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上,伴郎把手伸進新郎的口袋……

浦北檢察 發佈 2020-04-16T16:14:48+00:00

小榮作為伴郎趁新郎阿水敬酒之機偷取新郎口袋中的紅包辦完婚禮,新郎發現份子錢少了去年9月的一天,是阿水大喜的日子,他在村裡舉辦婚禮,宴請親朋好友,迎娶美麗的新娘。

小榮(化名)作為伴郎

趁新郎阿水(化名)敬酒之機

偷取新郎口袋中的紅包

辦完婚禮,新郎發現份子錢少了

去年9月的一天,是阿水大喜的日子,他在村裡舉辦婚禮,宴請親朋好友,迎娶美麗的新娘。


不過鬧心的是,第二天中午,阿水在清點份子錢時,發現少了大概9個紅包。份子錢怎麼就不翼而飛了呢?


小偷就在新郎身邊:

在婚宴現場,因為有不少朋友需要接待,只要有朋友將份子錢交給阿水,他就先放在自己口袋裡。


隨後,阿水跟新娘帶著伴郎伴娘們四處敬酒。在敬酒過程中,伴郎小榮看到新郎口袋裡裝著不少紅包,遂萌生將紅包偷走的念頭。


趁著阿水向親朋好友致謝敬酒,身旁的小榮一次次伸出黑手,將阿水口袋裡的紅包一個接一個地偷走,裝進自己的口袋裡。


小榮偷了紅包,沒敢在現場多待。敬酒結束,婚宴都沒多吃一口,就馬上回到家中,拿出偷來的9個紅包清點,一共是6530元。


隨後兩天,小榮「慷慨」地邀請朋友一起到酒吧玩,將盜竊所得揮霍一空。


幾天後,小榮到朋友阿亮家中泡茶,在聊天中提起自己曾在婚宴上偷了新郎的份子錢。在阿亮的再三勸說下,小榮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對自己盜竊份子錢一事供認不諱。


小榮事後稱,平時朋友經常請我去酒吧玩,我卻從來沒錢請他們,很沒面子,那天突然腦袋一熱,就想偷新郎的紅包去請他們喝酒。


隨後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同安區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並責令小榮退賠人民幣6530元。


檢察官有話說:

本案被告人小榮是一名未成年人。案發前,小榮曾頻繁出入超出其能力的高消費娛樂場所,久而久之形成虛榮、攀比、貪婪的心理,並最終在這種心理的驅使下對自己的親友伸出罪惡之手,這樣的犯罪之路值得警惕。


在此特提醒家長朋友們:要防止子女過早接觸魚龍混雜的娛樂場所,並注意對未成年子女進行金錢觀念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來源:同安檢察微信(ID:TA_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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