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歲大爺告55歲保姆:我的百萬存款和房產咋成你的了? ​保姆:他喜歡上了我,表達了愛意,我們一起同居…

山東商報 發佈 2020-04-16T01:15:51+00:00

——原告李大爺「李大爺喜歡上了我,表達了愛意,我們便一起同居……」"想不通這個人怎麼了,說變就變。"最近一兩年,李大爺感覺張某某有些變了,不僅沒有以前勤快,還常說外面這樣漲價那樣漲價,沒錢買東西,甚至不給他做飯,讓他一個人在外下館子,」有一個月時間我中午飯都在外頭吃麵。

「什麼都被騙完了,從房子到存款。」——原告李大爺

「李大爺喜歡上了我,表達了愛意,我們便一起同居……」——被告保姆張某某


4月8日,成都都江堰市人民法院,95歲的李大爺,將曾經和自己生活了約10年的保姆張某某,告上了法庭,索要保姆「替他保管」的105萬存款。4月14日,這場離奇的保姆爭奪百萬遺產案再次開庭。第一次的庭審歷時3個小時,第二次庭審歷時1個小時。


僱傭張某某作為保姆約10年後,李大爺的105萬存款,存入了張某某的銀行戶頭,在都江堰市的一套房產,也變更為張某某的名字。


法庭上,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有兩個:


1、李大爺與保姆的法律關係:應當是保管合同關係,還是贈與關係,還是同居期間析產、還是遺贈扶養關係


2、被告是否應向原告歸還105萬元。


如今,張某某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中,李大爺卻在受傷後,住進養老院。


李大爺和張某某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105萬存款,該不該返還?圍繞這些問題,雙方在法庭上展開質證與辯論,法院未當庭宣判根。


開庭


各執一詞


大爺:要求她還代為保管的錢

保姆:大爺提出訴訟是因摔傷後頭腦不清晰


4月8日,一場僱主告保姆,要求保姆歸還巨額「被保管」財物的案件,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開庭。


這場保管合同糾紛案,原告是95歲的李大爺,被告是曾和李大爺一起生活約10年、55歲的保姆張某某。高齡且身患疾病的李大爺未到庭,他通過代理律師,起訴被告張某某,要求其歸還代為保管的存款105萬元及利息。


在訴訟事實和理由中,李大爺提到,由於自己年事已高,獨居,膝下無子,且行動不便,張某某經人介紹至自己家從事保姆工作,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然而,張某某在照顧自己期間,沒有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照顧欠佳,且有傷害自己的行為。現已與被告解除僱傭關係,並要求被告歸還其代為保管的105萬,但被告卻拒絕歸還。


解聘通知


對於這些指控,被告張某某當庭作出了反駁。


「我們不是僱主與保姆的關係,而是老師與學員以及同居關係。」張某某稱,平日,她不僅照顧李大爺的生活起居,還和李大爺共同經營藥店,李大爺負責給患者看病,她負責抓藥,這些收入是同居期間共同勞動所得,應當共同所有;此外,雙方不存在所謂的保管關係,2017年,李大爺曾經立下了兩份遺囑,均指明她是繼承人,此後李大爺將張某某應分得的錢轉帳給了她,同時將李大爺應得的錢也一併贈與並轉帳給她。目前,錢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她的銀行存款應當屬於自己所有。李大爺之所以會提出訴訟,是因為在2019年底不慎摔倒受傷後頭腦不清晰所為。


高齡老人、百萬財產、保姆「保管」……雙方在庭上的辯論近三個小時,法院未當庭宣判。


10年陪伴


「逢年過節也沒要求過放假回家」

大爺:當時覺得她勤勞,便長期僱傭


在法庭激烈辯論的同時,95歲的李大爺正躺在醫院的病床上,他剛剛做完腦部出血外科手術,雖意識清醒,但無法出院。


「什麼都被騙完了,從房子到存款。」他說,他現在無家可歸,房子已經被過戶到保姆張某某名下。


早在2020年1月15日,開庭之前,紅星新聞記者就曾在養老院裡見過李大爺,那時他還身體硬朗,談吐也較為清晰。他向紅星新聞記者講述了「保姆爭奪遺產案」的情況。


按照李大爺的講述,他是一名老中醫,在都江堰從醫幾十年,通過看病收入大約一年有七八萬元。2008年前後,因老伴兒生病,膝下又無子女,當時已年過八旬的李大爺一邊忙著問診,一邊照顧老伴兒,忙不過來,便決定雇一位保姆照顧老伴兒以及自己的生活起居。


