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精神疾病患者來說,人生是一截兒一截兒的

二三里資訊商洛 發佈 2020-05-23T22:27:30+00:00

對於很多精神疾病患者來說,這一截兒的單位是半年或者幾個月,幾個月異常,經過治療,換來幾個月的正常生活。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科 劉麗君)當抑鬱症來襲,乏力、無助、不相信、不接受等等情緒常會將一個人打得體無完形!但你知道嗎,人生其實是一截兒一截兒的。

對於很多精神疾病患者來說,這一截兒的單位是半年或者幾個月,幾個月異常,經過治療,換來幾個月的正常生活。

電休克治療≠電刑

有了抑鬱症別抗拒

三十歲出頭的青年男性小吳(化名),在剛開始住院的時候,他每天惦記著的就是房子的事情。

原來,半年前,小吳在家人的「逼迫」下買下了一處房子,但是小吳始終覺得這房子買得有點虧了,而且越想越覺得虧,還出現失眠、坐立不安、不能忍受一人獨處等一系列的表現。

後來逐漸變得不能出門,極度恐懼,一天二十小時臥床不起,飯菜端至嘴邊都不知道吃,無法見陌生人。

在經過幾番折騰之後,才最終住院。

第一周,在小吳反覆要求出院及家屬的堅決不讓出院之中度過。

第二周,小吳說我覺得自己好了。

第三周,主任來查房,小吳說自己還是不好,想死,他之前說已經好了,其實是在騙醫生,他想出院。

等不了藥物起效了,主任指示,電休克治療。

電休克四次之後,小吳說感覺自己好很多了,這回是真的了。

我詢問小吳:「你記得你在住院之前的情況嗎?怎麼看那時候的狀態?」

小吳一臉嚴肅地說:「我現在終於明白那就是個病。得吃藥,得治療。我現在一點都不想死。」

對於抑鬱症患者來說,吃藥、做電休克治療都是治療的方法之一,電休克不等於電刑,不要抗拒。

目前常用的是無抽搐電休克治療(MECT),也就是在大腦通電之前,先給患者靜脈注射麻醉藥和肌肉鬆弛藥物,讓患者處於睡眠之中,不會發生抽搐。

從臨床看,精神疾病患者曾經使用過多種非藥物治療方法,比如:電休克治療、發燒療法等,這些非藥物治療是從1930年代開始使用,到現在唯一還在臨床使用的,被證明療效卓越的非藥物治療就是電休克治療。

抑鬱症患者,尤其是伴有嚴重自殺觀念的患者,首選電休克治療,對緩解自殺觀念極其有效。木僵狀態的患者、拒食的患者、嚴重興奮躁動的患者,運用電休克的方法治療也是很好的選擇。難治性的精神分裂症,也可以嘗試。

出院≠治癒

防復發也是治療的一個環節

「我感覺刷牙、洗臉對我來說都變得很困難,這在平時根本就不是個事兒。我平時超級愛運動,跑步、打球,愛說話,但患病這四個月,我什麼都不想干,換工作、旅遊,多方嘗試也沒任何好轉。」20歲的小安(化名)告訴我,四個月前做了一個小手術之後,便陷入了抑鬱之中。

住院第一周,小安表現的很矛盾,一方面是掩飾不住的抑鬱,高興不起來,什麼也不願意干,不想說話;另一方面,她反覆對我說,我沒病,我要出院。第一周就在反覆要求出院、家屬堅決不讓出院,以及家屬對醫生及醫院的不斷攻擊挑刺中度過。

第二周,小安知道一時半會兒出不了院,也逐漸敞開心扉談。給我看以前的照片,青春靚麗不失幽默的風格和眼前的她完全看不出來是同一個人,反差太大了。以前的小安就是個開朗外向、愛社交的人,班幹部、獎學金都有她的一份。

住院第十天,她開始覺得好一點,藥物開始起效。病房的資深病友們也給了她很多關心和支持,她還是不怎麼說話,但看得出來有在認真聽。病友們之間的相互支持常常感動到我。

第三周,表情變得沒那麼憂鬱,能看到笑容,活動量也增加了,主動約病友打羽毛球,病房的活動也都主動參加,有時還能開個玩笑。

這是小安第一次發病,她對抑鬱治療的認識基本為零,住院期間我開始慢慢向她普及關於抑鬱症的相關知識。反覆交代還是不放心,於是認真給她寫了一份出院交代,強調了最重要的事:

關於服藥:不是出院之後病好了就不用吃藥了。急性期治療要8~12周,治療目標是恢復至病前狀態。鞏固期治療需4~9個月,在此期間,病情容易波動,有復燃的風險,堅持服藥最重要。維持期治療,首發的2年左右,如病情穩定,可緩慢減藥至停藥。

關於復發:定期門診複診(2周~1個月看一次醫生),以減少復發的風險。如果自己感到有復發的跡象,如失眠、情緒低落、興趣減退,及時就診。

收集好自己的住院病歷、治療經過,對自己服用的藥物做到心中有數:服用某個藥物的最大劑量、服藥時間,出現的不良反應、停藥時間,服藥的效果。

自殺的想法和行為:要對自己的自殺觀念加以留意,如反覆出現關於自殺的念頭,要意識到是不正常的狀態,及時看醫生。

抑鬱症到底要吃多長時間的藥?

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病情評估。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大的原則是:單次發作,症狀緩解後,繼續治療至少6~9個月。既往已經有兩次抑鬱發作,並存在功能損害的患者,需要至少治療兩年。

為什麼抑鬱症已經好了,還要繼續吃藥?

對於第一次抑鬱發作的患者來說,如果病情緩解之後馬上停藥,50%的患者在3~6個月內又會出現抑鬱症狀,繼續服藥6~9個月帶來的獲益最大。

對於已經有過一次發作的患者來說,50%~85%會出現第二次發作;在有過兩次發作的患者中,80%~90%還將出現第三次發作。因此對於多次發作的患者來說,在完全緩解後繼續服藥足夠長時間能明顯降低再次復發的風險。

需要多長時間看一次醫生?

第二次就診應在第一次就診之後2周左右。治療開始往後3個月,每2~4周複診一次,病情比較嚴重的情況需要更加頻繁的複診。通常抗抑鬱藥物的加量也多以周為單位,複診時醫生要看病情變化的情況。

在症狀完全緩解之後、病情平穩時,維持之前的治療劑量繼續服藥,此時可以2~3個月看一次醫生,評估病情是否穩定,維持治療的效果以及還需要維持多長時間。

想減藥或者停藥聽取醫生的建議後再做決定。和醫生一起評估停藥的時機是否合適,了解停藥可能出現的情況、可能存在的風險,制定應對策略、做好準備。

健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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