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發布提醒 劣質塑料電動車頭盔無保護功能

安徽網 發佈 2020-05-19T06:16:39+00:00

依據公安部統一安排,2020年6月1日起對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進行嚴格查處。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依據公安部統一安排,2020年6月1日起對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進行嚴格查處。因此,近日消費者紛紛購買電動車頭盔,但是市場上的頭盔種類繁多,價格差別大到底應該如何選購呢?5月19日,安徽省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車頭盔時要注意可以選擇輕便一些的摩托車頭盔。

標準:按照摩托車頭盔標準購買

據悉,雖然目前電動車頭盔還沒有國家標準,但消費者選購時可以選擇輕便一些的摩托車頭盔,國家對摩托車頭盔是有國家標準(GB811-2010)的,並且有CCC認證。同時,目前國內還有2個電動車頭盔的團體標準:一個是浙江樂清的(Q_T/TXB001-2019)《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一個是深圳市的(T/SEIA_003—2019)《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技術要求及檢測規範》。消費者只要在正規渠道購買的符合以上三個標準的產品都應該是正規廠家有質量保障的商品。

外觀:最好選一體成型的外殼

頭盔由殼體、緩衝層、佩戴裝置等組成。殼體應質地堅硬、耐用、表面光滑,最好選一體成型的外殼,如耐用ABS材料;緩衝層使用能吸收碰撞能量、無毒、無害材料製成,能覆蓋頭部保護區;襯墊用吸汗、透氣的材料組織;護目鏡一定要滿足透光性和衝擊力;頭盔邊緣要圓鈍;系帶連接件不要有毛邊,要佩戴牢靠舒適,解脫方便,寬度不要過細,不要有過大的彈性;頭盔上的通風孔不要過大(最好小於13MM)、過多。有的頭盔上的通風孔又大又多,看著很透氣,但頭其防護係數也會相應降低。

標籤:頭盔上應有永久性標誌

正規生產頭盔上都應有永久性的標誌,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商標、型號,規格,生產日期,產品編號,合格標誌,產品標準號等。沒有標籤的千萬不要買。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試戴,要選擇適合自己頭型,大小合適的產品,不要過緊或松,以不夾臉、不晃動為準,重量以佩戴後脖子不累為準。

誤區:劣質塑料頭盔無保護功能

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購買劣質塑料頭盔或者以工地安全帽替代。塑料頭盔並無保護功能而工地的安全帽主要保護頭的頂部,僅針對高空墜落物所引起的損害,而對頭部的上面、正面、側面都無保護功能。使用這種頭盔,萬一發生事故衝擊、碾壓後會產生碎片造成二次傷害,得不償失。

使用:過了保質期要更換

消費者在使用時必須繫緊系帶。平時頭盔使用完畢,應放置於陰涼通風處,避免高溫或陽光長時間照射。如果使用過程中發生過碰撞或出現了細微的裂紋,應該及時更換,不要再繼續使用。同時提醒消費者,頭盔也有保質期,大部分安全頭盔在3-5年內起到安全保護作用,應注意定期更換,避免頭盔保護失效。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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