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老母,法理不允,天理難容

法制日報 發佈 2020-05-07T04:43:45+00:00

某地有一個風俗,人一到了晚年,體弱多病,再也無力勞作了,在家裡還白白浪費糧食,就會被兒子扔到山上去自生自滅。

先來講一個小故事:

某地有一個風俗,人一到了晚年,體弱多病,再也無力勞作了,在家裡還白白浪費糧食,就會被兒子扔到山上去自生自滅。一個母親因為年紀大了,就被自己的兒子用手推車推到了山上。

年幼的孫子好奇地問父親要將祖母送去哪裡,兒子回答道:「這老東西在家裡沒什麼用了,還白吃飯,爹要把他丟到山上餵狼。」

孫子恍然大悟,對他說:「你不要把手推車丟了,我以後有用。」兒子很好奇,就問他有什麼用。孫子回答道:「等你老了,我也要用這個手推車把你丟到山上餵狼」。兒子一愣,嚎啕大哭起來,把年邁的母親又推回了家。

你也許會想,世上哪有這等毫無人性之人。然而,有些時候,我們還是低估了人性的惡。

5月6日,網上一段營救老人的視頻引發極大關注。5月2日晚,58歲的馬某寬謊稱將母親送去親戚家,實則卻將79歲的癱瘓母親活埋在了一處廢棄的墓坑裡。妻子報警後,民警將老人救出。目前,老人生命體徵平穩,犯罪嫌疑人馬某寬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1世紀的法治社會,竟還有人釀出這樣「活埋母親」的慘劇,實在讓人難以置信。無疑,故意殺人有著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和殘忍性,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顯然,馬某寬無論如何都難逃法律的嚴懲。

當然,人們更加氣憤的是,「案件本身不複雜,主要是嫌疑人泯滅人性,有違道德倫理,讓人難以接受。」

對妻子謊稱將母親送至親戚家、獨自一人出走失聯故意拖延營救老人的寶貴時間、面對民警詢問仍隱瞞迴避……除了殘忍地將母親活埋至廢棄墓坑,這些細節更加喪盡天良、令人髮指。不敢想像,被埋的三天裡,老人該是何等傷心和絕望。

靖邊河東萬畝林,親手活埋老娘親,到頭來還是兒媳婦報的警,說來也真是諷刺。正如有網友刷屏式的憤怒:畜生不如。烏鴉反哺、羔羊跪乳,這些連動物都懂的道理,卻被年近花甲的馬某寬置若罔聞,簡直白白為人子58年!

俗話說,養兒防老。可沒想到這世世代代傳下來的觀念,卻只剩下了前一半。十月懷胎,含辛茹苦,到頭來卻落得個「活埋」的下場!人們常感嘆,久病床前無孝子。時間,的確是最能考驗孝道的東西。試想,一個人對自己的親生母親狠心至此,他對妻子、對別人、對社會又能有什麼好的貢獻?

人性是世界上最複雜、最難以捉摸的東西,在於良知,也在於教化。正如文章開頭的小故事,今天,他親手活埋了自己的母親。又怎能保證,有一天當他臥病在床,他的子女會對他盡上孝道?難道,他就不怕自己的孩子效仿嗎?

最後分享一句老話:「孝子窗前一碗水,勝過墳前萬堆灰。門口有車不算富,家中有娘才是福。」

這是真真的大實話,也希望法律的嚴懲和母親微弱的呼救,能喚醒他的人性,希望這位老母親能夠老有所養、老有善養。

作者:馬岳君 宋勝男 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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