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法律責任的問題,用感情用事的處理方式解決,有何不可?
這件事上,放在普通人身上,頂多是件揭露渣男的普通事件,那為何要苛求張揚清作為女生,在感情之事上揭露有道德污點的前男友?
您的問題當然是肯定的,對於別人的隱私之事進行披露,當然屬於公布他人隱私。可對於這件事的處理上,只有當事人羅志祥可以決定。
羅志祥是想要用法律武器,告周揚青也罷,用私下溝通的方式也罷,但最終還是需要羅志祥本人來決定,是否要用公布他人隱私的理由狀告周揚青。
對於周揚青、羅志祥的事情,已經喧囂塵上許多天,本來沒必要對這件事多討論了。因此從根本上去看,這就是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只是因為羅志祥本身作為公眾人物的身份,才引發曠日持久的關注。
還有,用我私人的看法來說,簡單點去看待這件事就行,沒必要上綱上線。
這本身就是私人問題,不必用什麼大義、道德之類,來過分苛責和徹底否定當事人;
這是男女感情問題,回歸到最簡單的感情上,作為曾經感情上的受害者,周揚青揭露渣男也沒什麼;
這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如何對待前女友,交由當事人羅志祥來自己處理就好;
洗白還是繼續抹黑,也沒必要爭辯了,娛樂圈的事,就讓娛樂圈的人自己處理好了。
還是那句,現在明星們經常用的那句:別占用太多公共資源,理性吃果,不過分解讀。
(文中配圖來自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