病,唐太宗親自帶著太子李治去家中看望魏徵,另如李賢被立為章懷太子後不久,便被授權監理國事,而唐玄宗時期發生「玄武之變」時,太子李亨更是親自出征,在戰事中鍛鍊了自己,而這三位太子的成才充分反映了實踐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對我們現代人而言,這是一種啟發,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往往缺乏的就是實踐教育,人們常說孩子是溫室里的花朵,經不起風吹雨打,所以很多家長將孩子保護起來,卻沒有讓他真正的去實踐,去面對,其實每天繁瑣的理論知識的學習,只是為了幫助孩子在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少走彎路而做的基礎準備,因此我們很多家長在教育過程中,實行的便是這種學習教育,但是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實踐教育對孩子的身心成長、人際鍛鍊等,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這個社會是充滿困難和競爭的,再加上很多孩子已經適應了家庭的關愛和學校的保護,因此我們更應該放手讓孩子在實踐教育中成長,相信他終有一天會展翅翱翔。

文 | 結


參考資料:《唐朝皇帝制度的發展與完備》——王超

《試論唐代太子監國制度》——郭峰

《唐代東宮制度研究》——賈如銀

《帝的觀念的演變與皇帝制度的產生》——郝鐵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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