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殖器折斷而死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

fans news 發佈 2012-05-18T13:43:00+00:00

2010年3月,大陸許多網站瘋狂地流傳一則讓人震驚又生氣的新聞,那就是河南洛陽市洛尤區有一女子被強暴時,因為奮力掙扎導致該名強暴者生殖器官折斷,最後失血過多而死。洛陽市法院審結此案後,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還必須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8.8萬人民幣(31萬多台幣)。



2010年3月,大陸許多網站瘋狂地流傳一則讓人震驚又生氣的新聞,那就是河南洛陽市洛尤區有一女子被強暴時,因為奮力掙扎導致該名強暴者生殖器官折斷,最後失血過多而死。洛陽市法院審結此案後,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還必須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8.8萬人民幣(31萬多台幣)。
 
     2009年2月31日22時,洛陽市一名女子宋麗(化名)加完夜班後,獨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她被剛吃完宵夜且喝過酒的公務員江某盯上,江某衝向前捂住宋麗的嘴,並把他拖進路邊樹林深處打算強暴她,過程中,宋麗不斷掙扎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
 
     事後,宋麗怕名聲不保並未及時撥打120求救,導致江某最後失血過多而死亡。2010年3月26日,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宋麗犯有故意傷害罪。
 
     人民檢察院認為,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宋麗在被強姦後,發現江某昏迷及時報案或者撥打120,或許能及時搶救過來。
 
     但被告宋麗因顧及自己名譽而延誤報案求救,最終錯過最佳搶救時間而導致江某死亡。鑒於被告宋麗在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同時,積極進行民事賠償,已取得被害人江某家屬諒解,有明顯悔罪表現,及江某有部分責任,故從輕處罰。
 
     宋麗的辯護律師則認為,由於天黑加上慌張,宋麗並沒有發現強姦者(江某)生殖器受傷,更重要的一點是宋麗是處女,事後發現身上流的血以為是處女血,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
 
 
 
     另外強姦者(江某)因事前服用威而鋼,他興奮過度而沒有意識到自己受傷流血,這是死者強姦不慎致死。所以並不是宋麗故意傷害導致江某死亡。
 
     看完這則新聞大家肯定非常生氣對吧?當時有大陸網友認為受害人明明是女方,而且是正當防衛,法院如此判決是顛倒黑白。但也有網友質疑該新聞的真實性,並列舉了兩個關鍵點,其一是新聞提到的「2月31日」實際上是沒有這一天的,其二是河南洛陽市沒有「洛尤區」。
 
     3月29日下午,河南洛龍區人民檢察院、洛龍區人民法院則在其官網發佈一份聯合聲明,該聲明稱,經核實後,廣大網民朋友關注的「宋某不配合強姦案」並不存在,兩院從未受理此案,純屬別有用心的人憑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細節,是對兩院名譽的惡意詆毀和誹謗,並據此已向公安部門報案,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大家或許會納悶,除了惡搞之外,這則假新聞還有沒有其它的「意涵」。大陸一位資深評論員就表示,這反映了大陸民眾仇官、仇富的焦慮心態,影射大陸社會上出現的怪現象,還反映了人們對司法不能公正體現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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