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討回429萬元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佈 2020-05-08T21:04:08+00:00

收到429萬元案件款後,近日,某房地產經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致電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向該院民二庭法官表示感謝。

「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公司面臨嚴峻挑戰,感謝法官為我們討回一筆巨款,讓70多名員工拿到了第一季度的工資,也給了我們堅持下去的動力……」收到429萬元案件款後,近日,某房地產經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致電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向該院民二庭法官表示感謝。   原告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與被告某地產開發公司、某投資公司於2017年簽訂商品房銷售服務合同,約定由原告為二被告聯合開發的某小區項目提供獨家代理銷售服務。原告依約進行銷售,但二被告僅支付了佣金,未按約定支付銷售獎勵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於是訴至未央區法院,要求被告某地產開發公司、某投資公司支付銷售獎勵款800餘萬元。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後得知,由於受疫情影響,原告公司舉步維艱,因銷售獎勵款被拖欠,該公司已拖欠員工工資數月。法官考慮到該案訴訟標的較大,如果簡單判決,可能因二審、執行等程序,導致審理周期延長。   為儘快解決糾紛,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法官決定採用調解方式處理。經多次與當事人溝通,耐心釋法明理,講明利害關係,在法官五輪「背對背」調解下,原、被告達成一致意見,約定二被告在簽收調解書的次日支付原告429萬元銷售獎勵款。(來源:西部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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