「一連請了幾個,都不合適,陸續離開了。」李大爺說,後來,經人介紹,張某某到了李大爺家做起了保姆,負責做清潔、煮飯、洗衣服等家務。李大爺回憶,張某某剛來那會兒還同時兼職了其他人家的活,儘管兩頭跑,但是她把自己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根據李大爺的描述,張某某勤勞、負責的工作態度曾讓他十分滿意,後來又找到她便長期僱傭。老伴兒去世後,張某某也一直照顧大爺,不知不覺她這一待就是10年左右。為了方便照顧,張某某便長期住在李大爺家中,逢年過節也沒要求過放假回家,只是若家中遇到問題,才回去一趟處理。


保姆張某某


不談工資?


大爺:實際給得更多,少說有八九十萬

保姆:我們是同居關係,大爺喜歡上了我


一個讓外人感到奇怪的問題是,張某某在李大爺家做保姆,「不談工資」。


根據李大爺的描述,「她幫我做活路,沒有提過工資,看到給(根據表現)。」但不談工資,不代表不給錢,這些年,所有生活開銷都是自己在出,沒有用過她一分錢,「連一根蔥都沒花過,買一根針都要找我拿錢。」


後來他才明白,沒提錢實際給得更多,李大爺說,一次性給張某某錢,十萬八萬,三十萬都給過。見保姆工作做得不錯,當保姆有困難的時候李大爺也會幫助。「她說兒子要結婚買房沒得錢,我借了幾十萬出來,連欠條都沒有寫。」後來,張某某也時常找他幫忙要錢,一會兒要落戶口缺錢,一會兒自己要買新房缺錢,李大爺均給予幫助,「少說都拿了八九十萬」。


關於保姆期間的工資問題,55歲的張某某的說法卻不一樣。4月8日,她在庭上表示,在照顧李大爺之前,她在彭州的磚廠幹了十幾二十年,每月收入幾百元。2008年7月來到都江堰勞務市場找工作,經人介紹到了李大爺家當保姆,當初開的工資是一個月1200元/人,兩個人就2400元。」


「當時因為李大爺的老伴兒患病很難照料,很多保姆只去了一天就不做了。」張某某說,自己去做了7天之後實在受不了,也離開了。李大爺請她幫忙找人,請了三四個月,很多人都不不願意來,最長的保姆做了40天。後來,又過了幾個月李大爺又給她打電話,商量表示願意收她為乾女,說:「你就是我家的人,我的錢,我的家務以後都歸你。」看著大爺很可憐,張某某同意了就重新回去照顧。


張某某說,沒想到,過了些時日,李大爺就喜歡上了自己,表達了愛意,兩人便一起同居直到現在。這些年,李大爺負責看病問診,她負責幫忙抓藥,照顧李大爺生活起居,也沒有開工資,張某某說李大爺曾告訴她:「不談錢,外人才說工資。」


紅星新聞記者詢問李大爺和保姆之間是什麼關係,「我們沒有其他任何關係,就是僱傭關係。」李大爺篤定的回答。


2020年1月15日,要起訴保姆的李大爺


存款之爭


無兒無女的大爺曾把錢拿給保姆保管

保姆:這些錢是和李大爺一起去存的


法庭上,除了兩人之間的關係,105萬的存款,成為了爭議的焦點。這筆存款是如何變到保姆張某某帳上去的呢?


「因為相處久了,非常信任她,保姆告訴我把錢存在她這裡百分之百保險,我就相信她辦這些事沒問題,平時錢都讓她去存,結果她存在自己的戶頭上。」李大爺說,張某某說他無兒無女,要是萬一有什麼意外,財產會被親戚搶走,如果把財產放在她那裡安全,只有自己一個人拿得到,反正存單是自己保管。


