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保險公司被投訴!千萬小心業務員埋下的這些坑...

河南交通廣播 發佈 2020-05-11T06:14:30+00:00

買一份保險,給自己的生活多一點保障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可是,對於保險保障的項目,你是選擇完全聽信業務員的介紹,還是自己硬著頭皮研究一下厚厚的保險合同?洛陽新安縣王女士向《直通1041欄目》反映:2017年,她購買了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的兩份保險——滿堂紅和狀元紅。

買一份保險,給自己的生活多一點保障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可是,對於保險保障的項目,你是選擇完全聽信業務員的介紹,還是自己硬著頭皮研究一下厚厚的保險合同?

洛陽新安縣王女士向《直通1041欄目》反映:2017年,她購買了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的兩份保險——滿堂紅和狀元紅。業務員丁某向她介紹說,這兩份保險都是每年各交一萬塊錢,交滿十年可以連本帶利取出來。

不僅如此,業務員還說,王女士在購買這兩份保險的同時,還能直接從保險公司領取4800元的佣金和2800元的底薪。這就讓人有點兒看不懂了:難道佣金和底薪不應該是給業務員丁某的嗎?怎麼會是給王女士呢?關於這個事情,我們在一會再給大家詳細交代。

總之,王女士當時覺著挺好,就給自己買了一份滿堂紅,給孩子買了一份狀元紅。可是交了三年6萬塊錢的保費之後,她聽別人說,這種保險十年後根本取不出來錢!

王女士找業務員丁某求證,而丁某的說法依然是可以取。王女士向記者提供了她的丈夫與業務員丁某以及另外一名保險業務員三人的通話錄音。這份通話錄音顯示,王女士的丈夫詢問他購買的兩份保險交滿十年是否可以連本帶利取出來,丁某很肯定的表示可以,另外一名業務員則表示錢取的早不划算,建議客戶想用錢可以找保險公司貸款。

王女士說,後來自己到保險公司的營業廳詢問,才最終確認這個錢取不出來。王女士把通話錄音做為證據提交給了太平洋人壽新安縣公司,要求退掉自己購買的兩份保險。接到王女士反映的情況,新安縣公司委託一位叫呂琳的負責人與王女士協商解決,但是對方提出的條件讓王女士無法接受:太平洋人壽表示可以給王女士退款,但是6萬塊錢只退4萬。王女士當然不同意,只願意讓保險公司扣掉自己當初拿到的佣金。雙方談不攏,保險公司便拒絕再和王女士溝通。

無奈,王女士把這件事情投訴給河南交通廣播《直通1041》欄目組。接到投訴,記者聯繫了太平洋人壽新安縣公司的呂琳。但是呂琳以不了解情況、不方便接受採訪為由掛斷了電話。記者只好直接聯繫了業務員丁某,丁某表示,情況她都已經向公司做了說明,記者可以找公司了解,對於通話錄音,她認為這是王女士給她挖的坑。她同時表示,王女士難道不會自己看合同嗎?

對這個問題,王女士怎麼回答呢?王女士說自己當時簽的是電子保單,紙質合同十天後才拿到,所以確實沒看。

新安縣公司隸屬太平洋人壽豫西南分公司,為了找到公司負責人,記者撥打了太平洋保險公司的投訴熱線,同時也讓王女士寫了一份材料,投訴給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經過多方協調,太平洋人壽豫西分公司投訴部的龐經理給記者回電話,同意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但是在龐經理聽了王女士提供的電話錄音後,卻表示業務員沒有提到具體險種。龐經理認為,業務員在說到交滿十年可以取錢時,並沒有提到具體的險種,所以,業務員有可能是在向王女士介紹其它的保險項目,因此不能證明業務員有過錯。

在王女士的堅持下,龐經理同意再認真聽一下通話錄音。那麼,這段作為證據的通話錄音中,丁某和另外一名業務員到底有沒有提到具體的保險名稱呢?

我們也再來回顧一下這段錄音(截取):

錄音中,業務員兩次提到了「滿堂紅」的保險名稱。龐經理也在確認過錄音證據之後,給記者回了電話,表示會儘快與王女士協商。

那麼,在保險合同糾紛中,業務員的承諾與合同條款不一致,錄音能不能做為證據,它的法律效力又有多少呢?

《直通1041》欄目組法律顧問張少春律師表示,錄音清晰、完整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保險合同條款繁多,而且有相當多的專業術語,在外行人眼中,看保險合同無異於研究「天書」。即使是律師也普遍認為,保險合同是所有合同中最難「啃」的。所以,簽保險合同時,很多人不認真去看,是比較常見的現象。

儘管如此,張律師還是提醒大家,至少要看一下合同中的主要條款,完全聽信業務員的介紹,一旦發生糾紛,維權取證很麻煩。現在,糾紛已經發生,王女士不得不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維權,而因此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最終,這件事情在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太平洋人壽鄭州運營中心以及河南交通廣播的多方督促和協調下,太平洋人壽豫西南分公司很快給出了處理結果:太平洋人壽退還了王女士已經交納的6萬元保費,同時也扣除了王女士購買保險時拿到的7600元的佣金和底薪。王女士承認自己也有一定過失,並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那麼,在開篇時我們提到,王女士拿到的佣金和底薪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記者了解,她在2017年購買保險時,不僅沒有仔細看合同,還在業務員丁某的引薦下,在太平洋人壽辦理了「河南省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證」,這個連自己的保險項目都還搞不拎清的人,竟然有了自己的工號。而她的保險,正是在她本人的工號下賣給自己的,這也是後來導致她和業務員丁某之間說不清道不明的重要原因。太平洋人壽一系列的神操作令人唏噓。對此事,不知您又有何看法呢?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維權直通車》|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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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付琳 監製丨宋士超 執行總監丨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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