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學而篇 第十篇賢賢

文知天下 發佈 2020-05-12T15:34:38+00:00

【原文】 子夏曰①:「賢賢易色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③;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注釋】 ①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高足,以文學著稱。比孔子小四十四歲,生於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後,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



【原文】

子夏曰①:「賢賢易色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③;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注釋】

①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高足,以文學著稱。比孔子小四十四歲,生於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後,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

②賢賢.第一個「賢」字作動詞用,尊重的意思。賢賢即尊重賢者。易:有兩種解釋,一是改變的意思;二是輕視的意思,即尊重賢者而看輕女色。

③致其身:致,意為「奉獻」、「盡力」。這裡是要盡忠的意思。

【翻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夠尊重賢者而看輕女色;侍奉父母,能夠竭盡全力;服侍君主,能夠獻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說話誠實、恪守信用「這樣的人,即使他自己說沒有學過什麼,我也一定要說他已經學習過了」

【解讀】

子夏的這幾句話意在重申孔子的觀點:修德必須重視實踐。在他看來,德行本身就是一種實踐,只有通過不斷地實踐,才能摸索出真正的學問,這與掌握了多少文化知識並無太大的關聯。並且,他還給我們指出,只要能在實踐中做到「德」「孝」「忠」「信」等,就能成為一個有道德的人。即便那個人沒有學過多少知識,依然能夠受到人們的尊敬。因為,德行遠比學識重要。

「賢賢易色」,指的是夫妻間相處時,做丈夫的應當對妻子的品德多加重視,不要將自己的注意力過多地放在美色上。夫妻是最親密的人,重視妻子的德行,對於提高自己的修養大有裨益,唐太宗李世民、明太祖朱元璋都因為身邊有賢妻而少犯了不少錯誤。如果只看重美色,耽於狎昵,必然有損美德,甚至會鑄成大錯。歷史上因沉湎於美色而亡國的君主不在少數。比如,為討得寵後褒姒一笑而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因迷戀楊貴妃而毀掉唐朝盛世的唐明皇李隆基。倘若當年的周幽王、唐明皇喜好仁德,做個德行高尚的君主,還會失信於天下,導致家國傾覆嗎?

「事父母,能竭其力」講的是孝道,而且,子夏還重點提到了「竭其力」。常言道,百善孝為先,只有孝順父母的人才有可能成為一個有道德的人。不過,這裡的「竭其力」並不是非要竭盡全力,應當視實際情況而定,只要對自己的父母盡心行孝就行了。並且,是不是孝子也不能用贍養父母的物質條件來衡量,若是那樣的話,窮人家就沒有孝子了。

「事君,能致其身」講的是「忠」君之道。在古時,作為臣子的,就應當盡人臣之力,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若是放到現在,這個道理同樣說得通。比方說,你身為國家公務員,就得儘自己最大的本分為人民謀福祉;身為企業高管,就得儘自己最大努力為公司謀利益。即便你是個手藝人,也得把自己的活計做好、做精了,才會有人讓你掙他的錢。說白了,你得干一行愛一行才行。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拿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忠誠和熱情,甚至還要更多,這才是「事君」之道。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是個誠信問題。其實,這與上邊的「事君,能致其身」是相互關聯的,與朋友或同事交往,若是答應了對方的請求,就要盡力去做。倘若能夠做到則是最好,即便是沒有做到,只要你盡力了,也不會失信於人。大家都知道人無信而不立的道理,這也是與人交際的根本。盡心盡力地替人家做事,就是恪守諾言,忠人之事。若是表面上答應幫忙,背地裡卻另有一套,也沒有絲毫的愧疚之心,這就是失信於人,是不道德的行為。

本章中所講的四種關係,占了五倫中的四倫,足能看出子夏對道德實踐的重視。在他看來,若想做個真正有道德的人,就應從身邊事做起,只有躬身踐行,方能悟透真正的學問,才算有著真正的仁德。倘若只會空談大道,而不將其付諸實際行動,充其量只是徒有其表,是個假道學而已。這也難怪子夏會說「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了。若是有人能夠全部做到這些,不管他的知識是深是淺,僅憑他表現出來的德行,我們就能認定此人必是真有學問。而且,這也暗合了孔子所講的做學問要先學會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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