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分手後,SHE成員發文力挺被炮轟,分手無需「道德觀」?

週遊世界電影 發佈 2020-04-25T02:32:16+00:00

近日羅志祥和前女友周揚青分手的消息被兩位當事人曝光,然而這兩位相戀了9年的情侶分手的氣氛顯然不太融洽。

近日羅志祥和前女友周揚青分手的消息被兩位當事人曝光,然而這兩位相戀了9年的情侶分手的氣氛顯然不太融洽。關鍵的是,周揚青借著聲明分手的長文,揭露了羅志祥不為大眾所知的另一面。一時間這位出道了25年的,華語娛樂圈的偶像級巨星,面臨著事業崩塌,前途盡毀的局面。而這一切,都是拜自己深愛了9年的前女友所致。周揚青在聲明分手的「千字文」中,曝光了羅志祥私生活混亂,並羅列了「約P」、「多人運動」、「出軌化妝師」等幾大罪狀。

在仔細拜讀過周揚青的分手聲明後,週遊君覺得用「溫柔一刀」來形容她的這篇「千字文」一點也不為過。在聲明中,周揚青並沒有一味的譴責羅志祥的劣跡,而是通過回憶、傾訴、感慨的方式,以書信的形式,表達了她對於羅志祥的遺憾,並出於社會公德,她站在廣大「受害」女性的立場上,揭示了羅志祥的種種「罪行」,並希望以此來提醒其他有可能被羅志祥傷害的女孩,遠離「渣男」。

然而她的這篇文章卻很有趣,雖然文章是一篇分手聲明,但是文章中的大部分內容,是寫給前男友羅志祥的。嚴格來講,這篇文章更像是一封書信,從這個角度而言,周揚青的分手聲明,也可以看作她寫給羅志祥的分手信。但是如果說是寫給羅志祥的分手信,又為什麼要分享給大眾呢?是因為揭示羅志祥的劣跡?是為了保護有可能被羅志祥之類的人傷害誘騙的女孩?還是為了給作為公眾人物的雙方的分手做一個了結?

但是我們又要說的是,周揚青做的這些事情,應該和「分手」聯繫在一起嗎?這就需要我們探討一下羅志祥與周揚青之間的關係,在社會上的存續狀態和受保護程度了。首先周揚青和羅志祥的關係是戀愛,戀愛是介於朋友和婚姻之間的一種關係。這種關係是雙方在道德基礎上,自願的行為,被社會道德體系認可,並受到一定的保護。戀愛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行為,這是戀愛關係和情人關係之間最大的區別。

又因為羅志祥和周揚青所處的社會環境,是一夫一妻制,所以雙方即便是在戀愛期間,也應該保持著唯一伴侶。雖然戀愛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但是這個過程,更像是婚姻的「試用期」,有的伴侶可能一見如故,僅僅戀愛幾個月便可以走入婚姻的殿堂,也有的人卻要經歷漫長的愛情長跑,才能最終喜結連理,如梁朝偉和劉嘉玲這對娛樂圈情侶,他們就曾戀愛了長達二十年,才最終走入婚姻的殿堂。

既然戀愛是婚姻的「試用期」,所以戀愛期間就可能會遇到各種不合適,這本身也是戀愛的目的。戀愛就是為了雙方能夠找出相互結合時的矛盾,並提前解決,以此來達到婚姻幸福的目的。而如果「試用期」中發現巨大不可調和的矛盾,雙方便選擇通過分手的方式,來結束戀愛關係。

我們通過以上的分析,再結合周揚青寫給羅志祥的分手長文後,我們會發現,周揚青在揭發羅志祥的「罪行」時,自己也並不是很有信心,所以她在文中也說,如果不是情況太特殊,她一定也會做一個優秀的「前女友」。人們都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那麼此刻我們就請出一位重要的旁觀者,這個人就是SHE的成員Hebe,她在分享的一篇文章中認為,女孩分手後不應該把事情放到網絡上,讓公眾去審判「私情」,她認為這樣做不是在支持道德體系,而是在破壞道德評價體系。

