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子京為何謫守巴陵郡?范仲淹與司馬光各執一詞,誰在說謊?

島主歷史觀 發佈 2020-05-07T23:47:45+00:00

滕子京,一個熟悉的名字,一個陌生的人物,作為北宋官員,他在歷史中既無顯赫地位,亦無卓越成就,卻因被范仲淹寫進《岳陽樓記》而意外名垂青史。

文/藍夢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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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子京,一個熟悉的名字,一個陌生的人物,作為北宋官員,他在歷史中既無顯赫地位,亦無卓越成就,卻因被范仲淹寫進《岳陽樓記》而意外名垂青史。

(岳陽樓記)


「慶曆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文章一開頭,范仲淹便交代了他寫作《岳陽樓記》的緣由——好友滕子京謫遷為岳州太守後,把當地治理得很好,於是重修了岳陽樓,范仲淹應邀寫文記述這件事。


所謂「謫守」,就是指「因罪被貶職出任外官或守邊」,滕子京之所以「謫守巴陵郡」,源於北宋時期著名的「涇州公案」,大致過程是:慶曆二年,滕子京時任甘肅涇州知州,恰逢西夏大舉攻宋,葛懷敏率軍抵抗,無奈兵敗定州,而范仲淹率領的援軍卻被大雨阻隔,無法及時趕到。涇州與定州距離很近,形勢非常危險,生死攸關之際,滕子京臨危不亂,在沒有足量正規軍的情況下,徵召民兵共同守城,堅持到了援軍趕到。事後,滕子京感念部下守城艱辛,便動用公款犒賞全軍,並撥款祭奠英烈,撫恤遺屬。一年之後,有人舊事重提,以此彈劾滕子京濫用公款。


這個案子的最大疑點是,當宋仁宗派人前去調查時,滕子京竟然銷毀帳本,這難免有幾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味,幸虧朝中有范仲淹、歐陽修等極力為其辯白爭取,滕子京最終才免遭處刑,只是被貶了官,於是有了「慶曆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清平樂》范仲淹劇照)


對於滕子京其人,范仲淹的《岳陽樓記》記載:他只用一年時間便把岳州治理到「政通人和、百廢俱興」,而司馬光的《涑水紀聞》卻記載:「所得近萬緡,置於廳側自掌之,不設主典案籍。樓成極雄麗,所費甚廣,自入者亦不鮮焉。」


范仲淹說滕子京勤政愛民、剛正廉潔,獲罪被貶完全是冤案。而司馬光卻說,滕子京在擔任涇州知州期間,挪用公款16萬貫,除了用於犒賞將士、撫恤英烈,餘下數萬貫均被他據為己有。另外,滕子京謫守岳州期間,仍在橫徵暴斂、搜刮民脂民膏,至於重修岳陽樓,也完全是在沽名釣譽、邀功請賞,更有藉機中飽私囊之意。


總之,范仲淹筆下的滕子京,是一位清官、好官,而司馬光筆下的滕子京,則是一位貪官、惡官。同一個人,在同時代的范仲淹和司馬光筆下竟然呈現出截然相反的兩副面孔,那麼,到底誰在說謊?誰的說法更可信呢?

(《清平樂》司馬光劇照)


觀點一,如果從身份出發,則是司馬光的說法可信度更高:司馬光作為史官,秉筆直書是他的職責所在,而范仲淹作為文人,文章中更多表達的是個人觀點,更何況,滕子京是他的好友,他確實有為其避諱、替其美言的動機。


觀點二,但如果從人品出發,則是范仲淹的說法可信度更高:真實歷史中的范仲淹,儼然就是「品行高潔」的代名詞,他不僅秉承著「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士大夫思想,在個人操守上更是堪稱完美。司馬光則不然,他固然是忠君愛國、清正廉潔,但與此同時,其私德卻是毀譽參半,尤以小肚雞腸、睚眥必報備受詬病。而且,司馬光還是保守派領袖,他不但反對王安石變法,也反對范仲淹新政。司馬光既然能對王安石新黨趕盡殺絕,就有可能對范仲淹好友極盡詆毀。

(范仲淹畫像)


筆者更加傾向於相信范仲淹。佐證來自二十四正史中的《宋史》:「宗諒(滕子京,名宗諒,字子京)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及卒,無餘財。」眾所周知,宋朝是中國古代官員工資最高的朝代,滕子京身為一方父母官,卻至死「無餘財」,可見其絕非司馬光筆下的大貪官。近代考古發現也印證了滕子京「無餘財」的說法,其家族墓葬確實簡陋樸實,並無值錢隨葬品。


想必,大家共同的疑問必然是上文提及的那個疑點:如果滕子京沒有貪污,他為什麼要銷毀帳本呢?其實,這正是他的可敬之處。試想一下,滕子京為官多年,難道不知道銷毀帳本就意味著不打自招嗎?那是因為,滕子京心裡明白,有心人利用「涇州公案」彈劾他,實則意在攻擊范仲淹、富弼、韓琦、歐陽修等主持的「慶曆新政」。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讓他們懷恨在心,抓不到范仲淹等人的把柄,便轉而攻擊其「朋黨」。滕子京銷毀帳本,就是要獨自承擔下所有罪責,不牽連好友,不讓范仲淹、歐陽修等再為了保他而得罪宋仁宗,以便留在朝中,繼續推行新政。


參考資料:《宋史》、《岳陽樓記》、《涑水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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