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六禮制度形成的實質與其習俗文化內涵

黃巾起義 發佈 2020-05-22T19:34:29+00:00

導語:結婚被古人視為是"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它最為重要的一點是維繫兩個家族的紐帶,關係到男方家族的地位與利益,不能由男女當事人所決定。古人認為婚禮要"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因此要按照有序而嚴謹的禮儀進行聘娶婚程序。

導語:

結婚被古人視為是"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它最為重要的一點是維繫兩個家族的紐帶,關係到男方家族的地位與利益,不能由男女當事人所決定。古人認為婚禮要"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因此要按照有序而嚴謹的禮儀進行聘娶婚程序。周朝聘娶婚的程序要件為六禮之制: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因"其儀有六",而被稱為六禮。

六禮最早產生於奴隸制封建社會時期,日漸繁瑣起來,最終在周朝時期確立,後被歷代沿襲,雖然六禮的名稱有所更改,但內容不變。六禮的產生也是由於古代社會的不斷變遷,對婚姻制度日趨重視,不僅是延續家族血脈,且事關宗族利益的權衡。故要重視婚禮的程序,歷經幾百的傳承,婚禮的每一步都被賦予了深刻的民俗涵義,使婚禮成為女子一生最華美的,"卻也是最殘酷的詩篇"。

神話傳說中的嫁娶禮儀

中國古代文獻關於婚儀的記載只能追溯到商周時期,然而最早的婚姻關係卻出現在神話傳說中。據說最早的婚姻禮儀為女媧與伏羲所創造,在《山海經》中記載道天地之初,女媧和伏羲原為兄妹,為了延續生命而結為夫妻,於是到崑崙山下對請天地見證,因此在遠古時期兄妹婚盛行,他們把延續後代視為是神諭,而這一倫理觀念與神話相符合。由此有了拜天地的習俗,成為對偶婚重要的禮儀。這是因為當時人們對未知神靈的崇拜,而這項程序一直被後世沿襲。

傳說女媧在神的啟示下,以"妹來就兄",這便是以嫁娶的方式來完成女媧與伏羲的結合,而在對偶婚時期便有了嫁娶制度。"嫁"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女適人",即為女子婚後到男方家裡生活,因此女子出嫁認為是"歸",在《詩經·周南·桃夭》中寫道:"之子于歸,宜其室家。"而"娶"在《白虎通》解釋為:",取也",即為男子將別人家的女兒取到自家。由"嫁"與"娶"兩字可見,古代女子的地位不高。

在對偶婚階段已出現了簡單的婚禮儀式,不僅有拜天地的習俗,還出現了交換禮物的儀式。在《周禮·士昏禮》中寫道:"自伏羲定嫁娶之禮,以儷皮為聘,人始有夫婦。"由此可見,對偶婚初期已有了"以禮為聘"的儀式,男女雙方互送禮物以表尊敬成為必然的交往方式。而這些儀式一直被後世加以豐富,形成一套完備的婚禮儀式。

周朝六禮之制形成的實質

六禮之制出現的是母系婚制向父系婚制的轉變,在《詩經·小雅·我行其野》中寫道:"婚姻之故,言就爾居。"描述的是西周初期男子到女子家中生活,一旦婦人慾追求新的配偶時,男子只能返回自家,這種從婦居源於對偶婚時期,其特點是母系制下婦女掌握家庭大權,男子處於被動地位。自周后稷有確定的配偶後,母系婚制從父系婚制轉變,這是由於周朝時期大力發展農業,需要依靠於身強力壯的男子從而排斥女子,因此形成了周朝婚姻形態的演進。

六禮之制出現標誌著婚姻成為家族利益的博弈之物,人們的婚姻觀念從母權制下的自由戀愛發展成家長制下為了延綿子嗣的手段和責任。這種觀念在古代文獻中也有所體現,《哀公問》中寫道:"大婚,萬世之嗣也。"一方面,古人認為子嗣是家族的使命,因此對於家族延續尤為重要。另一方面,男子以娶妻看作是家族事業的外援,《祭統》中寫道:"既內自盡,又外求助,婚禮是也。"意指婚姻將有助於自己事業,可見婚姻成為古代男子事業的外援。

除此之外,六禮制度的確立是由於周朝建立了嚴格的宗法制,氏族利用血緣這個自然的生理法則作為組織社會成員的紐帶。而血緣與政治關係"密切地糾纏著"。由於靠農業生產獲得大量的物質生活,為周氏族的男子為鞏固自己的地位和支配權力創造了條件,政權不斷轉入男子手中,便完成了由母系婦女掌握家庭大權到父系男子掌握國家大權的轉變。並且出現了子承父業,君王權力的世襲制,在《史記·殷本紀》中記載的周朝王權的更軼皆為子承父業,無一例外。

六禮儀式的內容

周朝以"六禮"之製作為結婚的必要程序,成為上至皇族,下至百姓所遵循的禮儀。嫁娶的第一禮為"納彩",而這是男女雙方家長進行第一次婚姻觀念的碰撞,雙方的思想和社會、經濟地位是決定能否擦出火花,因此對"納彩"極為重視。

"納彩"意為求親,是結婚程序的第一步,因此男方要準備充足的"納彩"禮物,多達三十幾種禮品,如几案、羊、白酒、清酒等,隨物而至的謁文稱頌禮物的含義,可見程序繁雜,而這些繁文縟節是為了彰顯男方的經濟地位。

