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已滿15年,醫保沒有夠,可以邊領養老金邊交醫保嗎?

懂社保 發佈 2020-04-13T17:15:18+00:00

比如說你缺失10年,大概每一年需要補交3000塊錢,所以你一次性就需要補交3萬塊錢,以此類推,缺失年限越長,那麼自己補繳的費用也就會更高,但是我個人建議從社保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儘量不要放棄醫保的補交待遇,儘量還是想辦法一次性補繳完成,對於自己來說是可以終身享受免費醫保的報銷。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已經達到15周年,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但是自己的職工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所規定的繳費年限25周年,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可不可以先辦理養老保險的退休,然後一邊領取養老金,然後再繼續繳納醫療保險呢?


其實這個是不可以的。我們辦理完成退休的人員都知道,職工養老保險具備退休條件以後,那麼醫療保險才可以正常的去補交,完成相應的費用,可以同時和自己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同步來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這個醫保和養老保險的退休,但是如果說你的醫療保險在養老保險辦理完成退休之後,限定的期限之內一般是一周之內或者說是本月之內去補交這個醫療保險的費用,如果說你過了這個期限沒有補繳醫療保險的費用,那麼就等同於你放棄職工醫療保險的退休待遇,將來也就無法正常享受到醫保的退休。


所以說是不存在你一邊領取養老金,一邊再去補交醫療保險的情形,當然很多人他的養老保險達到15周年了,可能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僅僅也只有15周年,但是醫療保險15周年是不能夠直接來辦理退休的,必須要達到25周年左右,即便最少的地區對於女性來講也需要達到20周年甚至大多數地區都是要求在25周年左右,很明顯醫療保險,你就至少相差5~10年的時間。所以不能夠直接來辦理醫保的退休待遇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我們的醫療保險有一個條件,它就是可以允許在養老保險達到退休條件以後,醫療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完成所缺失的年限,不論你是缺失5年,缺失10年甚至更長的年限,都是允許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補繳完成所有的費用,那麼這個補交的費用是根據你們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左右來進行補繳的,也就是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大概一年的話也就是在兩到四千塊錢左右的水平。


比如說你缺失10年,大概每一年需要補交3000塊錢,所以你一次性就需要補交3萬塊錢,以此類推,缺失年限越長,那麼自己補繳的費用也就會更高,但是我個人建議從社保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儘量不要放棄醫保的補交待遇,儘量還是想辦法一次性補繳完成,對於自己來說是可以終身享受免費醫保的報銷。


因為這個職工醫療保險不但是報銷比例高,對於退休老人基本上是可以達到80%以上的報銷比例,同時還會在個人醫保卡當中建立相應的餘額,那麼這個餘額也是可以進行藥店買藥或者是門診就醫結算的,實際上你退休若干年以後,個人帳戶當中的餘額領取,就能夠把曾經在退休之前補繳的費用領取回來,對於自己來說還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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