李大爺說,他的本意是去世後,能把錢捐出來給兒童讀書,做點慈善,也就聽了張某某的話。


105萬的存款一事,因為李大爺一位學生陳女士的介入,發生了變化。


根據陳女士的陳述, 2018年3月2日,正月十五元宵節,她從都江堰將李大爺和保姆接到自己農場過節。聊天期間,李大爺趁保姆離開時告訴她,自己的錢存在了保姆名下,內心十分不願意。「大爺問我有沒有辦法幫他把錢要回來,並且還說當天家裡還有30萬現金,保姆也要求存入她的名下。」得知這一情況後,陳女士與李大爺商量好以擴建農場為名義,借用資金,把存入保姆名下的錢借出來,然後再存入李大爺名下。按照這個計劃,陳女士「借」走了李大爺家中銀行存款單5張,存款單總金額共計105萬。5張單據中,有四張共85萬是在張某某帳戶名下,一張20萬為李大爺名下。為了說明雖然存款單在張某某帳戶名下,但實則所有權人為李大爺,三人現場書寫了存款單情況說明一份。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在這張單據上,李大爺和張某某均簽字確認。


陳女士補充說明,五張銀行存款單據中,其中一張30萬存款單,名字是張某某,後來李大爺說這張暫時不借,所以這張存款單就沒有變更到李大爺名下,一張原本帳戶名就是李大爺的20萬元存款單直接歸還,其餘55萬存款被陳女士取出後,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並陸續轉入李大爺帳戶。


但讓陳女士沒想到的是,通過「借」的方式轉入李大爺名下的錢,在三個月後,又轉入了張某某名下的帳戶。


4月14日,本案第二次開庭,李大爺的代理律師在庭上稱,通過調取相關的銀行流水證明,陳女士轉存給李大爺的55萬存款,又陸續回到了張某某的帳戶名下。後來,原本在李大爺名下的20萬也被支取銷戶,當天張某某帳戶名下就多出了17.6萬餘元。加上張某某名下原本那張沒動的30萬存款單,105萬的存款單來龍去脈便清晰了。


不過,目前張某某的銀行帳戶金額中為90萬元,對此,張某某解釋了自己帳戶金額的來源和性質,她表示:目前存款有90萬,2018年3月,陳女士通過遊說李大爺,將她名下的存款出借105萬元,後來陳女士通過李大爺的帳戶還款,李大爺隨即將其中50萬元歸還給了自己,加上自己的現金10萬一併存入銀行,到 2018年6月份的時候,存款為60萬元,加上一直沒動的存款30萬,一共90萬。


「前期30萬是同居期間共同勞動所得,後期50萬是李大爺贈與的,還有10萬是自己的私人存款。」張某某說,當時陳女士把105萬借走了,但是這30萬沒有借走,我就說把這30萬歸還給李大爺,他就說存在我名下,他說這麼多年(這些錢)也是我們共同掙的,這也是你應該得的。不過,對於原告出具的有兩人簽字的「存款單情況說明」,她表示並不知情,不是她簽的字。 


另外,經過查詢,張某某還曾有四個銀行帳戶,存款合計為117萬左右,而這些帳戶陸續在2019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把錢取完,然後銷戶,目前並未能查明資金去向。當法官質問這些錢的來龍去脈時,張某某表示:「這些錢是都是和李大爺一起去存的,他一手在管錢,如何使用都是他在安排,咋可能寫我名下就說我取了。」張某某回答法官質問,表示四張摺子都是在李大爺手中,他來保管,有些開支,有些存起來,銷戶是和李大爺一起去辦理。「這一百多萬都是他在用,我只有90萬。」


張某某在庭上承認,從照顧李大爺開始,沒有任何收入,一直都是李大爺在供養,生活開銷找李大爺拿,用完就拿,沒得規律,大概一個月有幾千元。面對原告提供的關於105萬詳細銀行流水記錄,張某某僅認可了其中80萬的事實,其餘金額不予認可,並申請對「存款單證明」上的簽名真實性進行司法鑑定。


存款單情況說明憑證


兩份遺囑?


保姆:大爺曾把寫在處方簽上的遺囑給我

大爺:當時提過這個事情,但沒有寫過


為了證明原告李大爺贈與被告張某某財產,以及後期處理財產的合理和真實性,張某某提供了兩份聲稱是李大爺於2017年親寫的「遺囑」作為證據。


第一份遺囑大致內容為:總是考慮到這一因素顧慮親戚朋友鄰里之間互相關愛照顧,日後才需要(原文如此),只有事前盡了對他人的照顧撫養義務,才有資格繼承他的遺產,否則即便是親屬亦無資格繼承死者遺產,我李某某,生前留下遺囑,不設靈堂,不通知親人,不舉行告別會,不開追悼會,繼承人張某某,2017年。


