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五行的相生相剋,制化與勝復

健康醫學苑 發佈 2020-04-17T05:27:10+00:00

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化、亢而為害質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剋是指五行間存在著動態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係;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具有的自我調節機制。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剋與制化勝復的關係,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手闡釋某些異堂的氣候變化 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一)五行相生與相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係。《難經》將此關係比喻為母子關係:「生我」者為母,「 為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

2.五行相剋

行相剋是指木、火 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

五行相剋次序是:木克土、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係。《內經》把相剋關係稱為「所勝」、「所不勝」關係:「克 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因此,五行相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由於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 由於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

(二)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行制序的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係。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化、亢而為害 質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生火,而水又克火。

2. 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行中行的過, 按相規的自我調節,氣的出現,有兩種用對偏,氣則是因為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則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製藥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

五行勝復,又稱 "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況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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