從Hebe分享的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她的觀點是,如果羅志祥和周揚青在戀愛過程中,觸碰的是法律底線,周揚青應該選擇報警,而不是將羅志祥的行為公布到網絡,並以網絡輿論的形式,替代法律,來完成對羅志祥的「審判」。這個論點,就巧妙地涉及到了一個道德命題,我們權且把這個命題形容為分手「道德觀」。

和眾多的社會人際關係行為一樣,分手也是需要道德指引的,就如同戀愛需要被道德約束一樣。從周揚青的長文和羅志祥的道歉,我們可以明確的看出,在雙方的戀愛過程中,顯然過錯方是羅志祥,這一點羅志祥本人也是「供認不諱」、「坦誠布公」。但是即便是這樣,周揚青就有權利公布羅志祥的私生活嗎?畢竟這個時候周揚青和羅志祥已經分手了,分手就代表著兩人已經不再是情侶關係了,而為什麼周揚青會知道羅志祥的「小秘密」呢?很顯然,是因為周揚青和羅志祥戀愛,如果不戀愛,周揚青就不會發現羅志祥的種種劣跡。

我們剛才分析過,戀愛是婚姻的試用期,試用期不滿意當然可以選擇分手,但是如果分手的時候,情侶雙方將戀愛期間,知道的對方的秘密公之於眾,並以此形成輿論上的審判效應,以形成公眾「審判」的效果。這種行為是對社會公德的認可嗎?這其實就是Hebe轉發的文章中的主要論點,如果周揚青在戀愛的過程中,被對方欺詐,玩弄感情,或者發現對方有違背法律的問題——如誘騙女孩、「約P」、「多人運動」等,周揚青可以選擇通過有效的社會途徑進行反饋,並通過社會中的有效、合理、公平的方式去解決。

因為戀愛雙方,在痛斥對方的不忠時,總會更容易獲取大眾的同情和憐憫,而大眾的這種情緒,又往往會影響對一件事情的公正評判。就拿周揚青曝光的羅志祥的事件來分析,很多人說羅志祥不反駁就是默認,這在法律體系上而言是絕對不可行的。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道德評價體系肯定也是講究客觀的事實證據。畢竟通過情緒完成的審判,肯定是不公平的,而此刻,網絡上的絕大多數網友,是憑藉著自己的情緒去「審判」羅志祥的。

而羅志祥為什麼不辯解?從知名度上而言,羅志祥的名氣比周揚青的知名度大的多,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從羅志祥的態度來看,他肯定是有錯在先,但是他究竟犯了什麼錯,我們此刻還不得而知。我們得到的消息僅僅是周揚青根據羅志祥手機中的部分信息判定的,但是究竟客觀的羅志祥是什麼樣的,究竟有「多渣」。周揚青沒有給出,我們也沒有準確、客觀的事實依據。

所以現在大眾對周揚青的支持,更多的也是對戀愛中弱者的支持。畢竟一個女孩被一次次傷害,肯定是一個人承受了很大的壓力,特別是當她看到羅志祥的兩面性時,更是不敢接受,和自己戀愛了九年的人,竟然是這樣一位「人渣」。但是這並不代表大眾態度的客觀性,畢竟我們誰也沒有真憑實據,能夠證明羅志祥的行為確實存在,所以現在大眾對羅志祥的情緒,主要來自於周揚青。而之所以周揚青能夠如此有效地揭發羅志祥,也源於她曾是羅志祥的女朋友。

而且在和羅志祥戀愛的過程中,其實周揚青早已發現了羅志祥的劣跡,但是她選擇了相信和隱忍,而相信和隱忍本身就已經有了再次被傷害的可能。其實這些都是周揚青為了愛情,要付出的代價,成功了她獲取愛情,不成功她就會最終分手。

所以這就是羅志祥和周揚青面臨的問題,如果單純對的從戀愛道德觀而言,羅志祥的行為,無疑要被批判,被譴責,被聲討。但是如果從分手「道德觀」而言,周揚青也並沒有站在絕對的道德高地上,畢竟她用一種不恰當的方式,給了羅志祥致命的「溫柔一刀」。最後送給羅志祥和周揚青一句話,愛了請深愛,不愛請儘快分開。免得最後分手時,牽著藤帶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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