第二份大致內容為:「老年立遺囑是正常事,年輕人思維觀念更新,易接受事實,不會談死色變,相信科學醫學法律,第一身患重病防患於未然,第二,身有一點錢財,防患突變事故,第三,防止婚後遺產紛爭,定好繼承人,繼承人是誰,是張某某。(指我的住房)李某某立2017年。」


記者注意到,這兩份遺囑均寫在開藥的處方單上,字跡潦草,並無詳細的年月日。據張某某表示,這些遺囑是李大爺當著她的面寫好交給她的。


對於該證據,原告方代理律師提出了質疑,第一,遺囑是寫在處方簽上,沒有遺囑字樣,若屬實,也應李大爺死後財產才有可能歸被告,並且遺囑沒有註明年月日,屬於法律上的無效意思表示。第二、大爺是有知識文化的人,他的所有簽名,年月日都是完整的,唯獨這兩張處方簽是沒有具體日期的,只寫了2017年,且第一份遺囑的文章內容寫法上異常,大爺曾表示打過草稿,但沒正式寫過;第三,第二份提到「防止婚後紛爭,定好繼承人」,不符合客觀事實,兩人沒有結婚。因此,完全能夠證明原告與被告是保管關係,遺囑和贈與都是不成立的。


「完全沒有遺囑,當時提過這個事情,但是沒有寫過,只在紙上寫到耍的類似東西,她就拿到說要繼承。」庭審前,對於這兩份遺囑,李大爺如此回答。


李大爺寫的聲明


房子過戶


保姆:房子是大爺給我的

大爺:她推到我去辦,都是她在弄


李大爺名下在都江堰市區有一套住房,而這套住房在2018年的時候已經易主,變更到了張某某的名下。那房子是怎麼過戶到張某某名下的呢?「 搞不懂,她推到我去辦,都是她在弄。」李大爺說。


對於住房是如何取得的,張某某表示是李大爺賣給她的。張某某說,這套房子是用一筆他們「共同勞動所得的30萬」買的,房子是2018年10月份李大爺過戶給她,當時打算就把這筆(30萬)錢付給他,但李大爺說等11月,定期存款到期了再取,到時候再付。「但是後來拿給他,他就不要了,實際上沒付錢。」


4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就房產過戶一事向李大爺求證,對於張某某所說的內容,李大爺予以否認:「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房子過戶給她,過戶到她名下的房子,以及財產,我都要通過法律要回來。」

蹊蹺被打?


老人:被打後離家入院,懷疑保姆叫人所為

保姆: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受傷


2020年1月6日,李大爺因受傷入院,之後再也沒進過家門,而是住進了養老院。


據李大爺稱, 2019年底的一天,他獨自在家中,突然有人衝進來,抓住他一把摔到地上,摁著頭打,他眼前一黑,就什麼都不清楚了,至於當時是誰打的確實沒看清。


受傷幾天後,李大爺在抓藥時被一名朋友看到眼部有傷,朋友隨即聯繫了李大爺的學生陳女士,後者將其送入醫院治療。



李大爺受的傷


2020年1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李大爺時,他的頭上仍有疤痕,他撥開頭髮,向記者展示頭部的傷痕。李大爺當時受傷的照片和醫院出院證明顯示,當時李大爺左眼血腫,頭部有一條大口子。


李大爺認為,這次被打原因蹊蹺,這已是最近第二次被打了,他認為是保姆張某某叫人所為。為了保護李大爺安全,多名學生為其尋找了臨時住處,而當學生們試圖回李大爺住處拿衣物時,卻遭到了張某某的阻攔。直到最近,李大爺因病情惡化再次入院接受治療。


"想不通這個人怎麼了,說變就變。"最近一兩年,李大爺感覺張某某有些變了,不僅沒有以前勤快,還常說外面這樣漲價那樣漲價,沒錢買東西,甚至不給他做飯,讓他一個人在外下館子,」有一個月時間我中午飯都在外頭吃麵。


李大爺說,50多歲的張某某除了照顧自己,還有著自己的家庭,有老公和兒子。以前她老公偶爾來家裡找她,最近頻繁了很多,甚至最近幾個月張某直接把老公帶回家裡住了起來。


對此,張某某予以了否認,她說李大爺的傷口是不小心摔倒受傷,「如果真是被人打的,為什麼他不報警呢?」同時,張某某表示自己與老公已經十幾年都沒聯繫了,「早就沒得關係了。」


來源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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