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棋牌APP賭博算犯罪麼?——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為您解答

中國吉林網 發佈 2020-05-23T20:07:11+00:00

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打牌聊天本是怡情活動,但多次組織賭博並以此盈利就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網絡開設賭場賭博的案件。

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打牌聊天本是怡情活動,但多次組織賭博並以此盈利就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網絡開設賭場賭博的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人於某利用手機微信建立名為「親友圈」的微信群,在此微信群內通過某棋牌APP,組織群內成員進行網絡賭博,並從中收取台費。被告人於某組織參賭人員60餘人,開設房間2450餘次,非法獲利共計10000餘元。

被告人於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沒有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被告人於某陳述:起初建立微信群只是家人朋友聚在一起利用某棋牌APP打牌消磨時間,後來加入的人越來越多,並發現其中有利可圖,自己便開始買賣房卡,多次組織他人線上打牌。是因為自己的無知才導致今天的後果,自己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二道江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於某無視國家法律,利用網絡開設賭場並非法獲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鑒於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並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判決被告人於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普法講堂: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劉振國 通訊員 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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