"納彩"完畢後,便是"問名",在《婚禮》中寫道:"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可見"問名"的目的:一是獲取女子的生辰八字,用於占卜,而占卜能直接決定婚禮是否繼續進行;二是為了避免同姓結婚,古代女子的姓名是不易被外人知曉,只有在議婚時夫家才得以知曉。取得女子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後,便去占卜,若男方得到占卜為吉兆時,會遣人攜雁為禮告知女方家,交換帖子。婚儀將繼續進行,並進入實質性的討論階段。

"納徵"是議婚最為關鍵的一步,女方因接受男方的財物,表明婚姻確定成立。在《禮記》中寫道:"非受幣不交親。"將女方接受男方的財物是一個標誌性行為,這便是聘娶婚。而"納徵"禮物的象徵意義是最主要的,多為"玄纁束錦"和"儷皮",玄纁象徵者天地陰陽,而"儷皮"則是鹿皮,"儷"為兩,寓意成雙成對,夫唱婦隨。除此,天子增添"圭",諸侯"加以大璋",都是貴重的玉器。因此《周禮》對"納徵"的財物規定"無過五兩",以此限制了無度的奢侈和攀比。

"請期"為男方攜雁到女家告知迎娶的日期,迎娶一般在春秋兩季。在《詩經》中寫到女子在桃花盛開的時節出嫁,可以"宜其家人",不僅如此,在《詩經·氓》中寫到"秋以為期"。春秋迎嫁放映了陰陽五行的思想,春秋是陰陽交替的時節,"陽往而陰來",與女子入住男家吻合。

"親迎"是婚禮中最為隆重的一步,迎娶的時間也要遵循

"陽往而陰來"的思想,在《儀禮·士昏禮》中鄭注曰;"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昏"則指黃昏,此時為陰陽交替之時,因此古人把婚寫作"昏"。新郎將乘車到新娘家,當新娘從閨房出來,父親將女女兒交於新郎,新郎牽著新娘一起乘車回家,然而一路上沒有任何嘈雜的鼓聲。不僅如此,當時嫁娶遵照"三日不舉樂",也不能舉行酒宴,直至漢魏時期,婚禮才如現在這般熱鬧 。 。

六禮蘊含的民俗文化

婚儀的習俗產生久遠,蘊含的民俗文化深厚,一直被歷代古人所沿襲。奠雁在六禮中尤為重要,除了納徵之外,五禮均需攜帶活雁,古人如此重視雁的原因有三:一雁是候鳥,遷徙定時有規律,以雁為禮,寓意嫁娶有時,不可耽擱;二雁是"隨陽"鳥,正應男為陽,女為陰的說法,送雁象徵夫唱婦隨,和諧美滿;三根據《白虎通·嫁娶》寫道:"用雁者……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與逾越也。"雁飛行成列,則表明嫁娶也要遵循長幼有序,不可逾越,正與禮的要求吻合。

除了奠雁對六禮具有重要作用外,占卜則直接決定婚假是否繼續。占卜主要是為了卜吉克,古代講究命理之學,認為男女陰陽協調才是天定姻緣,因此男女的生辰八字應相互匹配,才可以結為夫妻,這是因為女子的生辰將為男子帶來氣運與吉利,所謂"旺夫運",而女子的生辰與男子不匹配,甚至會"克夫",議婚將停止。在《詩經·氓》中寫道"爾卜爾筮,體無咎言"指女子望眼欲穿,等待占卜結果,唯恐有不吉利,這表明古人對婚嫁的慎重,也表明了人們對神明的敬畏與尊崇,以神的意志指導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婚禮儀式中,陰陽觀念表現得尤為突出,如納徵中的"玄纁束儷皮",而玄纁則是"象陰陽備也",且在《周禮·媒氏》中寫到玄為奇數,纁為偶數,而奇為陽,偶為陰。因此婚禮用"五兩三玄二纁",再者,"迎娶"的時間也是講究陰陽觀念,春秋迎娶正是陰陽交替之時,而娶妻是以黃昏為期,遵循"陽往而陰來",女為陰,男為陽,男去女家,女隨男歸,便是陽往陰來,如此可見這些儀式都顯得悖理怪談,但卻以陰陽可做解釋,陰陽思想在夏朝時已建立、完成體系化。

結語:

《詩經》有雲:"娶妻如之何,必告知父母。"意指嫁娶不可自主決定,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可見古代婚姻是由父母做主,然而無論同意與否,婚姻實質是服從家長權的支配,作為一種利益的交換。婚姻不僅關係到兩個人的幸福,還能影響到家族、甚至國運,因此古人把婚姻作為爭取事業的外援,憑藉女方的家族地位,可以成就自己的仕途。然而在母系氏族時期,婚姻權視為女性支配,男子從婦居,直至農業的大力發展,女子地位衰落,婚姻的決定權轉由男性。

最早的婚儀制定者據說是女媧,表明婚儀的程序在很早之前就出現了,直至周朝"制禮",婚儀的程序規定為六禮,其為六個程序,只有完成六個程序才可以視為合法婚姻。周朝六禮的確立與經濟、政治和文化相關係,也正是周氏族以禮治天下的表現,六禮之所以被歷代所沿襲,不僅僅符合古人的禮儀觀念,同時六禮蘊含的古代文化內涵是古人趨吉,陰陽和諧思想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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